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是一位有前途的君主,他追求變革,勇於創新。 在位期間,他奉行“還羨還民”的獨特方針,相當於從現代意義上嚴格查處各級領導幹部的小私庫,加強對離任幹部的審計管理。
這一運動得到了後來史學家的高度讚揚,究其原因,是雍正的行政政策滿足了中國人民長期以來的期望——這一次終於是認真的,他們將面臨嚴重的問題......其實,雍正的“羨慕還民”與廉政無關,這只是雍正的御策運用。
下面這段話可以很好地說明問題:雍正七年,皇帝認為張文端多年來謹慎勤勉,就讓他收回了十萬兩銀子。
在下屬的要求下,皇帝決定免除8萬元,只收回2萬元,不必辭退張文端公的兒子張茂成。 這裡提到的張文端公是“慎重慎重”,謹慎的結果是要交十萬元銀兩......$100,000 是什麼意思?
就算張文端一家人被賣了腰骨,他也付不起那10萬塊錢。
本來法律規定父親的債務應該還,但老張無力償還,兒子小張只能接手。 此事由有關部門向雍正帝匯報後,決定減輕小張的負擔,讓他只需要償還兩萬兩銀子。
那麼,老張是貪得無厭還是謹慎呢? 如果他謹慎,他為什麼要欠十萬兩的債務? 如果他貪得無厭,為什麼雍正帝還稱他為謹慎?
這個小心翼翼的大**拿走了十萬兩銀子,意味著什麼? 雍正皇帝沒收了全國各級領導的小國庫,留下二十萬兩來填補國庫的空白,其餘的銀子按首領歸還給各級領導,以執行“**政策”。
這就是雍正帝創造的“老實銀”。
國庫裡的虧缺只有二十萬兩,兩人的努力可以徹底解決,但雍正並沒有追究張文端,甚至還減輕了懲罰。 張文端不是清官,也不是**,只是乙個被雍正全書利用的人。
他很幸運,因為他免除了八萬兩銀子的罰款,而另乙個**除了跳河之外別無他法。這種“還羨民”的制度,是山西省巡撫諾敏提出的,他會先給每個官職定乙個價格,然後計算一下自己私人的小金庫有多少,最後讓他們交錢。
此策略有效嗎? 這似乎很有效。 比如,乙個總督的小國庫裡有10萬兩銀子,如果每個總督向朝廷繳納10萬兩銀子,那麼朝廷就會得到一筆不錯的收入。
雍正上台時,國庫裡只有六百萬兩白銀。 但是,由於這項政策的存在,在他去世時,國庫的白銀已經達到了6000萬兩。
這個政策無疑是成功的,但萬一遇到乙個不賺錢的傻州長,或者乙個乾淨的官員,沒有一點國庫呢? 這倒不難解決,如果是清官,可以和家人一起跳河,或者讀書**,先弄幾十萬兩銀子,把十萬兩交給雍正,剩下的慢慢花掉。
這個政策看上去像是逼好官當,清朝官吏淪貪官,那麼雍正為什麼要制定這麼奇怪的政策呢?
雍正對此深表懷疑,他認為這世上沒有真正的清官,就算有,也比**還要糟糕。 他的目的是揭開虛偽的面紗,揭露他們的醜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