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造謠,行政處罰!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1

最近。

贏得流量。

網名“**中年大叔”的網友。

在網際網絡上編造和發布謠言。

又有兩個人被殺,看來是新年了。

九江武寧罪犯洪

在網際網絡上發布有關道路交通事故的虛假資訊。

由武寧縣公安局提供。

給予行政處罰。

案例審查。 1月19日。

武寧縣公安局網路安全大隊派出所。

在日常巡邏工作中發現的。

一位網友叫“**中年大叔”。

通過抖音發布本地交通事故**。

以及文字“又有兩起車禍喪生,唉,看來新年結束了”。

虛假資訊帶來節奏並贏得流量。

*吸引眾多網友觀看和討論。

在很短的時間內,瀏覽量迅速飆公升了20,000。

依法核實。

“事故造成兩人死亡”是謠言。

經過調查。 洪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受過民警的教育。

洪某某意識到了錯誤,連忙刪除了**。

目前。 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洪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網際網絡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

請網民依法上網。

文明的網際網絡接入。 不要為了流量而貪圖流量。

吸引粉絲,捏造和散布謠言。

不散布謠言,不散布謠言,不相信謠言。

自覺遵守和維護。

網路安全法律法規。

齊心協力,共創和諧清晰的網路環境。

捏造和散布謠言。

擾亂公共秩序的罪行。

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查處理。

在社交媒體上投訴、辱罵或傳播虛假資訊是否違法?

關於造謠的有關法律規定

民事責任。 散布謠言侵犯公民個人名譽權或者侵害法人商譽的,應當按照《中華民法通則》的規定,承擔制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正式道歉、賠償損失的責任。

行政責任。 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故意以其他方式擾亂社會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處罰等行政處罰。

相關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危險、疫情、警方資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排放虛假、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傳染病病原體或者其他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或者排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事責任。 編造、故意散布虛假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犯罪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291條之1第二款。

編造危險、疫情、災害、警察資訊等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資訊上傳播,或者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明知上述情況的其他資訊上散布虛假資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誹謗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捏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捏造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傳播,或者組織、教唆他人在資訊網路上傳播,造成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第1款第(4)項。

《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4項。

有下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公共場所引起騷亂,在公共場所造成嚴重混亂。 多次聚集實施前款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九江公安局)。

編輯:葉小藝。

責任編輯:陳山。

評論:智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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