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直接信貸案例分析
以海外分公司和常設機構的營業利潤和特許經營收入的收購為例]。
國內A公司是一家從事電表生產安裝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外設立了多家子公司和分公司。 [注:在這種情況下,選擇“非特定國家/地區的非逐項抵免方法”]。
(1) [印度尼西亞]子公司
國內A公司向其印尼子公司收取特許權使用費,並獲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2023 年源頭的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為 130,000 印尼盾; 實際收到1,170,000印尼盾,匯率為0000473,賬面收入為人民幣614元90,000元 ((1,170,000+130,000) 0000473=614.9)。
計算方法: 1、境外直接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130,000 0000473=61.49萬元;
二、調整後境外所得稅後所得 境外所得 稅後所得 直繳所得稅 1,170,000 0000473+61.49=614.90萬元。
(2) [哥倫比亞]分公司
2023年,哥倫比亞分公司經審計利潤總額為人民幣210萬元(哥倫比亞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和自我管理),資產減值損失為人民幣18萬元(無其他稅務調整),當地企業所得稅為3億披索(我們認為在企業所得稅最終結算前已繳納)。 收到的退稅為200,000,000披索,扣除退稅後在國外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100,000,000披索,假設匯率為00021188。
計算方法: 1、境外直接繳納的所得稅金額 境外預扣的企業所得稅金額 退稅金額(300,000,000 200,000,000) 00021188=21.19萬元;
2、境外所得稅後調整後所得 境外分支機構稅前所得 境外分公司所得及費用稅後所得 210,182,280,000元。
(3) [巴西]子公司
2023年,A公司確認在巴西的投資收益為人民幣1億元(未實際收到),其中2022年股息為人民幣6000萬元(2023年股東會決議),2023年股息為人民幣4000萬元(暫未進行利潤分配決議)。 巴西子公司2022年利潤總額為人民幣1.2億元,其中企業所得稅1100萬元,稅後利潤1.09億元,實際企業所得稅880萬元。
計算方法: 1、境外間接承擔的所得稅金額 2022年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決議中分配給A公司的分紅 2022年企業所得稅稅後利潤 880 6000 (12000 880) 47482萬元;
2、境外所得調整後的所得稅 境外稅後所得 間接承擔的所得稅(萬元 4000元) 47482=6,474.82萬元;
(4) [孟加拉]專案
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孟加拉三電表安裝專案總收入900萬元,專案造價350萬元,直接管理費用120萬元(含商務招待費30萬元),國內A公司同期收入9000萬元; A公司間接管理費用總額為人民幣1100萬元,專案按常設機構繳納的當地企業所得稅為人民幣125萬元。
計算方法:1、境外直接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125萬元。
2、孟加拉專案間接管理費用(900 9900) 1100 100萬元(按收入分攤);
3、調整後境外所得稅後所得 稅前所得 境外分支機構收入和支出的稅後調整 與境外所得調整相關的成本和費用(900 350 120 100) (30 40%) 342萬元。
注意
境外分支機構納稅年度的確定:根據財稅(2009)第125號《關於企業境外所得稅抵扣問題的通知》(2009)第125條,企業在境外投資設立分支機構,無獨立納稅資格的,其計算生產經營所得的納稅年度與中國規定的納稅年度不一致的, 與中國納稅年度當年相對應的境外納稅年度,應為截至中國相關納稅年度任何一天的境外納稅年度。例如,孟加拉國的納稅年度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中國對應的納稅年度為2023年,因此其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應納稅所得額應併入中國2023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綜上所述,企業A在“非國別中立”抵免方式下境外所得的實際境內所得稅抵免如下表所示:
02. 間接信貸案例分析
以海外股權結構多層的子公司的分紅和分紅為例]。
假設:分配股息時,需要在收入國家/地區繳納 10% 的預扣稅**; 各主體稅後利潤可分配金額的50%分配給上層投資者; 匯率不被考慮在內。 股權結構及相關資料如下圖所示(單位:萬元):
[分析]。由於中國公司直接持有A公司的股份,並間接持有B公司和C公司的股份(均持有20%以上的股份),因此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分別是有資格獲得間接信貸持股的一級、二級和三級海外子公司。
(1)C公司稅額的計算
1. 股息分配的計算
如果C公司當年稅前利潤為400萬元,按該國稅法計算後,其所在國當年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為80萬元(400萬元的20%),則其稅後利潤為320萬元。 C公司按持股比例50%向B公司派發50%股利80萬元(320萬元,50%,50%)。
