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田是一家國有企業的負責人,負責工程專案,因為工作原因,平時經常和建築公司打交道。 近日,建築公司賈的老闆找到他,希望能幫忙招標,並承諾知道他現在工作不方便,退休後會按照約定支付“福利費”。 老天確實要退休了,能接受賈老闆看似親密的提議嗎? ”
賈老闆的“主意”是典型的“期權腐敗”,即領導幹部在任時,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此刻不謀求“回歸”,而是按照私下的“協議”,在離職或退休後以各種形式套現。 幹部任職是有時間限制的,但懲治腐敗沒有時間限制,披上“隱形外衣”,為腐敗行為打上“時差”是不會白費的,終究難以逃脫黨紀國法的制裁。
《中共中央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黨組織發現黨員有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轉移、徇私舞弊、浪費國有資產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撤職。 處以黨的留黨察看處分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退休公職人員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受到政務處分,可以立案偵查; 依法應當降級、撤職、驅逐出境的,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利益,其非法所得財產和用於違法行為的自有財產,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 已經離職或者死亡的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有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屬於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工作人員退休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行為處理的批復》明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受託人謀取利益,事先與受託人約定退休後接受受託人財產的, 構成犯罪的,應當定罪處罰。
所以,老田決不能聽從賈老闆的“主意”,搞自欺欺人、搞“期權腐敗”,而要自覺把黨心、人民心、責任心、謹慎放在心裡,乾乾淨淨,做個清白的人。
相關案例]重慶九龍坡區原黨委書記、旅遊局局長江廷賢錯誤地認為,只要做好“時差”,“在職辦事,退休收錢”,就可以逃避組織的調查。因此,在為不法商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時,他通常不會讓行賄人立即兌現,而是同意在他退休做生意時以投資的名義給予賄賂款,並為此提前退休。 同時,江廷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22年5月,江廷賢被開除黨籍,退休金被按規定取消。 同年12月,江廷賢因犯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 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無禁區、全覆蓋、反腐零容忍的高壓形勢下,“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的直接權換錢交易風險越來越大,空間越來越小。 從表面上看,黨員幹部在任時沒有領福利,但離職退休後,他們完成了投資、幹部股份、工資等形式的福利轉移。
事實證明,辭職退休從來都不是腐敗分子的“護身符”,更不是監管的“隔離牆”,無論“期權腐敗”的手段如何隱蔽、如何翻新,都無法掩蓋權換錢交易的本質。 只要伸出不該伸出的手,拿不該拿的錢,做不該做的事,不管你是在職還是退休,都逃不出黨紀國法的懲罰。
作者:]金永公升。
通訊員]沈繼軒.
作者]金永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 + 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