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浙江省發布通知(見附件末尾),就《關於調整工商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其中,建議統一大型工業電價使用者和一般工商業電價使用者的峰谷時數。
幾年前,業內曾就2024年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的走向展開激烈討論,有訊息說會變,也有訊息說不會變。 12月28日晚間,國網浙江電力發布《關於2024年1月工商用電採購的公告》,大部分業界都在鼓掌,來自相關**的訊號是,相關分時電價政策尚未調整,但規則範圍內的電價有變動。
此時,業內同仁認為政策已經塵埃落定。 不過,隨著徵求意見稿的發布,原本的大動作還在後面
政策中最重要的資訊是:峰谷時分和相應的電價浮動比例!
時間段新舊版本的劃分經過梳理和著色,可以直觀地看出:從時間劃分來看,大工業的春秋兩季都小於4小時定義的高峰時段,夜間的時間也從電價高峰變為平價; 在冬季和夏季,下午 1 點到 3 點比高峰時段的定義少兩個小時。
從一般工商業來看,春秋傍晚沒有高峰高峰,轉為平段; 在冬季和夏季,上午的高峰時段增加兩個小時,從1點到3點的2小時高峰變為平坦,從3點到5點的兩小時的高峰變成高峰,晚上沒有高峰。
但沒那麼簡單,我們一起來看看電價浮動比例的變化吧!
此外,根據省發改委關於國家發改委關於第三調製週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格及相關事項的通知,即2023年10月實施的浙江省工商業電價最新資料(如下表所示)。
首先,有乙個深谷電價,只管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重大節日,而且會定在10:00-14:00,這個政策其實在浙江不是第乙個,江蘇在2023年就試過了,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這是乙個比較特殊的情況,並不深入**。
從高峰**來看,大工業比重在增加,一般工商在減少;
高峰期,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均增長了近30%;
從低谷**來看,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都出現了下滑。
當我們將兩者結合起來時,我們得到乙個這樣的表:
作為光伏儲能行業的人,我主要關注的是白天8:00到17:00的電價變化。 需要注意的是,本表中的資料是按比例計算的,以1的平價為單位,平板段的實際電價在6分以上接近7美分,並且每個月都會波動。
事實上,每個企業在不同時間段的權力分配是不一致的,因此無法明確各自的權重。 電價只能按小時平均。
春秋兩季大工業新政上台,雖然取消高峰的“定義”並沒有降低電價,冬夏兩季也大幅降低,但考慮到企業全體員工中午都要安排吃飯,相對權重必須低於其他時間段, 所以理論上新政策的平均點會上公升一些,增加部門數量多一些,減少部分減少少一些。
對於一般工商來說,差異其實比較明顯,春秋兩季新政策上調兩毛錢以上,冬夏兩季上調一毛錢六分錢,或者按照剛才的原理,漲幅其實比標明的要高。
因此,對於一般工商業使用者來說,在不考慮整體建設成本下降的情況下,基於電價的變化,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帶來的收益因新政策而增長了15%-20%,整個市場的建設成本降低突飛猛進。
相對而言,工商業是社會的主要部分,因此新政策可以進一步釋放浙江省的市場空間。
當然,對於儲能來說,由於主要收益**是基於峰谷價差套利,所以重點更多的是其價差。 同樣,基於此表。
新政策下,浙江省仍能滿足兩充兩放電的運營模式。 如上所述,每日點差的總和仍按比例轉換為橫盤部分**。
新政策下,大工業單日價差春秋兩季減小,冬夏三季上公升,對年度加權下的單日價差影響不大,按月數分別為8、4加權加權。
總體來看,春秋冬夏工商單日價差明顯增加,經年度加權後較為明顯,增幅為60%。 套利成當前電價為07元千瓦時計算,單日收益為1千瓦時的電能儲存從0966元公升至154元。
因此,對於儲能而言,一般工商企業投資建設回報率上公升較為大幅,新政策將極大地促進工商業儲能建設,相信2024年儲能電站市場將取得突出成績。
一般來說,大型工業企業的用電成本略有下降,但從其用電本身的規模來看,採用新能源的收益一定非常巨大,而對於儲能而言,大型工業企業的收入要好於一般工商業企業。
對於一般工商來說,在電費上漲的背景下,光伏和儲能投資收益大幅上公升,投資條件空前良好,2024年是市場的好年頭。
還有一點有意思的是,2023年12月19日,省發改委、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規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戶和社群外場所運營充電站電價實行工商兩部分電價, 落實峰谷分時電價。如下圖所示:
本政策的分時系統與“將要實施”的分時政策或目前正在實施的分時政策不同,並且有單獨的分時政策。
文章**:個人投稿,部分內容引用相關政策檔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