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訊息,據證監會訊息,近日,中國證監會對上海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信或公司)申請科創板首次上市過程中的欺詐性發行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是新**法實施以來,中國證監會查處的首例發行人自發行人提交申請材料後、登記前的欺詐性發行案件。
Silchip在公告中捏造了重大虛假資訊,並在2020年將其營業收入總共誇大了1,53672萬元,累計利潤1246元17萬元,根據新**法,對西爾新處以400萬元罰款; 時任Silcore董事長的黃學良和時任Silchip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的Toshio Nakama分別被罰款300萬元; 時任賽信董事、高階副總裁林凱鵬,時任董事長、高階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別被罰款200萬元; 時任Silchip首席財務官的李雄應被罰款150萬元; 時任舍爾信監事會主席的楊璐被罰款100萬元。
與之前的處罰不同,這次處罰發生在公司上市之前,也就是說,有人敢於欺詐性發行,不僅不能上市,而且還面臨鉅額的行政罰款,不得不說,這確實是一項創新的監管措施,將欺詐性發行的垃圾企業拒之門外, 相較於過去的一些無痛懲戒措施,或許這才是監管力度應有的。
隨著全球經濟深度融合和資本市場開放程度的日益提高,**作為連線投資者和企業的橋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欺詐性發行等違法行為的存在,嚴重損害了公司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威脅到了投資者的利益。 近日,中國證監會新任主席上任後首次出具欺詐性發行罰單,無疑為第一國的未來發展敲響了警鐘。
此事件為我們提供了以下含義:
加強監管:中國證監會作為資本市場的監管者,應加強對上市公司的審查和監管,確保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新董事長上任後首次對虛發罰單,是加強監管的有力宣告。
嚴格執法:監管部門要堅決打擊欺詐性發行等違法行為,絕不姑息。 通過嚴格的執法,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的利益。
完善投資者保護:投資者是重要的參與者,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投資者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投資者保護機制,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引導,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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