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製品是國家壟斷的
未經控菸部門批准
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菸草的銷售和經營
然而,少數經營者尋求非法利益。
在沒有相關檔案的情況下。
未經許可非法經營捲菸。
案例回顧
最近。 新豐縣公安局經濟調查大隊。
接到新豐縣煙草專賣局的線索。
一些人在縣內非法購買各種品牌的香菸。
收到線索後。
警方立即展開了徹底調查。
經過大量的走訪、調查、分析和判斷。
警方最初鎖定了嫌疑人陳某晴和陳某山。
並逮捕了兩人。
現場查獲包括双喜在內的20個品種的126支香菸。
經調查,陳某晴與陳某山為父子。
自 2023 年 2 月起。
兩人沒有得到它。
在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
在新豐許多鄉鎮購買香菸,轉售給他人。
從中賺取差價。
涉案金額高達20餘元。
目前,嫌疑人為陳某晴、陳某山。
依法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律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第十六條
從事菸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按照上一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經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縣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縣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也可以審批頒發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違法經營活動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沒收財產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壟斷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營業執照或批准檔案;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或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菸草
它是一種特殊的商業產品
國家對菸草的生產和銷售實行排他性控制
任何個人或實體
在沒有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
不從事菸草生意
贛州**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紳士愛錢,並以一種好的方式對待它
不要為了個人利益而冒險
踏上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