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口岸加註規範
入境口岸根據海關規定“國內港口程式碼表”。選擇跨境運輸工具進境貨物卸貨的國內第一口岸的中文名稱和**;
tips:“國內口岸程式碼表”查詢路徑:海關總署**-我要查詢---清關引數---國內口岸**表
多式聯運跨境運輸,填寫多式聯運貨物最終卸貨的入境口岸中文名稱和**;
運輸途中的貨物填寫貨物進入境內的第乙個港口的中文名稱和**;
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入境,填寫海關特別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的中文名稱和**。
其他未實際進入該國的貨物,填寫貨物所在城市名稱和**。
出發港根據海關規定的《國內口岸程式碼表》,選擇並填寫出境貨物跨境運輸工具出發地第乙個國內口岸的中文名稱和**;
多式聯運跨境運輸,填寫多式聯運貨物原始始發地國內港口的中文名稱和**;
過境貨物填寫貨物國內第一出發港的中文名稱和**;
對於從特殊關稅區或保稅監管場所出境的人員,填寫特別關稅區或保稅監管場所的中文名稱和**。
對於其他尚未實際出境的貨物,請填寫貨物所在城市的名稱和**。
提醒:出入境口岸的型別包括口岸、碼頭、機場、機場貨運通道、邊境口岸、火車站、車輛裝卸點、車輛檢驗場、陸路口岸、設在港口的海關特殊監管區。
出入境海關填寫規範
根據貨物實際進出境口岸的海關,填寫海關規定“海關區**表”。相應口岸海關的名稱和**。
例如,如果貨物實際出入境口岸的海關是“廣州機場”,則輸入“5141”。
溫馨提示:進口過境運輸貨物,填寫貨物入境地海關名稱及**,出口過境運輸貨物填寫貨物出境地海關名稱及**。 對過境運輸方式監管的跨關區內的深加工結轉貨物,出口報關單上應填寫中轉地海關名稱和**,進口報關單上應填寫中轉地海關名稱和**。
對於在不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之間轉移或轉移的貨物,填寫對方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所在海關的名稱和**。
對於其他未實際進出境的貨物,填寫接受報關的海關名稱和**。
出入境口岸與出入境海關
優質作者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