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中蘇關係被認為是堅不可摧的,但最終破裂了。 1969年3月,中國黑龍江省虎林縣鎮寶島發生了一場規模較小的邊境戰役,標誌著蘇聯從中國的友好鄰邦轉變為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敵對國家。
此後,蘇聯軍隊不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研究物件,而是成為直接的戰鬥對手。 鑑於蘇軍在作戰中依賴坦克的特徵,我軍特別是三還州的部隊加強了擊坦克的訓練。
1969年12月,中央軍委辦公組召開全軍戰備會議,正式提出軍事訓練“三打三防”的要求,即打擊坦克、飛機、空降,防禦原子、化學、細菌等力量。 1972年6月,總參謀部再次強調,全軍要充分重視以坦克作戰為主要目的的“三打擊”訓練。
在這種歷史背景下,1963年60式迫擊炮和1969年40式火箭發射器等反坦克**逐漸成為主要裝備,而60式火炮則悄然退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制序列。 1979年初,中越南關係緊張,我軍部隊開始在雲南、廣西邊境集結,進行戰鬥訓練,為自衛反擊和邊防作戰做準備。
在越南北部,我軍將要戰鬥的地區的典型地形是**有山脈和叢林。 該地區陡峭的山峰、溝壑、茂密的樹木和荊棘叢生的風都增加了步兵在戰鬥中的難度。 特別是在山區和叢林中,肉搏戰通常是在近距離進行的,因此步兵部隊迫切需要具有較強弧形火力效能和良好便攜性的炮兵支援。 因此,小型、輕便、易於操作、機動性強、火力快的60迫擊炮再次成為關鍵裝備。
我軍步兵連第四排是乙個槍械排,原來有三個40火箭筒小隊,每個小隊裝備三個40火箭筒,總共九個。 隨著60迫擊炮的重新裝備,乙個火箭筒班被廢除,同時增加了乙個60迫擊炮班,編制了兩個60迫擊炮。 每個60迫擊炮由四名戰士操作:槍指揮官攜帶半自動步槍,200彈藥,兩把尺子,乙個備件套件和乙個防毒面具; 一名炮手負責攜帶60迫擊炮,乙個和乙個防毒面具; 第。
第二和第三炮手各攜帶10發炮彈和防毒面具。
在為期28天的戰鬥中,參戰部隊消耗了9430,000 發 60 發迫擊炮彈,僅次於 82 發迫擊炮彈。 可以說,在步兵連內,60迫擊炮在支援火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月17日11時20分至18日19時00分,第7師第488師第163團接到阻擊越軍第3師第2團在同當地區的增援任務。 經過一天半的激戰,共擊退了敵人13次反擊,殲滅了300多名敵人,成功完成了阻擊任務。 戰鬥中的六門60迫擊炮(包括四門由公司增援)不僅通過射擊消滅了部分敵人,而且還摧毀了一挺高射機槍和兩門無後坐力炮。
2月24日上午,第120師團第40團接到任務,在第4連的協助下,奉命殲滅位於龍創東南的越軍。 戰鬥於上午10時10分開始,當時第6連第3排率先與敵人交火,隨後60迫擊炮班占領了木薯山西側的射擊陣地,並用火力覆蓋了廠區。 在炮火的炮火下,越南軍隊掙扎著逃到北翼和東翼的高地,試圖抵抗。
11時,在60門迫擊炮的火力支援下,第6連第2排和第3排僅用了20分鐘就占領了木薯山,然後向東部高地發起進攻,但遭到高地頂部越軍火力點的頑強抵抗。 這時,炮兵排長王振學和60迫擊炮班班長石正東趕到木薯山,仔細觀察敵情,迅速指揮60迫擊炮班轉移陣地,展開猛烈的火力壓制,7發炮彈擊中了右側和頂部火力點的機槍防禦工事。
當彈藥所剩無幾時,排長命令一名彈藥手前往敵人的彈藥庫尋找炮彈(該地區被我軍占領)。 幾分鐘後,彈藥組發現了一箱60枚迫擊炮彈,試射後證明可以使用,全班彈藥員立即返回,運送了212發炮彈,確保了戰鬥的需要。
到中午時分,第6、第4連已經占領了預定陣地,對越軍形成了包圍圈,但敵人不肯投降,繼續頑強抵抗。 60迫擊炮班迅速在東側的無名高地上對敵人進行了猛烈的射擊,總共發射了**100炮彈,摧毀了射擊點,並對敵人造成了重大**。 在這場戰鬥中,小隊共摧毀了3個火力點,擊斃了60多個敵人,並在戰鬥結束後被授予集體一等功。
3月4日下午,第148師團第5連第2排接到命令,在第332高地北側一處無名高地設伏,準備伏擊敵人。 下午 5 點 30 分,數十名越南軍隊出現在班本村附近,向東西方向接近高地東側的小橋。
大約5分鐘後,大約20人成功過橋。 當敵人的先頭部隊距離我5小隊陣地50公尺時,排長下令同時使用各種火器,一下子擊斃了10多個敵人。 剩下的敵人有的轉身逃跑,有的躲在山腳下高地的草叢裡,有的躲在山脊後面。 我軍重機槍和60門迫擊炮集中火力對橋東側的敵人開火,造成8**人,並用火力封鎖封鎖了班本村的入口,阻止了敵人的撤退。
隨後,整個排在重機槍的掩護下出擊,追擊並消滅了敵人的殘餘。 幾名敵人跑到乙個單獨的小屋,我軍的60門迫擊炮立即向小屋開火,迫使敵人無法躲藏,最終被機槍火力消滅。 戰鬥一直持續到下午6時,最後以我軍的勝利而告終,敵軍共陣亡32人,迫擊炮182門,迫擊炮260門,火箭筒2支,重機槍1挺,衝鋒槍11挺,手槍1支,迫擊炮彈860發,炮彈5400多發,手榴彈30枚,我軍無一人**。
在當前對越南戰爭前夕,公司重新裝備60門迫擊炮的歷史事實證明,在選擇最先進的裝備時,要充分考慮作戰地形、作戰物件、作戰戰術的差異,以適應實際情況,避免採取一刀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