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又黑了! “江西新宇,黃麗剛才提到新車不小心劃傷了,對方為了不把保險建議私有化,有些討價還價,黃麗堅持要對方給五百,沒想到那人直接說:”你們河南人要挾我們江西人。 ”
案例**:星**)。
黃麗早年從家鄉來到江西創業,十幾年過去了,早已融入了自己的第二故鄉江西。
辛辛苦苦了這麼多年,早已成家立業,有了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這幾年,夫妻倆攢了些錢,看著陪伴他們多年的車,雖然心甘情願,但確實需要買一輛新車。
這段時間,我跑得很像4S店,最後坐上了價格實惠、效能強大的民族品牌。
合同一簽好,全額付清,黃麗自然就成了新車的車主,從售貨員手裡接過車鑰匙,迫不及待地坐上了駕駛座。
雖然是老司機,但畢竟是新車,黃麗上路後小心翼翼的開著。
但這條路畢竟不是自己的家,就算黃麗小心翼翼,拐角處還是有砰砰聲。
匆匆靠邊停車,黃麗心疼地看著自己的新車,劃痕特別刺眼,也疼了她的心。
兩個男人也從事故車上下來,也沒多說什麼,其中乙個叫王強的男人不想把保險用在這件小事上,就對黃麗說:“夫人,咱們私下解決吧。 ”
苦惱就是苦惱,但問題一定要解決,幸好不是豪車,拿點錢收拾一下,也沒什麼。
但當黃麗從王強嘴裡聽到“一百塊錢”時,她差點氣得笑出聲來。
一輛新車,這麼大的劃痕,一百塊錢? 沒有足夠的勞動力。
500元,一分都少不了。 黃麗的態度很堅決。
500?這麼破的車有多貴? 王強不以為然的說道。
大哥,這是一輛新車,雖然不重,人造材料也不在這個價位。 ”
大姐,聽說你的口音是河南人,你跑了這麼遠,是來要挾我們江西人的嗎? ”
王強的回答讓黃麗有些不自在,她只是按市場要錢,沒想到會被地區歧視。
這一刻,她沒有再和王強討價還價的心態,所以二話不說,拿起手機,打了報警**。
交警趕到現場後,認定了王強的責任,最終賠償了王強的保險公司。
1、王強的行為涉嫌違法。
《憲法》第33條規定,每個公民都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俗話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生活在同乙個土地上的中國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首先是王強的錯,因為存在賠償糾紛,但王強卻說河南人敲詐江西人,這顯然是區域歧視,已經是違法行為了。
2、公安機關可以對王強進行批評和教育,黃麗也可以要求王強公開道歉。
《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王強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因此公安機關可以通過批評和教育來懲罰王強的行為。
同時,這樣的話也造成了對黃麗的人格侵犯,侮辱了乙個地區,屬於侵權行為,黃麗作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王強公開道歉。
3、如遇交通事故,可協商或請執法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
一般來說,在造成交通事故後,如果您的生命和財產受到損害,您會報警並尋求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的治療。
但是,在普通的小摩擦的情況下,雙方的責任是明確的,私下解決會方便很多,但這個前提需要達成共識才能形成協議。
所有名稱均已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