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兒子年薪一百萬,給姐姐買房很正常。 媽媽:那是共同財產。
媳婦,我兒子的年薪是一百萬,為什麼不給妹妹買套房呢? "媽媽,這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能力和收入會有所不同。
有些人每月只賺三五千,而另一些人一年賺一百萬。 因此,我們不能嫉妒別人,不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高收入也意味著高壓力。
那麼,配偶一方的收入是否被視為共同財產? 兒子年薪一百萬,兒媳婦在家當家庭主婦,現在女兒要結婚了,兒子作為哥哥,用所有的錢給姐姐買了房子,看來也沒什麼問題。
然而,她的兒子從兒媳婦那裡發現了買房的事情,她的兒媳婦非常生氣。 但婆婆認為,兒子賺的錢和兒媳婦沒有關係,因為兒媳婦沒有工作,一切開支都靠兒子,所以兒媳婦沒有理由責怪兒子。
那麼,兒媳婦把兒子的百萬美元年薪算作夫妻共同財產是對的嗎?
我和妻子結婚35年了,大兒子老大,小兒子老二。 兄妹倆從小就很懂事,彼此感情深厚。
在學業上,他們從不讓父母擔心,尤其是他們的兒子,他在每次考試中都名列前茅。 後來,他們順利通過了高考,進入了自己喜歡的大學。
畢業後,兒子自己創業,夫妻倆拼盡全力湊了30萬元作為他的創業資金。 女兒在城裡的幼兒園打工,雖然工資不高,但工作輕鬆穩定。
經過五年的努力,兒子的公司逐漸走上了正軌,現在年收入已經達到了百萬。 兒子事業成功後,通過熟人的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兒媳婦。
她是乙個性格溫順的美麗城市女孩,雖然家庭條件不好,我們沒有關注合適的家庭,我們只是希望兩個孩子能夠真正相愛。 他們交往一年多後結婚了。
兒子結婚後,兒媳婦成了全職家庭主婦,閒暇時,她喜歡看電視或和朋友逛街。 看到兒子和兒媳婦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我感到非常滿足。
雖然兒媳婦一般都是個很好的人,也很關心兒子,但有乙個小問題,就是她太依賴娘家了。 兒媳的哥哥因為房子問題談過很多次戀愛都沒有成功,後來兒媳和兒子結婚不到半年,兒媳婦就用自己的錢給哥哥買了一套房子,花了35萬元,其中25萬元是兒子出的。
這件事我一直有意見,但見兒子沒有反對,我就沒說了。 今年年初,女兒通過相親認識了現在的女婿,女婿來自乙個普通的農村家庭,雖然在城裡打工十幾年,但因為婆婆身體不好,需要經常住院**,所以花了女婿不少錢, 所以女婿現在買不起房子。
兒子看到妹妹可能會和姐夫一起受苦,於是決定花45萬元給女兒買房。 看到我的兒子能夠做到這一點,我真的很欣慰。
媽媽,這是我們的共同財產,我有乙份你兒子的錢。 “面對兒媳婦無理糾纏,我和她吵了起來。 現在兒媳婦對我有很大的意見,就算看到我,也不主動跟我打招呼。
但我真的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