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為了鞏固統一的封建國家,加強權力的集中,實施了一套適應多元設施和“立功”需要的政策,主要包括:
1 “弘揚美德和啟蒙。” 在漢武帝之前,沒有推薦人才的制度。 武帝登基後不久,就陸續大規模招賢納士。
元朝元年五月,武昭賢日:“賢德賢在古今君王之身,受政問,對書鹹,寫在文中,我親自讀了。 這一次,董仲舒和公孫紅都被推薦為執政“春秋”。 董仲書在對策中提出了“諸侯二千石,各選臣民,供兩人”的思路,並被採納。 這個命題包括年度進貢和固定人員,物件既是官員又是人民。 人才,統稱為“賢”或“聖人”,實際上包括有才的人和有德才的人,如果推薦重點放在某個方面,也叫舉茅才、孝道等。
巡檢制度剛開始實施時,有的縣沒有得到有效實施,武帝下詔督戒。 據《漢書》記載,從元朝元年到元朝第五年,朝廷大規模招賢納士6次。 各領域優秀人才不斷湧現和任用,參與國家重大事務的決策。
德德和德是封建統治所需要的人才的選拔和任用。 “啟蒙”就是通過倡導勸誡的手段,統一人們的思想,營造忠於封建王朝、恪守封建紀律和道德的社會風氣。 元朝成立元年,武帝下詔說:“古教立,鄉為牙,朝廷為主,天下導民,墨善德。 “建議在農村和宮廷中尊重封建秩序是道德上的。 武帝也把啟蒙與有德有德的人結合起來。 按照封建綱領的道德標準推薦的人才,不僅能為封建政權服務,又能為鄉鎮樹立榜樣。 為了有效達到“啟蒙”的目的,武帝還採取了行泰學、君果學等具體措施。
2 儒家思想。 商法和儒家思想是漢武帝治國治群的基本方針。 尊重法律,尊重儒家思想,既要弘揚仁義,又要依靠嚴懲。 尊重儒家思想的目的,就是要啟迪人,即把人的思想與儒家思想統一起來。 武帝繼位第二年,採納了丞相魏娟的建議,把德德德行的都撤職了。 立儒家竇英為宰相,田維為丞相,趙娟為御史家等。 而竇太后則喜愛黃老的理論,將趙娟和王藏關進監獄,逼迫武帝解除竇英和田維的職務。
但竇太后去世後,武帝立即任命田維為丞相,並招收了一大批儒家學生。
董鍾書建議:“今天的老師不一樣,人不一樣,百家門派不同,意義不同,沒有人把持統一; 法律制度已經改變過幾次,下屬不知道該遵守什麼。 大臣們傻傻地以為,那些不屬於孔子巫術的六藝者,都是自成一派,不應該齊頭並進。異端教義被消滅了,然後規則可以明確,法律可以理解,人們知道該遵循什麼。 武帝採納了董鍾書的建議,確立了“廢百家,唯尊儒家”的方針,儒家思想佔據了排他性地位,成為此後整個封建社會統治人民的正統思想。 這一政策的實施,雖然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束縛人心、禁錮人心的弊端,但對鞏固統一的封建國家、傳播封建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尊重儒家思想”與“商法”的結合,實質上是以君權重罰為根本手段,但只是用儒家思想加以修改,儒家思想是漢武帝治國的先行之舉。
3 Tuen's Domain。 吳楚七國叛亂後,漢景帝將諸侯任命**的權力歸還給朝廷。 王國的勢力雖然有所減弱,但依然擁有大量土地,依然可以對朝廷構成威脅。 為了進一步削弱諸侯的權力,武帝採納了諸侯父燕的建議,頒布了“推恩令”,讓諸侯們將兒子分成諸侯,皇帝制定了這些侯爵的名字。 按照漢朝制度,侯國隸屬於縣,其地位等同於縣。 命令下達後,王國要求對孩子進行分裂,“於是藩屬王國開始分裂,孩子們是比侯。 “朝廷”不廢黜皇帝,諸侯國自決。
這樣一來,王國就只剩下幾個郡了,地位就和郡一樣,王君王強大難控制的問題就進一步解決了。
隨後,由於淮南王劉安、崖山王劉慈被指控造反,武帝制定了左官法和附帶利益法,嚴懲犯罪的官員,嚴禁朝臣依附於王公君,限制王公君結黨謀私利。 從此,“諸侯只得衣食稅,不與政務”,漢朝每年八月舉行飲酒大典,諸侯諸侯供奉“金子”助祭。 元朝第五年,漢武帝以侯爵獻金量和成色不足為藉口,封了106個爵位。 經過這一系列的打擊,諸侯、諸侯、諸侯的權力大打折扣。
此外,漢武帝也繼續採取措施,將郡內富人遷往,懲罰地方英雄,有效打擊地方勢力,加強朝廷權力。
4 經濟政策。 漢武帝在政治上與加強皇權的措施相一致,在經濟上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控水、鼓勵農業、鹽鐵官營、均損均、換錢、算計控天皇等。
