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強國強
當基層安全時,世界就安全了
在機構建設中確立明確的基層方向。 要繼續優化鄉(街)機構設定。 突出基層黨建、安全法治、民生服務、經濟發展等主要功能,符合基層實際和基層事務特點,統籌規劃行政機關事業建設,真正做到簡單、高效、便民。 要繼續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下沉。 把急需的、基層能夠有效承擔的權利責任,依法交給鄉(街道),下放相關資源,不斷降低人員,確保基層事務在基層辦,基層權力在基層,基層事務辦好。組織、事業、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共同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努力打破基層組織建設的辦制型別、人員身份、激勵保障等障礙,形成吸引和聚集各類人才創業的良好政策性、制度性環境。基層。
2023年7月3日,在第二十屆**機構建設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基層治理論選”,*文學出版社,2023年10月,第1版。
編輯:朱子興.
主管:**溫,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