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有乙個獨特的官職——道臺,這在以前的朝代中從未出現過,道臺是百姓對道士的尊稱。
清朝沿襲明朝的官方制度,在地方上設立省、地、縣行政機構,其中省最高省長為知府,地最高知府為知府,縣最高知府為知府。
道士是位於省和州之間的官職,想要晉公升知府,必須先晉公升為道士。
清朝的地方官員分為總督和總督,分別掌管多省和一省的軍事和政治權力,總督側重於監督軍隊的管理,總督主要負責管理政務。
雖然總督們看似比總督高,但實際上他們並不隸屬於彼此,只是地位相似,都屬於封建官員。 清朝巡撫的官銜是二等,巡撫是二等。
但是,總督通常被授予六書左右總督的帝國特使或帝國監察局的帝國特使的頭銜,從而從一級晉公升為官員; 總督還將被授予六侍或左右副使的頭銜,從而晉公升為鄭爾平。
總督和總督這兩個官職只出現在明朝中後期,而且都是臨時的,隨著事情的解決而被撤銷。 在清朝,總督和總督被固定為常設官職,成為重要的地方**。
明朝初期,各省的軍、政三權分立,沒有統一的總督。 政使負責行政權,指揮特使掌管軍事權,司法權掌管司法權。
這三個師和衙門互不隸屬,首領都是同級的。 明朝中後期,為了加強對地方省份的監督,皇帝會派北京官員到地方視察。
這些荊官就像是帝王大臣,權勢洶洶,甚至可以監督三位首領。 他們被稱為州長。
原來的總督只是朝廷派來的臨時官職,使團結束後就被撤銷了。 不過,明世宗嘉靖帝發現派巡撫管理各省很方便,只需要乙個人,就不需要像以前那樣與三衙門對接。
因此,嘉靖將總督轉為常任官職,讓總督統一統籌全省的行政、司法、軍事事務,從而成為明清時期乙個省的最高行政長官。
同樣,總督最初是恰恰性質的臨時官員,通常從首都派往前線,以協調發生戰爭時多個省份的監督和準備工作。
戰爭結束後,州長辦公室將被拆除。 然而,在明朝後期,由於戰爭不斷,許多總督沒有被廢除,例如專門抵抗清朝的遼朝總督。
清朝繼承了明朝的官方制度,建立了常任總督和總督。 總督的職責主要是管理軍隊,清朝保留了這一特點。 總督名義上能夠協調幾個省份的軍事、司法和行政事務,但實際上更關心的是監督軍隊的行政管理。
在明朝三師的基礎上,清朝改革後,保留了政使和巡視使,廢除了京城的指揮權,由海軍上將掌管一省的軍事事務。
總督、總督、特使、特使和海軍上將是乙個省的高階總督。 清代,百姓尊稱為制台、府臺、域臺、鎮台、地台、縣台,道士尊稱道臺。
明清時期的地方政府制度是理解道臺功能的關鍵。 明朝,政使有四個副手,分別是左翼和右翼參政,左右參與議事,兩名副手分別是副使和僕人。
在清朝,道臺的職位就是從這些副官職位演變而來的。 清朝在明朝的基礎上,設定了左右參政路、左右元老院路、副使路、事務路,這些路的都督都是道士。
道教分為分巡路和副巡路,政使下左右參政路和左右元老院路屬於分巡路,副使路和巡視使下屬的僕人路屬於分巡路。
清初,左右巡撫、左右巡撫基本都駐紮在省會城市,主要負責協調各州的稅金糧,而副使和僕人則駐紮在地方進行司法檢查。
在此期間,道士的官銜為三等,政使和使的官銜為二等和三等。 副使道長為四等,元老道首領為四等,僕人道首領為五等。
乾隆年間,清朝廢除了參政、元老、副使、僕等官職,要求道官駐各州,負責協調管理多個州或縣的具體事務,如稅收、糧食、水利、司法等。
道士的等級也固定在四級。 在清朝,道家官員最初是從屬於政使和使節的官職,但後來成為專職負責具體事務,因為他們可以負責多個州或縣的事務。
在產鹽省份,清朝設立了鹽法路,專門負責鹽業事務; 在水利省份,設立了水利渠道,負責水利事務。 各省道士人數不同,可根據需要設立道士負責某項事務,使省內地縣管協調更加有效,加強了省內各區域之間的聯絡,提高了區域內工作效率。
因此,道家在清朝被稱為靈丹妙藥的官職。
清初末,道臺的官銜並不固定,有的甚至能達到一等。 比如在平息三封叛亂中立功的周佩公,被授予正一平兵道的稱號,而他的頂頭上司山東只是正三品官員,比山東省長官的官級還要高,所以周佩公是高階道士。
然而,由於待遇一等,他遭到了山東官場的同事和上級的排斥,最終辭職躲藏起來。 後來,他在康熙親自遠征蒙古準噶爾首領噶爾丹時,寫信給康熙,提出安撫噶爾丹的計畫,並被任命為盛京將軍,官職待遇與官職相符。
晚清,道臺的官銜變得不穩定。 由於西化運動中增加了大量的道教職位,再加上人才匱乏,為了留住人才,清**刻意提高道士的等級,甚至任命人才為高階道士。
因此,道臺的官階從一階到四階都非常寬泛。 比如光緒時期的帝史家李慈明就對此表示擔憂,他在書中指出,現在的外官和道士,很多都到了二級,他們的賞賜甚至達到了一級。
李慈明認為,這種現象會導致人們不懂得感恩,學者們將得不到正確的鼓勵。 他認為,有必要重新明確道家臺的官銜,避免隨意增加過高的官銜。
但是,到了清末,人才短缺,為了留住人才,清朝只能採用免官級的方法。 例如,1882年,朝鮮發生兵變,袁世凱率軍進入朝鮮平息兵變。
為此,清朝任命袁世凱為道士駐朝鮮,享受三品官的待遇。 袁世凱的道人地位,已經超越了乾隆時期設立的四品官吏的規則。
晚清時期,道臺的官銜非常混亂,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袁世凱會被一點功績和才能的人推薦為道太,清朝朝廷為了留住人才,會給他們乙個跳級,導致晚清道臺的官銜混亂; 二是道臺還被賦予了秘折專著的力量,這意味著道臺可以直接與皇帝交談,這使得道臺的地位和官銜略高於總知府。
相比之下,知府比道場穩定得多,因為知府是一府縣的最高知府,掌管乙個府的行政和司法權力,相當於現代的市長。
清初,知府官銜為官四級,除奉天府(今瀋陽)和順天府(今北京)兩州外,均有三級知府。
乾隆時期,乾隆規定道臺官銜為四級後,也規定總知府的官銜從四級開始,所以在官級上,總知府比道太低。
在權力方面,知府的權威遠大於道場的權威。 道臺是省級行政機關的派生官職,主要專職負責某些事務**。 另一方面,省長是一級行政長官,全權負責政府的所有事務。
雖然在地位上,土台的地位更高,晉公升之路也比知府更順暢,但通常知府可以晉公升到更高的官職,比如土台、特使、政使、知府,甚至知府。
因此,如果沒有晉公升的希望,擔任知府之位,也可能比晉公升為道場獲得更多的權力。 從官場的角度來看,道臺的地位確實比知府高,因為道臺可以直接和皇帝說話,而這個地位顯然比知府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