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的崛起:權力與陰謀的較量
明朝先設了四個司、八個局、十二個御史,統稱為"二十四衙門"。司儀的興起起源於獨特的明朝"紅"票務系統。 所謂掌管筆的太監,主要負責接替皇帝"紅票",掌印太監負責"紅票"之後,監督列印。 在權力方面,掌印太監的權力要大於掌筆太監。
主宮宦官的崛起得益於明朝獨特的投票制度和紅色貴族。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未庸受審後,明朝太祖朱元璋廢除了中殊省和丞相府,將中州的權力移交給直接對皇帝負責的六部。 雖然皇帝的權力高度集中,但皇帝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內閣制度應運而生,以處理複雜的政府事務。
在內閣制中,皇帝有決策權,內閣有議事權,六部有管理權。 對於朝廷的重要事項,內閣會首先起草一些意見,用墨水寫下來,然後提交天皇批准,這一過程稱為選票準備。 皇帝只需要根據內閣提交的意見做出最終決定,大大減輕了皇帝的工作量,但皇帝還是會做出最終決定"朱丕"。
明朝太祖朱元璋吸取前輩經驗教訓,下令宦官不識字,以免干涉國家管理。 然而,在宣德元年(1426年)朱佔吉在位期間,明玄宗在宮中建立"內在學習",教年輕的太監讀書和學習,並讓太監幫助他處理文書工作,從而成為皇帝和大臣會議之間的橋梁。
這場革命引入了輔助筆,使許多太監可以使用粗墨,有些人甚至能夠學習和接觸古代和現代知識。 後來,朱佔吉成立了掌印太監和掌印太監,協助他們處理公務"。掌管筆的太監代替皇帝行使"批次紅色"掌印的太監負責印章的最終驗收。
就大臣會議的權力而言,掌印太監的權力大於掌鋼筆太監。
主禮人成立於洪武十七年(1384年)四月,最初負責宮廷禮儀,然後在洪武二十八年(1384年)成立。 實行制、製表紅後,出現了筆宦官和印章宦官。 票務制實施,紅制審批後,秘書、監事**出現筆宦官和印宦官。
雖然紅頭文書的起草審批制度減輕了皇帝的工作量,但事實證明,乙個人很難完成大量的審查工作,尤其是長期而言。 因此,從明朝中期開始,皇帝經常將一些不太重要的棋子交給宦官批准,在內書房培養的宦官也開始成為皇帝的重要助手。
至於他們的工作,太監的秘書主要負責皇帝的批准,而太監的秘書則負責最後的審查和蓋章,如果太監認為太監的意見有誤,他有權退回折子重新批准。 這種情況說明,掌管筆的太監確實有一定的侷限性。
此外,隨著宮臣權力的增加,衙門的所有權力逐漸集中在太監手中,其中處決太監甄的權力、三法司的犯人登記、大本營和東西工廠的告示都隸屬於宮臣。 但是,從組織形式上看,各部門的秘書構成了印章,太監是筆,內閣相當於乙個龐大的官僚機構。
載於《明史》"內部有官司的,外朝有權補; 有個東昌人,全憲將軍。 在寺廟上方,應該標明所有官僚。 特殊小組的成員負責內政、班級和住房部門。 西廠的將領,誰不是居民,就把王朱和顧代雲放進去。 劉瑾、西廠編譯。 解雇。 北京營長、太監統帥、太監營長、經理、秘書、主席不是常任的。 "
從實際權力上看,司儀相當於掌印的太監,掌筆的太監相當於另一位內閣首席助理,相當於建立內宮; 掌印太監居然成了櫃子的掌門,拿著"內相"鑰匙的槓桿,掌管筆的太監,也算是次要的輔助力量。
在明朝歷史上,哪位宦官擔任這兩個職位,其實是數不勝數的,但翻看《國朝標準實錄》,列舉了以下幾個人:秦昌、王震、曹繼祥、麥福、劉晉、張勇、黃晉、張巨集、蕭靜、馮寶、魏忠賢、 王承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