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加密貨幣逐漸獲得主流接受,法律現在正在努力解決如何使用舊的法律概念來保護和控制這項相對較新的技術。 目前,位元幣是英國和其他國家法院審理的幾起案件的主題。
此前,澳大利亞計算機科學家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博士聲稱,他以筆名“中本聰”寫了一篇關於位元幣的文章,作為位元幣原始來源的作者,他應該擁有各種智財權**。
根據克雷格·賴特(Craig Wright)的宣告,目前有四起智財權案件懸而未決,均涉及賴特及其與位元幣相關的索賠。 在英國,這些案件涉及版權、資料庫權利和假冒等智財權問題,同時也考慮了誹謗。
自 2023 年初以來,所有四起智財權案件現已提交給梅勒法官。 看到法院採取這種積極主動的案件管理方法是積極的,儘管事實背景和法律論據不同,但可能會導致一致的索賠和判決。 我們已經看到來自不同案件的當事人申請與多項索賠或賴特訴訟組合中選定的被告索賠人相關的聯合聽證會和判決。
儘管背景不同,對智財權法律結構的依賴程度也不同,但這些案件都存在一些關鍵問題。 最關鍵的是賴特是否真的是中本聰(所謂的“身份問題”)。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 Crypto Open Patent Alliance v Wright 一案中,雙方同意在 2024 年 1 月的審判中處理一次 Wright 的身份問題,而其他案件將取決於該審判的結果。
考慮到賴特忙於處理的訴訟數量,其中一些案件的成本保證已經提高。 在 Coinbase 和 Kraken 的案件中(下文將進一步討論),Wright 被要求支付大量安全費。
如上所述,有四起與智財權有關的案件。
進展最快的智財權索賠被稱為“COPA索賠”,並已由加密開放專利聯盟(“COPA”)對Wright提出索賠。 COPA的主要主張是不侵權宣告,該主張包括三個方面:(1)Wright博士不是2024年題為“位元幣: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的文章的作者(即“**;(2) Wright先生不是***的著作權人;(3) COPA 對 *** 的任何使用都不會侵犯 Wright 博士擁有的任何(潛在)版權。
在另外兩起案件中,Wright試圖主張其所稱智財權的所有權。 Coinbase 和 Kraken 的訴訟是由 Wright 在同一天提起的。 Coinbase 和 Kraken 都是購買、轉移和儲存加密貨幣(包括位元幣)的平台。 這兩起案件都涉及基於位元幣商譽所有權的索賠,這些索賠基於Wright作為個人,他的公司Wrigh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作為共同索賠人。
最後乙個案件被稱為“BTC Core”,涉及賴特對位元幣格式的版權和資料庫權利的主張,以及阻止兩個平行區塊鏈網路 BTC 網路和 BCH 網路的執行*** 該案有 26 名被告,其中一些人在英國管轄範圍之外。
賴特還捲入了英國法院的誹謗訴訟。
英國法院最近的裁決涉及一項上訴,即誹謗損害賠償可否適當減少,以反映申索人對申索的欺詐性描述(Wright v McCormack [2023] EWCA CIV 892)。
英國高等法院此前裁定,由於 Twitter 質疑 Wright 聲稱自己是中本聰和位元幣的創造者,並且 Wright 是 **(Wright v McCormack[2022]EWHC 2068(QB)),Twitter 應向 Wright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然而,儘管贏得了官司,賴特還是因為他在訴訟中的行為而受到抨擊,他故意誇大傷害的嚴重程度以欺騙法庭。 因此,法院只作出象徵性損害賠償的判決。
賴特對該決定提出上訴,但上訴法院維持了先前的決定。 由於誹謗保護不誠實的攻擊,因此賴特在本案中自己的不誠實行為是確定適當損害賠償的相關考慮因素。
順便說一句,一些讀者可能想知道,當賴特的身份仍存疑時,法院如何裁決誹謗案。 麥科馬克放棄了對真相的辯護(即賴特不是中本聰),認為辯護將導致漫長的審判,他負擔不起這些法律費用。 因此,身份問題不是法院需要確定的問題之一,但它仍然是 2024 年 1 月 COPA 審判的乙個關鍵點。
本文涉及的最後乙個案例涉及賴特侵犯版權的指控,由於被告拒絕表明自己的身份,因此從未考慮過。
在Wright v Persons Unknown [2022] EWHC 2982 (SCCO)一案中,Wright獲得了對位元幣的索賠org的判決書,該判決書發布了***的副本。 賴特聲稱這是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侵犯了他的版權。 在沒有任何確認送達索賠的情況下,賴特申請缺席判決。 在費用方面,被告繼續拒絕表明自己的身份。
判決認為,被告必須表明自己的身份,以便能夠適當地參與詳細的評估過程。 有各種當局允許未知但可識別的當事方為索賠辯護,但除非有明確和正當的理由偏離公開司法原則,否則必須提供當事方的姓名。
用上訴法院史密斯法官的話來說,“法院不能受理這種情況”,因為被告既不希望公眾、原告也不想讓法院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法官認為,這引起了許多關注,並將妨礙法院監督和控制訴訟程式以及公平進行訴訟的權力。 在沒有身份證明的情況下,賴特有權獲得違約費用證明。
雖然許多積極的問題和決定在各種情況下迅速傳播,但有兩點特別令人感興趣。
第乙個問題是上述身份問題所提出的事實問題。 COPA 索賠審判定於 2024 年 1 月進行。 如果法院認定Wright博士不是中本聰,那麼(基於對該決定的上訴)Coinbase、Kraken和BTC Core的訴訟將屆時結束。 相反,如果法院認定Wright博士是中本聰,那麼所有三起訴訟都將全部通過。
其次,BTC Core的主張即將解決版權法中的乙個關鍵問題。 根據英國版權法,作品需要被“修復”才能存在。 2023 年 2 月,高等法院裁定,Wright 博士沒有真正確定位元幣檔案格式 (“BFF”) 的版權存在,因為根據 1988 年版權、設計和專利法(“CDPA 1988”)第 3(2) 條,該格式沒有“以書面或其他方式記錄”。
然而,在 2023 年 7 月 20 日,上訴法院推翻了早前的裁決(Wright v BTC Core [2023] EWCA CIV 868)。 在考慮了BTC Core索賠的案情後,上訴法院認為存在乙個嚴重的問題需要審理,並裁定Wright可能確實擁有BFF的版權。 因此,索賠的這一要素現在正在向前推進,並允許賴特在其管轄範圍之外為被告送達。
展望未來,如果BFF存在版權,這可能會對位元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的未來使用產生嚴重後果。
賴特不僅在英國法庭上忙得不可開交。 在美國和挪威等其他司法管轄區也有許多案例。 我們將跟蹤跨司法管轄區決策的一致性,以及不同案件之間的相互作用如何影響賴特的訴訟策略。
下乙個重大進展似乎是 2024 年 1 月對 COPA 案的審判。 了解資料庫和電腦程式中是否存在版權對於科技行業的企業保護其資產至關重要。 該判決還將影響其他三起智財權案件,因為賴特對中本聰的索賠將得到裁決,這將對其他索賠產生重大影響。
無論結果如何,這些案件都將對加密貨幣行業以及計算機軟體中版權和資料庫權利的使用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