漢武帝十分重視水利建設。 元光六年春,漢武帝採納了當時大司農正的建議,調動了數萬大兵,從長安開鑿了一條直渠,至華陰(今陝西華陰)300餘裡,將渭水改道入運河,通向黃河, 灌溉了10,000多公頃的田地。
隨後,數萬人被殺,汾水通過運河被引入河中,並開發了5000公頃的荒地。
後來,他開鑿了龍壽渠,將羅水從正縣引到上岩,灌溉了10000多公頃的土地。
漢武帝也十分重視黃河的治理。 元光三年五月,黃河在濮陽(今河南濮陽)決堤,向東南移動,流入淮河和泗水,在巨葉澤氾濫。 武帝下令主都威吉典、詹世正出兵十萬補堵,但未果。 元豐二年,武帝巡遊東方,派吉仁、郭長髮數萬人治理黃河,並親自到工地督導,神白馬玉碧,譜寫了《聖子之歌》。
缺口終於被堵住了,黃河恢復了原來的河道,這在之後的幾十年裡不再是問題。
武帝主張發展農業生產,任命趙國為蘇蘇司令,實行兩頭牛公升杆耦合耕作法、“替代田”法、人力牽引犁法。 正和四年,漢武帝巡視齊魯故鄉時,也“在裘定修”,鞠躬示範,表示自己對農業的重視。 同年,乾秋被任命為丞相,封富民侯,表示不讓百姓富貴的願望。
漢武帝不僅管水慫恿農民,還規範一些極其重要的商業秩序,如煮鹽、冶鐵等,不受法律限制,私營,使權力落入朝廷的富人、王公貴族手中, 並成為他們剝削農民和破壞社會經濟的工具。漢武帝將這些權利歸還給朝廷,實行鹽和鐵官營,分別在產鹽區設立鹽官,雇工煮鹽,在產鐵區設立鐵官,經營採礦、冶煉和鑄造,出售鐵器。 鹽和鐵官員屬於第一批大農場主。
鹽和鐵的壟斷增加了國家收入,摧毀了地方勢力對朝廷的經濟壓力。
此外,均等化也是一項重要的經濟政策。 平均損失是,大農派了幾十個下屬官員到各個縣州,應該從各地交給北京司的貨物不再像過去那樣長途運輸,而是根據各地貨物的需要沿途出售, 然後把北京分部需要的貨物買下來。平準是在北京設立調平員,負責從世界各地運到北京的貨物,根據市場進行買賣,使價格相對穩定。 這樣,大商人就無法囤積和操縱價格。
鑄幣是漢溫皇帝實施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 漢初,**是以斤為單位的,錢重三泰銖,被稱為“豆莢錢”。 在溫皇帝統治期間,他重新鑄造了四泰銖硬幣,並允許王子鑄造硬幣。 元禎四年,武帝將鑄幣權歸還給朝廷鑄造五泰銖硬幣,嚴禁地方和私人鑄造貨幣。 當時規定使用三種貨幣:一尺見方的白鹿皮製成,邊緣繡有圖案,價值40萬白金(銀錫的合金),分成圓圈,有龍形圖案,面值3000元; 方形,有馬形圖案,面值500元; 橢圓形,有龜形圖案,面值300元。 3泰銖幣,次年重鑄5泰銖幣,規定由上林三觀(水恆都尉下屬平均損失,中關、班通)鑄造。 5泰銖硬幣的法定面值與其所含金屬的實際數量相符,工藝精湛,極難模仿,鑄幣的主要原料銅是國家壟斷的,私人鑄造者無利可圖。 5泰銖硬幣在世界範圍內很受歡迎,所有其他硬幣都被廢除了。 從那時起,硬幣的鑄造也一直是國家的專屬。
算計和起訴是漢武帝制定的稅制。 算術是漢代的稅法之一,它對商人、工匠、高利貸者、戰車和船隻徵稅。 徵稅的物件是商品或資產,而“貨幣”是稅收單位。 元禎四年,武帝下令“先算錢”。 閻世古引用李非日為“絲綢、絲綢、金錢”。 總是一千美元,二十美元。 據《漢書食品貨編年史》記載:
朱家人不買賣貸款,而是在城裡積攢各種東西,那些靠商人牟利的人,雖然沒有城登記冊,但各佔一,錢率三千,算一。 作品是租用鑄造的,四千塊錢算作一。 ......商人算車; 這艘船算五丈多。 “命令商人申報他的財產。 謊報的,處一年處罰金,沒收財產。 舉報是指富裕家庭隱瞞資產、逃稅的稅收制度。 《史記:酷官傳》:“命令下達,權貴合併家族。 張守傑義正言辭:“漢武帝砍了四省,國家不足,所以納稅人的田地、房屋、船隻、牲畜、奴隸等,都當錢用。 每千元數一出,賈人就翻了一番。 沒有稅就有告示,一半人被起訴,剩下的一半是官員。 結果,許多商人的財物、農場和奴隸被沒收。 算計和指責具有侵吞商人利益的性質,但卻收穫了億萬人民的財富,從大局上看,他們加強了朝廷的經濟實力,緩解了金融危機。 漢武帝利用國家的力量遏制了大商人的兼併和投機行為,增加了朝廷的經濟收入,他對商人的政策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