2、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級企業(C公司)繳納的稅額,屬於上級企業(B公司)承擔的稅額(本級企業實際繳納的利潤和投資收益稅額+本級企業間接承擔的稅額)本級企業向上級企業發放的股息(獎金)本級企業稅後利潤(80 0) 80 320 20萬元。
(2)B公司稅額的計算
1、B公司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的計算:
B公司本年度稅前利潤(不含股利)為600萬元,C公司股利的投資收益為80萬元,折返為稅前股息100萬元(80萬元,B公司間接承擔稅額20萬元),因此B公司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為700萬元(600萬元和100萬元)。
2、B公司實際可抵扣所得稅金額的計算:
B公司從C公司分紅、分紅中獲得的投資收益為80萬元,C公司所在國的預扣稅額為8萬元(80萬元的10%),按10%計算,即B公司可申請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稅金額為8萬元; C公司繳納的稅額為20萬元,由B公司承擔,即B公司可申請間接抵免的外資所得稅金額為20萬元; B公司適用的境外所得稅額=直接抵免8萬元+間接抵免20萬元=28萬元。 信用額度 稅前股息 B國適用稅率 100 24% 240,000 綜上所述,B公司實際抵扣所得稅金額最低(28,24)240,000元。
3、股息分配的計算:
享受本年度直接和間接抵免後,B公司實際繳納所在國所得稅144萬元(700萬元,24%和24萬元),B公司稅後利潤為528萬元(80 8 600 144),B公司派發50%的股息132萬元(528萬元, 50%、50%)給A公司,按其50%的持股比例。
4. 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同級企業(B公司)繳納的稅額,屬於上級企業(A公司)承擔的稅額(同級企業實際繳納的利潤和投資收益稅額+本級企業間接承擔的稅額)同級企業向上級企業發放的股息(獎金)本級企業稅後利潤(144 8 20)132 5.2843億元。
(3)A公司稅額的計算
1、A公司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的計算
A公司本年度稅前利潤(不含股利)為1000萬元,B公司股利、股利投資收益為132萬元,稅前股利減少為175萬元(132萬元,A公司間接承擔稅額43萬元),因此A公司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為1175萬元(1000萬元和175萬元)。
2、A公司實際可抵扣所得稅金額的計算:
A公司從B公司分紅和分紅中獲得的投資收益為132萬元,B公司所在國的預扣稅額為132萬元(132萬元10%),即A公司可直接抵扣的適用境外所得稅金額為1320,000元; B公司繳納的稅額為43萬元,由A公司承擔,即A公司可申請間接抵免的外資所得稅金額為43萬元; 適用於A公司的所有外國所得稅抵免=直接抵免1320,000元+間接信貸430,000元=5620,000元; 信用額度 稅前股息 A國適用稅率 175 30% 5250,000元 綜上所述,A公司實際抵扣所得稅金額(56.)。2,52.5)=52.50,000元。
3、股息分配的計算:
A公司本年度享受直接和間接抵免後,其所在國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為300萬元人民幣(1175萬元,30%52.)。50,000元),A公司稅後利潤為81880,000 元 (132 13.)2 1000 300)A公司根據其90%的持股比例向中國公司分配50%的股息 368460,000 元 (818.)8萬元,90%,50%)。
4. 間接負擔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A公司)繳納的稅額屬於上級企業(中國公司)承擔的稅額(本級企業實際繳納的利潤和投資收益稅額+本級企業間接承擔的稅項)本級企業向上級企業發放的股息(獎金) 本級企業稅後利潤(300 13.)2+43)×368.46÷818.8=160.29萬元。
(4)中國公司稅的計算
1、中國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的計算:
中國公司當年稅前利潤(不含分紅)為2000萬元,A公司分紅、分紅投資收益為368元46萬元,恢復稅前分紅528750,000元(36846萬元 中國公司間接承擔160項稅款290,000元),因此中國公司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為252875萬元人民幣(2000萬元人民幣528。75萬元)。
2、中國公司實際抵稅額的計算:
這家中國公司收到了36846萬元,按A公司所在國家預扣稅額的10%計算,金額為36850,000元(36846萬元10%),即適用於中國企業直接信貸的外資所得稅金額為3685萬元; A公司繳納的稅額為16029萬元,即適用於中國公司間接信貸的外國所得稅金額為160元29萬元。 適用於中國公司的外國所得稅總額=直接抵免3685萬元+間接授信160290,000元=197140,000元。 信用額度 稅前股息 中國適用稅率 52875×25%=132.19萬元 綜上所述,中國企業實際抵免所得稅金額最低(197)。14,132.19)=132.19萬元;
3、股息分配的計算:
中國企業在享受本年度直接和間接抵免後,在其所在國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金額為500萬元人民幣(2528元)。750,000元 25% 13219萬元;
*:小瓷磚稅。
作者:宋小娃愛
*編輯:木林財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