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官方組織賬號誤導公眾,偽造新聞事件當事人渾水摸魚,甚至冒充名人開戶混淆視聽......類似的虛假賬戶就像網路空間的“牛皮癬”,難以預防,嚴重干擾健康有序的環境,堪稱頑固病。
事實上,對虛假和欺騙賬戶的治理從未停止。 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的《網際網絡使用者公眾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禁止公眾號生產者運營者“不註冊真實身份資訊”和“惡意冒充、假冒、盜用組織公眾號等資訊內容的製作、發布”。 此前,“明確嚴整'自強亂'專項行動要求,要打假假冒”自強“,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在治理的不斷努力下,一些平台對公眾號進行了管理,並取締了一批假冒自導賬號,取得了實效。
但也應該指出的是,有些賬號要麼“換背心”,要麼轉投其他平台,屢封后繼續掀起波瀾的原因值得深思。
俗話說,沒有利潤不能早。 一些自帶經營者之所以熱衷於造假冒名流,歸根結底是因為他們有利可圖。 在“流量優先”的不良引導下,一些人把腦子用在賬號名上吸引眼球、吸引流量,故意“打邊紅”、“打邊球”,以期快速吸引粉絲,獲得流量和廣告收入。 另一方面,少數自導自足的從業者缺乏正確的經營觀,以虛假賬戶為捷徑賺快錢,利用網路規則漏洞牟利。 現實中,不少網路噴子組織者和犯罪分子冒充官方機構和新聞,通過冒充昵稱、虛構資質等方式發布誤導性內容,從而產生虛假流量資料,製造虛假熱點,從中獲取高額利潤。
從客觀角度看,自導平台註冊機制不健全,審計管控不嚴,也給犯罪分子提供了機會。 目前,絕大多數自導平台對賬號認證、加V等都有身份認證要求,但對個人註冊賬號缺乏相應的審核機制,有的沒有賬號實名要求,有的只需要簡單填寫相關資訊,有的還可以用同乙個手機號註冊多個賬號。 一些平台對一些自稱是官方機構的賬號視而不見,只有在使用者舉報後才封禁該賬號。 目前,對於實施此類行為的個人和機構,尚無相應的懲戒機制。 違規成本低,註冊門檻低,使虛假賬戶“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此外,除了平台監管不力外,虛假賬戶盛行,這也與大資料演算法推薦等機制的不完善有關。 在傳統的點對點通訊中,一些虛假賬號是“一目了然”,容易被使用者識別,缺乏持續輸出高質量內容的能力,不會引起使用者的關注。 然而,在演算法推薦機制下,自動抓取關鍵詞,精準匹配使用者群體,這些原本難以有市場的虛假賬號,被演算法推薦去熱銷,推送給潛在使用者群體。 這客觀上為假冒賬號提供了增加粉絲的渠道,也讓一些不法分子更加肆無忌憚。 此外,如果使用者在平台上進行直播打賞和轉賬,平台是否履行了合理提醒使用者的義務? 對於一些篩查能力不強的老人和兒童,是否有相應的保護和提醒機制? 對此仍有乙個問號。
不久前,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假演員“金東”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犯罪分子冒充金東身份,在網際網絡上取得網友的信任,進而騙取錢財。 正如金東自己所說,“網路平台監管不力是難逃的”。 對於那些公然冒充名人、**器官、新聞**的虛假賬戶,是時候從源頭上剷除它們了。
* 人民日報網輿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