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作為父母,我真的不知道我能不能做一碗水!
但為了爭奪財產,兄妹倆分家子,互相反目成仇,可是上法庭的人卻不少!
在這個以金錢為導向的社會裡,我們應該如何權衡金錢與親情的關係?
我的鄰居馬叔叔幾年前因拆遷獲得了350萬元的賠償兩個兒子每人分了170萬,作為對家庭貢獻最大的二女兒,她只領到了10萬元從此,一家人就如宮鬥,無比精彩!
砰砰砰! “開門,開門! 如果我再不開門,我就要砸門了! ”
走廊裡,乙個中年男人用力敲門,走廊裡有一群男女老少在一旁看著,大家竊竊私語,偶爾指著男人,也沒人來勸男人。
是的,在這個社會上,袖手旁觀比做俠義要安全得多。
那人把“手敲”變成了“踢門”,用力創造了乙個奇蹟,門似乎要被踹倒了。
踢進屋裡大喊大叫:我知道你在家,你也太沒有良心了,我爸爸走的時候,我想見你最後一面,你心狠手辣,他恨死了,現在我媽病危了,你不但一分錢都拿不拿,現在我只想見你,你太自私了, 沒有良心,你還是人嗎?
樓梯裡的人似乎明白了什麼,有人開始竊竊私語
再恨再恨,難道不應該見父母最後一面嗎?
唉,養女兒似乎不再有保險了。
這個女人沒有良心,怎麼能不服侍父母呢?
但事情真的像他們所聽到和看到的那樣嗎?
屋裡的女人在房間裡來回踱步,任由外面的敲門聲刺痛她的心肝脾肺,原本想開門的手縮了回去。
她轉過身,背靠在門上,不怕門外的男人闖進來,而是想告訴他:人心回來了,我們再也不會有任何關係了。 就像她被拋棄的時候一樣!
門外踹門的聲音時而強,時而弱,言語越來越惡毒。
女人的眼淚連成一根線。
這些年來遭受的委屈,彷彿淚流滿面地湧現在女人面前。
女子名叫馬蘭,從200多公里外的縣城嫁進了城裡。
馬蘭一共有三個兄弟姐妹,她是老二,上面有乙個哥哥,下面有乙個弟弟。
按理說,這樣的地位,在任何家庭中都應該算是最幸福的,有哥哥的疼,有弟弟的苦惱,然而,馬嵐在家族裡幾乎成了幾十年的奴隸,卻沒有獲得好名聲!
怎麼說呢?
馬嵐的哥哥馬健,因為當時的家庭條件不允許,所以他學習不多,很早就跟著父母去打工,16歲的時候,就和村里的鄉親一起去外地打工。
不知道是運氣不好,還是馬不夠努力,還是在外面亂七八糟,自從出門以來,他幾乎沒有攢錢他不僅沒有給家裡寄一分錢,還哭著多次向家裡要錢有好幾年,我連回家過年的錢都沒有。
哀悼它的不幸,並為它生氣! 馬老漢雖然對這個兒子很失望,但一想到孩子這麼小就要和他們一起打工,什麼書都不看,吃了很多苦頭,心裡很苦惱。
所以每次馬建要錢,他都會回應他的需求。
作為老二的馬蘭,雖然當時家裡條件不好,但畢竟初中畢業,有點識字的人。
然而,這也是早早輟學打工的命運所不可避免的。
我跟著親戚到200多公里外的城市一家工廠工作。
雖然一開始工資只有200元左右,但她能給家裡寄180元,而且只留了十二十塊錢,作為父母,她很滿意。
當他遇到人時,他吹噓自己養育了乙個孝順的女兒。
的確,馬嵐很孝順,她不吃不穿,幾乎不用化妝品,把所有的錢都給了家裡。
一部分錢是用來給弟弟讀書的,因為馬嵐只希望家裡的弟弟妹妹們越來越好。
但不幸的是,他的弟弟馬強在高中時得了一場大病,需要很多錢來治療這種疾病。
馬老漢給老大馬**打電話,希望他能籌點錢給弟弟馬強治病,但馬健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一分錢都沒付。
馬老漢把希望寄託在女兒馬蘭身上,馬蘭的母親天天哭著逼著馬給他們拿錢給弟弟治病,那一年,廠長的乙個親戚愛上了馬蘭,對馬蘭發起了強烈的愛情猛攻。
年輕人雖然是個天才,但智力跟不上常人,還有點傻。 別看馬蘭是農村外來務工人弟,畢竟她有點教養,對另一半的要求也不低。 雖然小夥子對馬很慷慨,經常給她買衣服、手機、化妝品,但馬還是拒絕了。
誰知馬嵐的弟弟生病急需錢的訊息傳到了年輕人的耳朵裡,於是他找到了馬,對她說道只要他娶了他,他就能拿出8萬塊錢給她哥哥治病!
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脅迫和引誘嗎?
馬嵐果斷拒絕,但她馬上收到了家裡的**,還有母親死生俱傷的吶喊。
她責怪她,說她生來就這麼大,真是白眼狼,生下來還不如掐死她!
多麼惡毒的言語,多麼惡毒的父母!
馬嵐哭了,哭得又傷心又無奈!
她只是乙個弱女子,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她?
“我不是你撿的。”馬嵐生氣地說出了她有生以來第一次反駁母親的話。
可是,馬想著背對著黃土望天的父母,想著被病痛折磨的弟弟,想著一事無成的弟弟,她還能做什麼呢?
就這樣,她做出了乙個決定違背自己的意願嫁給了這個她不喜歡的男人,只為為了那8萬塊錢的救命錢!
