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在家中安裝監控,這樣他們外出時就可以跟蹤家裡的動態。 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在你家門口安裝監控是違法的呢? 李先生和李太太最近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為了自己的安全,小李夫婦在家門口安裝了監控攝像頭。 但鄰居認為,這個攝像頭也可以在自己家門口拍攝,小李和妻子可以通過攝像頭清楚地掌握自己的私隱資訊,比如他們是否在家,誰來過他們家,這侵犯了他們的私隱,讓他感到不舒服。 於是他要求小李夫婦拆除監控,遭到拒絕後,鄰居將小李夫婦告上法庭,最終打贏了官司,法院命令小李夫婦取下門前的攝像頭。
難道法律不允許公民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嗎? 小李和妻子觸犯了哪條法律?
事實上,目前我國還沒有法律明確禁止公民在家門口安裝監控裝置。 但是,根據《民法典》第1032條和第1033條自然人享有私隱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經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所、酒店房間或者其他私人場所,也不得對他人的私人活動進行拍照、、竊聽或者洩露。
《民法典》賦予每個公民的私隱權,不僅要求不得他人窺探其不想讓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資訊,而且要求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寧權”不得受到侵犯。 《民法典》頒布後,“私隱”一詞詳細闡述如下:“私隱是自然人私生活的寧靜,是他或她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資訊。 ”與原詞含義相比,增加了“私生活寧靜”的內涵,並有所完善。 “私生活安寧權”也被公認為私隱權甚至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法律的明確保護。
在這種情況下,小李夫婦在門口安裝的監控裝置可以直接記錄鄰居一家外出的時間、來訪者的外貌特徵、自己的生活照片等一系列私隱資訊,在一定程度上直接監控了鄰居的私生活, 這顯然侵犯了對方的私隱,影響了鄰居一家私生活的平靜。畢竟,當乙個人的出行規則、生活習慣、社會關係等個人資訊被強行暴露在另乙個人的視線下時,沒有人能從容處理,安然無恙地生活。
你連自己家門前都不能裝攝像頭嗎? 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在安裝監控時,要注意避免攝像裝置拍攝、窺視其他居民的私人空間,或者侵入其私生活的寧靜,不要將拍攝到的內容傳播給外界,否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如果能滿足以上條件,在自己家門前安裝監控攝像頭自然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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