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邊界制度而言,一到漢朝就發生了變化。
漢朝只有三天,但你不能去,只要你每天交100元,三天交300元,交給**,就可以免除。
如果一百人不去,應該是300天的免費兵役,如果**雇用另乙個願意去的人,他一去就要服300天的兵役。 他也拿到了這筆錢,不僅夠在場邊花,還能養個小家,這是個變通辦法。
根據理論,每個人都應該在邊境上呆三天,即使是總理的兒子也不能倖免。
漢朝有一位丞相,居然讓兒子上邊疆,真當了三天兵,成了史上一道好話。
漢郡縣長有太首和隊長,就像有丞相和隊長一樣。
太守是地方長官,總督是地方的軍事首領。
當地部隊由總督指揮。
每年秋天,所有的強者都要聚集在一起進行一次演習,這是乙個大檢閱,稱為資本測試,持續乙個月。 期末返回家鄉。
當國家有事可做時,它是臨時召集的,這是一種國家民兵。
各地還根據地勢訓練各軍種,如戰車騎兵(騎兵和戰車士兵)、造船(海軍師、海軍)、木兵(步兵)等。
*南北有軍,邊疆有駐軍,地方有民族民兵,一旦國家遇到麻煩,這三軍就可以呼叫。
摘自錢牧《中國歷代政治得失》第一講《漢代兵役制度》。
軍事系統是我非常感興趣的話題。
軍事制度分為幾個時期,第乙個時期是封建時代,全民當兵或全兵當兵,上馬殺敵,下馬耕種,這就是當時的軍事制度。 那個時候,諸侯爺或者是士大夫的夫人家,沒有男人不能騎馬射擊,否則就沒有機會了。
不僅在中國如此,在歐洲的封建社會中也是如此,貴族有繼承權,他們的頭銜由長子繼承,次子之後,就不再有頭銜,成為騎士。 這些騎士有他們父親的那份財產,他們吃喝無憂,所以他們喜歡惹事。
雖然幾千年前的中國貴族社會與幾千年後的歐洲貴族社會不同,但總體上還不錯。
這些貴族的兒子或富貴的清朝的繼承人,通常都是勇敢而有侵略性的,哪怕是打獵,也是一種戰爭訓練。
後人談起封建時代或君主時代的君王荒誕,往往說到田裡打獵,以為是娛樂和笑笑,而忽略了政治事務。 事實上,古代的野外狩獵和類似那達慕的都是古代的軍事演習。
現代軍事制度的開端要麼是周的開端,要麼是商朝的開端。
《週曆》記載“五人為一隊,五兵為二,四二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 ”
這是非常值得懷疑的,因為在我們看到的歷史記錄中,“軍隊”一詞代表的是軍事組成或軍事行為,而不是軍隊的結構。 軍隊的結構,最大的單位,似乎是師。 比如周的六師制。
作為軍事單位,兩個旅和旅很少出現。
商鞅改秦法,其軍制如下:五人為隊,二人為軍,五人為屯,二人為百人,後為五百、一千、三千、五千、萬萬人,為不同的作戰單位。
通常,我們看到大致相當於組長的吳科長帶領五個人。 石昌,大致相當於乙個班長,由兩組,十人組成。 屯長,大致相當於排長,由十個小組和五十人組成。
當單位規模達到一百人時,軍官的軍銜就比較高了,叫百夫長,一百人。 百夫長已經可以獨立指揮行動,屬於中層指揮官。
500人的軍隊設為小將,1000人為大將,3000人為將軍或部分,5000人為將軍或將軍,10,000人為將軍和副將軍。
這是典型的職業軍隊編隊。
錢牧先生說,漢代有三種軍事制度,一種是侍衛,一般屬於上述結構,另一種是士兵,據他說,他們服了三天兵役。 三是地方部隊。
錢先生文字中的棋子大致相當於邊防警衛。
但是,如果邊防警衛只服役三天,他們將無法組建軍隊,更不用說訓練等軍事活動了,三天的兵役也無法通過軍官登記來完成。 別說三天兵役了,就算錢先生說漢朝增到三個月,恐怕也不現實。
三個月時間,別說軍訓了,連人都認不出來,怎麼能一起打?
秦朝的士兵是從當地政府招募的,並被派往邊疆。 然而,由於財政狀況緊張和軍費開支巨大,士兵的費用是自籌的。 不僅是自籌關稅,包括軍人家庭的生活費,甚至還有自籌**。
自養**,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適齡的男人,必須自己舉起長矛和戟等武器,比如戰車等,成本巨大,那麼就由多少人來準備下一輛戰車。
這種制度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
電視劇集裡什麼樣的老秦去國禍,秦人熱情當兵,英勇殺敵,那全是今天百姓的胡說八道。 真正能撐住部隊的,是聯坐的方法。 如果其中乙個軍團逃脫,他們將全部被殺,酋長將被處理。
如果像錢牧先生說的那樣,三天的兵役時間還不足以製作花名冊,誰能知道哪個士兵逃脫了?
另一種說法是,漢朝繼承了秦國的制度,軍事制度分為兩種,一種是正規的卒子,服役期為兩年。 第二個是輪班,每年輪換三天。 警衛的名字很暴露,就是在城裡或者在軍營裡值班,也就是值班。
Champu先生提到的第三部分,即真正的地方力量。 而我找到的文章指出,主卒服役兩年,第一年是警衛,在縣里完成基礎訓練,第二年分到邊疆。 這種說法比較合乎邏輯,也比較實際,恐怕錢先生誤會了。
錢先生說,“所有強者每年秋天都要聚在一起進行一次演習,這是一次大檢閱,稱為資本測試,持續乙個月。 期末返回家鄉。
演習每年秋天由槍舉行,定期舉行,主持人是泰手。 這次演習不僅是軍事演習,也是一場大比武,它被稱為資本測試,也被稱為大測試。
錢先生說,這次演習是由第三類士兵,即地方部隊進行的。 這點恐怕錢先生沒有完全理解。 縣里的操練應該是死的一年,相當於當地新兵的訓練。
既然是一年正規兵(新兵),練完後自然不會“期滿返鄉”,而是根據考核結果被分配到邊疆。
因此,資本考試並不是指軍事訓練,常年正規軍一直在進行各種軍事訓練,資本考試或者大考只是他們的及格考試。
至於三百塊錢免稅,就很容易理解了。 畢竟只是三天的輪班,花錢請人替你工作是可以的。 如果你習慣了,就會有人承擔這種替代工作。
這恰恰符合典當,絕對不是典當行為。 如果是這樣的話,國民軍就不可能做好戰鬥準備。
古代對軍隊的控制非常嚴格,今天我們看電視劇集,但凡用兵的地方,就一定有虎符。 那是因為天子和**都不想讓軍事力量落入個人手中。
但是漢朝的軍事制度有乙個很大的漏洞。
縣衛隊的軍事權力很大,他手裡有一年的士兵,因此可以增加縣衛隊的私人權力,對公共權力構成威脅。
王莽時期,東君被翟毅看守得太過嚴密,趁機試都,集一郡兵馬造反; 劉秀居本來打算趁著南陽郡的首府,把乙個郡的士兵抓起來。
東漢初期,漢光武帝為了削弱地方軍事實力,取消了京城的試製,同時減少了中尉人數,至今未復原。 正是為了堵住這個關鍵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