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沒有人不談錢,也沒有人不談扶老人的話題。 特別是對於獨生子女來說,更是理想。
劉姐的女兒結婚多年,對待女婿如己任。
平時《民法典》實施後,劉姐對女婿拒絕領養公公公併不違法,有些鬱悶。
劉姐女婿上初中時,母親因病將他和父親分開。 從此父子倆相依為命,兒子一直在競爭,成績優異,高考考入北京985大學。
劉姐的女婿不僅成績不錯,還受到父親的影響,也很有同情心,很關心別人。
他在學校的表現引起了劉姐女兒的注意。 漸漸地,兩人開始墜入愛河。
畢業後,兩人結婚了。 劉姐很喜歡女婿,她從心底裡喜歡。
女兒生下孫子後,劉姐和妻子一起照顧孩子。 洗衣,做飯,雜貨店購物,清潔,一切應有盡有。
女兒和女婿的小生活甜蜜甜蜜。 據說孩子們累了,但劉姐總是一副開心的樣子。
本來他們家和睦美好,但在新版民法典中,女婿拒絕領養岳父母並不違法,而是白紙黑字寫成的。
劉姐不明白,她似乎有些鬱悶,說不出來。
女婿一邊喋喋不休,一邊聽到婆婆的顧忌,鄭重其事的對岳父岳母說道
爸爸媽媽,女婿不贍養公也不是違法的,雖然他這麼說,但是有多少女婿不贍養岳母和媳婦呢?婆婆聽到這個訊息,真的很高興,很高興。再說了,結婚的這些年,你和我爸爸一直把我當兒子一樣對待,生怕我吃不好好休息,心裡像一面鏡子,再來不及感謝你,你和二長老一直對我好,我記在心裡了。
想想看,我怎麼能養不活你和我爸爸呢? 你說,我是那種人嗎?
一邊對女婿說,**他們不是這麼想的。 一邊高興地紅著眼眶,潤濕了眼睛。
有位先生用這筆錢在老家老鄉投資了500多萬元,他當即用這筆錢投資了兩套房子。
一套是供父母居住的,另一套是不斷出租的。
孩子出生後,他的妻子成為了一名全職媽媽。 他的妻子在這裡結婚,平時,他希望他的父母也能去女兒結婚的城市,互相照顧。
於是,妻子與丈夫商量,希望收回出租屋,讓父母住在那裡,讓女兒和女婿履行對老人的孝順。
丈夫聽了這話,並沒有不同意。 我只是覺得這是他婚前的財富,是他父母一輩子的家業,所以讓岳父岳母長壽還是有點難以形容的。
如果岳父岳母來長期居住,也意味著每年至少6萬元的房租沒了。 岳父岳母說,他以前收了幾筆房租,岳父岳母也給了幾塊錢。
就算是岳父岳母付房租,他也那麼有意義。
此外,他的岳父岳母在生病或急需錢財時也不會袖手旁觀。
就這樣,夫妻倆因為公婆的養老金問題,掙扎了一段時間。 最後,一家人達成了這樣的共識。
岳父岳母也年紀大了,既然想和女兒走得更近,乾脆想辦法離開家鄉的房子。
岳父母老家的房子,不然就賣掉換女兒左邊的住處,不然就租出去,租來換房。
就這樣,一家人終於不再去想贍養岳父母老人的問題了。
俗話說,人若無長遠顧慮,必定有近期憂慮。
其實,對於獨生子女來說,父母面臨的養老金問題不僅不是乙個小問題,更是獨生子女必須思考和面對的問題。
莫言先生曾說過:“這輩子,我只服侍兩個人,乙個生我,乙個我生我。”
你是否能配得上生你和你生你的人,如何對待生你和你生的人,我不得不思考。
以上所有知識都是我在《民法典》中學到的!
事實上,中國引入的許多系統都是大多數人考慮的。 雖然我國全體人民的經濟水平有所提高,但我國的社會保障仍在“公升級”,不得不說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這無疑是為人民充滿保障的。
乙個人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離不開民法典,上學、就業、結婚、生孩子、買車買房、鄰里糾紛等等,大大小小的矛盾和小糾紛都得到了全面規範。
那麼,作為乙個普通人,你怎麼能理解法律的常識呢? 你沒有理解無聊的法律文字的基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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