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動態激勵計畫突破14億,張藝謀執導的電影《第二十條》票房持續攀公升,如今更是包攬單日票房榜第一名,突破6100萬。 由此可見,這部電影非常火爆。
不過,這部電影的觀眾不應該是普通人,而是全國各級評委,因為正是這些評委用《二十條》來掌控別人的命運。
我們普通人看第20條有什麼意義? 至多,即使你對正當防衛法則有所了解,你又能做什麼呢? 如果你不幸惹上麻煩,你將無法掌握法律,你將不得不聽從法官的判決。
在我看來,張藝謀拍《二十條》是要為法官拍攝的,讓法官們深入思考自己應該如何理解和運用二十條。 你為什麼要拍攝它們? 當然,這是因為有些法官沒有合理地理解它。
至少在江蘇崑山龍閣反殺人案之前,法官在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中不懂得正當防衛,比如與崑山龍閣反殺人案類似的王浪反殺人案。
崑山龍閣反殺人案發生在2018年,王朗殺人案發生在2017年。 這個案子的具體事實太長了,這裡就不說了,想知道的話可以在網上搜尋一下,總之也是被對方挑釁、主動傷害的。
然而,王朗一審不被認定為有理,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而且是因為賠償36萬元。 二審中,雖然認定為正當抗辯,但增加了“過分”二字,判處有期徒刑5年。
這個案子我看過詳細,覺得王朗被判五年很不公,他的家人也支付了36萬元的賠償金。 王浪在法庭上提問,但沒有乙個法官給出答案。 徐昕律師問:你只能跑嗎?
當然,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否則也不會引起巨大的社會反響。 在相關案件中,法官對被害人的辯護提出了苛刻的要求,完全無視正常人的正常反應。
所以我才說“二十條”是給法官看的,最高人民法院要把任務放在第一位,要求全國法院系統的法官去電影院看一看,仔細研究,每人寫一篇不少於3000字的評論。
第20條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爭議,允許惡人避難,無辜受害者被監禁或支付鉅額賠償。 這種明顯違背常理的事情,被一些法官說成是法律規定,讓好人不敢對壞人反擊。
江蘇省檢察院曾發表一篇題為《百案告訴你正當防衛要跑》的文章,引起軒然,但也不得不承認面對違法侵權,36種策略是最好的!但如果是這樣,第20條的意義何在?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第二十條被拍成電影,雖然是因為涉及正當防衛的案件引發了社會討論,成為社會議題,但我不能不說是諷刺。 誰使第20條成為乙個社會問題? 誰看完這部電影會臉紅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