弟弟的性命保住了,但他仍然太虛弱,無法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
馬嵐結婚的時候,娘家沒有宴席,也沒有親戚送她,這是她要求的。
她怕張洛在這些東西上花錢,也怕親戚朋友知道她是為了錢,所以就嫁給了這個男人,被人八卦。
因此,她被酒店裡的男人嫁給了。
馬蘭骨子裡是個善良的女孩,雖然一開始並不愛他,但對他全心全意的好,所以慢慢有了感情,生活也不錯。
而且即使結婚後,她外出打工賺的錢也會定期由家裡補貼,老公情達理,不支援,但也不反對。 說到今天,有多少公公婆能容納這樣的兒媳婦?
變化發生在 2009 年。
今年是馬嵐結婚7年。
我鎮響應災後重建集體規劃,一條路穿過我鎮,線路剛好落在馬老漢的房子和一大片田地上,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他拿到了130萬元的賠償金,他們用賠償金修繕了6棟3層的房屋,剛剛完成主體建設, 高鐵又開始籌畫,並占用了他剛剛蓋的房子,這次損失了350多塊錢。
當年修公路、災後重建、修高鐵,很多家家戶戶的房子被拆了,建了又拆,很多人瞬間成了百萬富翁。
馬老漢家是當時我們村里最窮的家庭之一,但這次卻翻了個身。
350萬,這可不是小數目,馬老漢要這麼多錢幹什麼? 於是我想把錢給我的孩子。
這一刻,兩個兒子開始歪歪扭扭地想著。
先是大媳婦直接把二長老接到家裡,說以後二長老會由他們贍養,小兒子也不示弱,還把二長子帶了過來,於是兩兄弟大吵了一架,成了村里的笑話。
但是兄弟倆有麻煩了,有乙個共識是用這筆錢嫁出去的姐姐沒有份。
俗話說,出嫁的女兒灑水。
這讓馬老漢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大姐娶兒媳婦的時候,給家裡3萬塊錢,弟弟給8萬塊錢治療,還不算平時給老人和弟弟讀書的,所以無論如何,女兒馬蘭都不能被排除在外。
“10萬? 爸爸媽媽,我不要這10萬個,以後你們不應該有像我這樣的女孩,我也沒有像你們這樣的父母和兄弟。馬嵐不知道該怎麼說這句叛逆的話,但她對自己在這個家庭中的地位卻是完全清楚的。
“十萬是很多,看看xxx家的女兒,她還沒嫁人,拆家的時候連一分錢都沒拿到,知足了嗎? ”老闆一臉得意的說道。
老三也附和道:當初你給我8萬治療,現在這10萬還給你,本息還給你。
大媳婦沉默不語,臉上的貪婪二字卻快要掉到地上去了。
“既然你這麼說,我已經結婚了,所以現在我又公升級了,我不會是你的親生孩子,也不會是你的妹妹或妹妹,所以咱們就一分為二吧。”
說完,他抱著丈夫的頭頭,頭也不回地走了。
馬老漢看著女兒離去的背影,卻只是嘆了口氣,沒有退縮。
而今天,馬嵐還是想用這個回來表明自己的態度。
自從那次關上門後,馬蘭再也沒有回過娘家,過年假期,她和丈夫、岳父岳母團聚了。
要說馬不傷心,那是假的,但誰能理解被家人拋棄的滋味呢?
大鬧的前一年,馬的父親得了肺癌,被發現已經到了晚期,所以在他離開的時候,他讓兒子找馬回來,想見見她。
但馬不肯回家,不肯接**,馬老漢臨終時沒有機會對女兒說對不起,也許他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對女兒說對不起。
那麼見面的意義何在?
一顆破碎的心就像一張皺巴巴的白紙,即使恢復了,摺痕還在。
去年,馬嵐的母親又病重了,剛當初大兒子的妻子,她睡前睡後照顧她,但過了幾天,她就不耐煩了,一言不發地回家了,回去的時候還向馬健抱怨:她不是給你養了個兒子,還有二胎、三胎,我為什麼要乙個人照顧他們?
聽官吏說,當初分錢的時候,沒有人承認馬是他們的姐姐和妹妹,今天遇到困難的時候,他們想起了馬,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真相?
而二兒子的妻子,既要照顧丈夫,又要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根本就不能去醫院,也不願意去醫院照顧婆婆。
你不能看著老人乙個人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大兒子去醫院照顧他,但畢竟是個大男人,還有很多事情不變。
再加上妻子抱怨,他也覺得妹妹該孝順了,於是他去百里外找妹妹馬蘭。
所以有文章開頭的場景。
往事如同電影一般,飄浮在馬眼前!
的確,作為孩子,他們應該孝順父母,而不是擔心父母、兄弟姐妹。
但馬嵐覺得,在家庭困難的時候,她為家裡做牛馬,成家後頂著壓力養家餬口。
但面對利益的分配,她為什麼會成為局外人她想不通。 我不認為網友和朋友能弄清楚。
在馬嵐的心裡,就算她真的平分了350萬,她也不會真的要超過100萬,會多給哥哥留下更多。
然而,這是她的職責,而不是她的感情; 但為什麼父母有乙隻大眼睛和乙隻小眼睛呢?
最後,馬在母親去世前沒有回去,母親去世的那天,她買了乙個花圈,到了下葬的那一刻,她沒有流一滴眼淚。
她說,在她被拋棄的那一刻,她的眼淚就流滿了!
有一點要說,父母再賢惠,也不可能平等對待孩子。
但至少,你必須做你想做的事。
就此事而言,把女兒當成乞丐,難道不合適嗎? 我甚至認為有些人真的沒有資格做父母!
也許只有時間才能沖淡馬心中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