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張小飛、許應紅主演的女性題材犯罪懸疑電影《救出嫌疑人》自上映以來一直備受爭議。 看完後,我整理了一下劇情。
陳志琦是鯉城法界知名的翻案女王,屢戰不敗,還自稱是"永遠不要為有罪的人辯護"但為了救女兒,他為罪犯辯護。
在幼兒園的一次家庭運動會上,陳志琦的女兒恩在幼兒園失蹤,後來被證實被綁架。
綁匪要求陳某為乙個名叫丹文的男子做二審辯護律師,讓丹文能活著出來。
丹文殺了梁鑫源,手段殘忍,證據確鑿,一審被判處死刑。
為了救女兒,陳某接了官司。 在審問丹溫時,他聲稱自己被冤枉了。 當天,我剛去梁小姐家送狗,發現她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當時臥室裡還有另乙個人,但不知道是誰,房間裡的第三個人成了案件的突破口。
於是,戴著絲巾的納吉布浮出水面。 他是總檢察長的私生子,案發當天,總檢察長誤以為納吉殺了人,於是幫他清理現場,處理屍體,間接幫助**。
最終,陳和金智雄找到了凶器,納吉被定罪,丹溫被釋放。
然而,案件卻變得更糟了。
梁鑫源和納吉的關係有點牽強,電影的設定是他們是戀人,但梁鑫媛卻想離開他,納吉為了控制梁鑫媛給了她很多奢侈品,甚至還毆打了梁鑫媛。 案發當晚,納吉還導致樑攝服用致幻劑,昏迷不醒,導致悲劇發生。
納吉有偏執狂,一直在精神上接受**。 梁的人物設計應該不喜歡這樣的人,所以他們之間的關係應該是為了劇情的需要,這似乎有點牽強。
被停職調查的律師和警察可以破案,還有一點"英雄主義"的電影。 納吉在醫院對陳說"無論你做什麼,他永遠領先你一步,你永遠打不過他"這句話有點矯揉造作,我個人覺得更多的是為了渲染氣氛。 電影**丹文的哥哥,癱瘓臥床多年,對案件沒有任何影響。 陳志奇和金志雄在**中成功走出了這一段,這也有點可笑。 梁氏驚慌失措,掙扎著,還能給媽媽打電話,這有點不現實。 正如電影中所展示的,她根本沒有這個時間,先是手機要解鎖螢幕,然後按**,她還在掙脫,很難做到。 所有的情節設定都是為乙個完美的案例服務的。
1.丹溫真的是**
這個角色對比鮮明,裝作天真可憐。 在別人眼裡,他工作很辛苦,客人喜歡他,對小動物也很溫柔。 但事實上,他是乙個非常殘忍的人。
2.一切都是林先生策劃的
梁欣源的母親林先生,***恩恩,為了讓陳救出丹文,她親手解決了他。
那個殺了我女兒的**,只要你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了。
作為母親意味著我們有弱點,同時我們也有盔甲。在電影的最後,林先生並沒有被要求殺死丹文,應該是通過審判。 但林先生用錘子打了丹文的腿,這也是真正的仇恨解脫,對丹文的刀也是對罪的懲罰。
作為一部商業電影,也算不上那麼差,比起那些作案動機不明、劇情被切得一團糟的懸疑片,這個劇情從一開始就基本流暢,但也有一些bug需要修復。 當然,與高水平電影相比,還是有一定的距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