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曬文**,元宵節當晚,在甘肅省定西市龍溪縣,兩名男子手持“加特林”烟花,繼續對著龍溪地標建築、國家文物保護單位威遠樓射擊疑似酒後玩得開心,在網路上引起廣泛關注。 2月27日,龍溪縣發布通報稱內容屬實,事發於2月24日晚11時56分,威遠大廈未受損,兩人被行政拘留並處罰。
烟花向威遠大廈噴灑的現場。 圖紙的螢幕截圖**。
這兩個人有這麼大的心去玩,還非要一大早就放烟花? 手這麼欠,難道要對著古樓開槍嗎? 這種任性魯莽的行為,不僅破壞了風景,而且缺乏最基本的文明品質,讓人一看就氣憤。
威遠大廈已有900多年的歷史,具有特殊的歷史價值和意義。 由於是磚木結構,防火一直是保護的重中之重。 “加特林”烟花由一系列噴珠烟花組成,火力猛烈,射速極快,覆蓋面廣。 公民保護文物既是基本常識,更是義務;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好在威遠樓沒有受損,不然他們也不會被簡單地行政拘留,而是要承擔毀壞文物的責任。
喝酒放煙是正常的娛樂活動,也沒什麼不對,但要有一定程度的樂趣,不要過分做事,心裡要有頻譜。 這兩個人並不在意,捧著“加特林”烟花,威遠大廈又算得了什麼威嚴? 事發當天正值元宵節,接近晚上12點,兩人是覺得下班後沒人關心,還是覺得自己離得很遠,向古樓噴噴不會有什麼問題? 歸根結底,是他們對文物缺乏敬畏之心,不要以為向古建築噴烟花有什麼大不了的,更不用去想這種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當地政府的及時懲處,不僅是對違法者的懲罰,也是對有類似心理的人的警告。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受到懲處,對威遠大廈的管理也要體現出來。 據龍溪縣博物館工作人員介紹,威遠大廈有保安,但事發時保安可能不在現場,所以兩人沒有及時被攔下。 這些都反映出文化保護工作的鬆懈。 元宵節遊客眾多,光火兼備,消防安全不能放鬆。 近年來,在節日期間,因疏忽和防火疏忽造成的文物破壞方面出現了許多教訓。
尊重文物就是尊重歷史,保護文物就是保護自己,不要再做噴煙花爆竹等傻事了。
*: 北京晚報 |實習記者 孟亞檀.
編輯:孟亞檀。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