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出台了新的電動汽車管理辦法,包括與電動汽車密切相關的法規,如電動汽車許可、非法抓捕、專項整治等。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2月1日起:江蘇省東台市電動電單車管理新規出台
近日,江蘇省東台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加強全市電動電單車交通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確,自2024年2月1日起,電動電單車上路需要持駕照。
在電動電單車新規中,要求車輛駕駛員需要取得電單車駕駛執照,上路車輛需要持證、繳納保險、戴安全帽、避免改裝,建議60歲以上老人和無證駕駛人替代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作為交通工具。
2月1日起:廣東省湛江市啟用電子非法抓捕
湛江市公安局定於2024年2月1日0:00起正式使用電子監控裝置,對電單車(包括電動電單車、輕便電單車)、電動自行車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取取證和處理。
自動捕獲和取證的範圍:電子監控裝置可用於在城市的光控路口、卡口和道路監控路段進行捕獲。
自動抓捕交通違法行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電單車非法過度擁擠; 電動自行車非法載人等。
2月1日起:寧夏同信停止辦理電動兩輪電單車登記上市
為加強對電動車的管理,寧夏同心縣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啟動電動兩輪電單車集中上市。 掛牌主要針對2023年12月1日前購買且未獲得許可的車輛,車主可到指定地點免費申請臨時管理牌照。 對於2023年12月1日之後購買的車輛,車主需要準備身份證、購房發票、合格證明和強制保險證明,到車輛管理處辦理正式登記手續,並支付相關費用。
集中註冊上市期限至2024年1月31日,限期後不再辦理許可業務。 從2024年2月1日起,無牌兩輪電動電單車將禁止上路,違規者將依法處理。
1月28日起,陝西大理對農用車輛等違法行為進行了專項整治
近日,大理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發布關於對農用車三輪車上不戴頭盔的人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的通知。
修復時間:2024年1月28日。
整治重點:農用車、三輪車、非法運載電單車、電動車不戴安全帽。
整治區域:大理縣轄國道、省道沿線。
對不戴頭盔乘車的,先扣留車輛,嚴格執行“四查”,一查車輛,二查車輛屬性,三查車牌、駕照,四查違法行為依法懲處。
春節臨近,在忙著購買年貨的同時,也要更加關注當地的政策,確保車輛合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