1月3日晚,甘井子區泉水某洗浴中心女更衣室一名24歲年輕女子脫掉衣服準備進入洗手間。 突然,乙個陌生男人闖了進來,身上刺鼻的酒味讓她臉色變色,她急忙躲在浴室裡大聲呼救。 後來發現,有男顧客走錯了門,當時浴室門無人看管,對此,洗浴中心表示,當時服務人員恰好不在。 目前,雙方尚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憤怒的醉漢闖入女更衣室。
1月3日晚,在女友的建議下,住在甘井子區泉水附近的市民張先生決定去離家不遠的一家溫泉浴場放鬆一下。 晚上10點左右,張某正在換衣服準備進入洗手間,突然被服務人員叫了出來"告訴我,我的女朋友正在女更衣室換衣服,這時乙個陌生男人闖了進來。 "張先生匆匆趕過來,洗浴中心告訴,是男顧客不小心走錯了門。 看到該男子後,張先生發現該男子大約40歲左右,眼睛發紅,聞起來有酒味,顯然是喝醉了。
事後,張先生的女朋友告訴他,他已經脫了衣服,正要進洗手間,這時乙個陌生男子闖了進來,嚇得他立馬躲在洗手間裡大聲呼救,讓洗手間的服務人員出去檢視情況。
質疑為什麼浴室門無人看管。
張先生立即報警,取回攝像機錄影進行檢視。 視訊中,一名拿著浴巾等洗漱用品的男子從電梯裡出來,右手舉在身前,似乎在看手機,然後左轉進入了女房。 大約20秒後,該男子走出女房,進入走廊右側的男房。 在整個過程中,走廊裡沒有服務員監督門口或引導顧客。
張先生認為,除了醉酒男子自身原因外,洗浴中心管理上的疏忽和漏洞也導致了事件的發生,他應該對侵犯個人私隱承擔一定的責任。 "女房和男房靠得很近,門口沒有服務人員看守或引導"張先生說,事發後,洗浴中心提出要送洗澡券和果盤結算,但他拒絕了。 "此事涉及我和女友的個人私隱和個人尊嚴,希望洗浴中心能夠正視問題,加強管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張先生說。
回應:服務人員恰好不在。
1月4日,記者聯絡到了洗浴中心大堂經理王先生。 王先生告訴記者,這起事件純屬偶然,洗浴中心女房和男房的窗簾上都有醒目的標誌,男顧客因醉酒疏忽不慎進入女房。 **經過干預,沒有發現男性顧客主觀故意侵入的證據。
對於張總關於洗浴中心管理漏洞的問題,王總表示,其實走廊有服務人員把守,但當時恰好不在。 "對於給客戶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 "王先生說,以他的許可權,他只能提供免費的洗澡券、果盤等,其他解決方案需要洗浴中心和張先生進一步協商。
律師宣告。 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那麼,洗浴中心在這次事件中的責任是什麼呢?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採訪"全國普法是人民的好榜樣",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王金海 王金海說,根據《民法典》第990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私隱權等權利。 作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或者公共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人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組織者未履行安全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附加責任。 經營者、管理人、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王金海表示,在此次事件中,醉酒男顧客的行為雖然不是故意的,但實際上侵犯了女顧客的私隱,應承擔侵權責任。 洗浴中心作為經營場所,不能證明其已履行全部安全保障義務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附加責任。
半島晨報,39度**記者畢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