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集《一切都好》中,就展現了父母偏袒、孩子在家庭中分配不公的影響。 母親是重男輕女的,從小就特別關心大兒子,但對小女兒卻不好。 她認為兒子是支柱,女兒只會“賠錢”。 然而,母親早逝後,他被拋在了“對妻子嚴”的父親身邊,發現自己對自己所期望的支柱無能為力,原本被冷落的小女兒成為了企業高管,有錢有才,成為他養老的支柱。 事實上,許多家庭都面臨著類似的情況,嬌生慣養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往往不孝順,而被冷落的孩子表現得更好。 為什麼? 究其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父母的愛難免是偏心的。 在乙個多孩子的家庭中,父母往往更偏愛孩子,把他們當成自己的肉。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父母對不同孩子的愛是參差不齊的。 正如辛七極在歌詞中所說:“我喜孩子死了,小溪躺在荷床上”,意思是父母在照顧孩子的時候,更傾向於寵溺最小的孩子。 這種現象在古今中國和國外都存在。 父母的愛是不均勻的,即使在物質條件有限的情況下,也會把有限的資源傾注到自己最心愛的孩子身上。 因此,不被寵愛的孩子長大後會更加注重自己的努力,因為他們知道討好父母是沒有用的,所以他們專注於自己的發展和能力的提高,形成更加獨立和自信的性格。
其次,習慣於被父母寵愛的孩子往往依賴和軟弱。 他們習慣了父母的呵護和照顧,缺乏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這種依賴和軟弱使他們在社會競爭中處於劣勢,很難表現良好。 相反,不被寵愛的孩子,由於缺乏支援,往往更加自主和自力更生,他們不依賴他人的認可和支援,而是更注重自己的努力和進步。 這種獨立意識和能力的培養,使他們更容易在社會上脫穎而出。
李敖的例子可以作為乙個生動的例證。 小時候,李敖在家庭中並不受寵,母親更是喜歡弟弟。 然而,成年後的弟弟變得過於依賴母親,將母親送到李敖的女兒那裡撫養。 這種截然不同的結果表明,嬌生慣養的孩子不一定會回報父母的養育,而被忽視的孩子可以成為他們的精神支援和經濟支援。 這讓人感嘆父母的自私。
父母之間的偏愛也是一種普遍現象。 父母不是評判者,他們有自己的喜好和弱點。 例如,如果乙個孩子漂亮、聰明、優秀,往往會引起父母的偏見。 然而,這種偏愛並不一定是為了期待孩子未來的回報,更多的是為了當下的幸福。 因此,“可愛”往往成為孩子的殺手鐧,討人喜歡的人往往很容易贏得父母的青睞。 然而,對於被冷落的孩子來說,他們所經歷的委屈和悲傷會更深。 尤其是年輕的時候,留下的傷疤會更加嚴重,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創傷。
有時候,嬌生慣養的孩子長大後也會變得不孝順。 這可能是因為他們在成長過程中得到了太多的愛和關注,導致他們對父母缺乏敬畏和尊重。 他們可能認為父母對他們的愛是理所當然的,不需要任何回報。 這種心態往往導致他們對父母漠不關心和缺乏關心,而更多地關心自己的利益和享樂。 然而,不被寵愛的孩子,在經歷了忽視和委屈之後,會更加珍惜家人的情感和親情,他們會更加努力地報答父母的養育恩情,成為他們晚年的支柱。
在這種情況下,被排除在外的孩子往往懷有怨恨和不滿。 他們可能一直希望得到父母的愛和認可,但他們經常感到失望。 然而,怨恨和委屈並不能改變過去的事實,也改變不了父母的態度。 所以,對於這些孩子,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和放手。 過去的委屈和悲傷只能由自己承擔,不能指望父母來彌補。 因此,他們需要學會自力更生,放手,慢慢放手。 這也是乙個成長和教育的過程,父母應該對孩子採取更好的態度和方法,避免給他們留下遺憾和痛苦。
總而言之,父母偏愛和不公平分配孩子是家常便飯,但這並不意味著被冷落的孩子永遠不孝順。 相反,他們往往會更加努力地工作,出類拔萃,成為父母的支援。 嬌生慣養的孩子往往容易依賴和軟弱,在社會競爭中處於劣勢。 然而,孩子之間的關係不是單向的,父母對孩子的影響也取決於孩子的性格和內在品質。 作為父母,我們應該給孩子更多的愛和幸福,而不是給他們帶來更多的痛苦和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