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乙個真實的案例。 母子倆相愛26年,為了擺脫母親的控制,兒子一怒之下殺死了母親,毀掉了屍體。
2024年5月16日,湖南省玲瓏區一條一大早起床的老梅魚未抓獲,發現一具無頭漂浮屍體。
老李報了警,來到現場後,將漂浮的屍體撈上岸,經過屍檢,發現屍體被移走無頭的此外,身體上還有更多刀傷、捏傷、瘀傷、死者右手的無名指和中指都被**切斷了。
* 在河上游進行仔細的打撈搜尋後,也發現了屍體的頭部。 很快,死者的身份也得到了確認。
死者是當地一位名叫陳的70歲老太太,**在陳的屍體中發現了男性生物學證據,這意味著70多歲的陳在死前與一名男子有過關係。
但經過調查,發現陳某丈夫婚後不久就去世了,那麼這是誰的生物學證據呢?**在對證據中的DNA進行檢測後,發現陳某與其他人沒有關係,而是與依賴她的兒子有關係。
陳某的兒子名叫陸英傑,在確定嫌疑人身份後立即被抓獲,不久後陸英傑也被抓獲。
通過審訊,陸英傑承認自己是殺害母親的人,但他一直說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這是怎麼回事?
陸英傑告訴**,父親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父親去世後,母親外出打工,他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
母親打工時很少見到陸英傑,爺爺奶奶對陸英傑也不太關心,讓陸英傑從小就很孤獨,這種生活直到陸英傑17歲才好起來。
還不如說是把陸英傑推到另乙個深淵,陳某17歲那年就回到了老家和陸英傑一起生活。
就這樣,17歲的陸英傑第一次感受到了母愛,但這種母愛對陸英傑來說似乎有些不對勁陳不僅和陸英傑一起吃飯住,還睡在一起。
母子倆十幾年沒見面了,再次見面就成了陌生人,他們之間的感情比母子多,而是男女之間。 你能相信嗎?但事實就是如此。
2024年的乙個晚上,兩人犯了乙個大錯,事後陸英傑非常後悔,但陳依舊不悔改,白天在外人眼裡,兩人只是一對相互依存的母子,到了晚上,陳卻會強行給陸英傑過多的母愛。
直到陸英傑20歲那年,為了擺脫母親的束縛,他決定結婚,呂英傑幾年來結了兩次婚,但由於母親的阻撓,也以離婚告終。 在陳的眼裡,陸英傑只屬於自己。
陸英傑再也受不了了,於是他決定搬出母親的房子,不久後他又結婚了,但還是沒有擺脫母親的束縛。
只要媽媽是**,陸英傑就只能乖乖回家陪媽媽了如果陸英傑不同意,陳會把她和陸英傑的事情告訴兒媳婦。 這樣一來,陸英傑就只能按照母親的要求去做事了。
幾年就這樣過去了,2024年的一天,陸英傑把工資全數交了出來,但妻子卻懷疑他藏私錢,於是兩人吵了起來。
氣得一團糟的陸英傑忽然想起昨天媽媽讓他去家裡,為了遠離無理取鬧的妻子陸英傑,他騎車直奔娘家而去。
來到母親家後,70歲的陳某和陸英傑做了他們習以為常的事情,事後陸英傑就把和妻子吵架的事情告訴了陳某。
陳某不僅沒有安慰陸英傑,反而伸手向他要錢,身無分文的陸英傑怎麼可能還有錢給陳陳見陸英傑給錢很久了,就威脅陸英傑,如果他不給錢,就把他們的事情告訴陸英傑的妻子。
聽到陳某威脅自己,陸英傑勃然大怒,他想起了這二十六年來被母親擺弄的自己,就像一根鋼針插在心裡一樣,想到這裡,陸英傑又看了看陳那張得意的臉,越看越醜,越噁心, 他越看越生氣。
陸英傑再也忍不住了,他趕緊把手放在陳的脖子上,用力捏了一下,二十六年的壓迫今天全部釋放了出來。 70歲的陳有力氣掙脫,久久沒有呼吸。
陳死後,陸英傑似乎並不生氣,他去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將陳的頭和右手的兩根手指從他的身體上分離出來然後他被裝在袋子裡扔進了河裡。
再次回到家後,陸英傑將屍體裹在被子裡,最後騎著車子來到了河邊,不假思索地將屍體扔進了河裡。 就這樣,這對母子離經叛道的愛情走到了盡頭。
陸英傑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但考慮到他積極配合**調查,認罪態度良好,法院最終判處陸英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