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盲目下結論。
安全工作需要深入基層調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資料,在此基礎上進行討論分析和深入思考,以事實和資料為決策依據,忌諱盲目下結論,結論缺乏事實依據,片面偏頗,有時結論是錯誤的或錯誤的, 後續糾正或補救是非常困難的,後果是不可逆的。
2.避免盲目的主觀假設。
安全工作是一項嚴格細緻的系統工程,需要在每乙個細節上精心控制和實施,不能盲目自負、主觀判斷。 人不是神,需要凝聚大家安全智慧的底層思維進行安全體系的頂層設計,涉及安全事項要嚴謹細緻,不能粗心大意,不能大意,應該落實,凡事都有迴響,主觀假設的結果就是沉入大海。
3、盲目、危險操作是禁忌。
危險工作是安全工作的異常狀態,危險工作是明知存在危險仍必須進行的作業,通過實施有效的安全措施,可以化危為安,使其可控可控; 危險工作時,不能魯莽,不能冒險,不能強迫別人冒險。 危險作業必須申領危險作業許可證,安全措施必須逐層確認,必須設定現場實時監護人,涉及特種作業的特種作業必須由持有相應作業證件的人員從事,作業中涉及的特種裝置應當由持證人員操作; 如果在操作過程中突然發生緊急情況,將立即停止操作,只有在消除緊急情況後才能進行操作。 盲目從事危險工作是危險工作,盲目安排他人從事危險工作是強迫他人鋌而走險,這不僅是非法的,而且是非法的。
4.禁忌盲目現場指揮。
現場指揮員必須確認現場安全狀況,識別現場動態危險,控制現場操作人員的情緒狀態,在遵守規章制度的條件下進行統一協調指揮。 指揮員要掌握好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知法、守法、不違法,確保指揮有條理、排程正確、指令明確,不得因自己的盲目指揮而造成事故。
5.避免盲目的情緒波動。
員工在工作時應保持專注和情緒穩定,不能將盲目的情緒狀態帶到八小時以外到八小時以內,不能因一時疏忽、粗心大意、失誤而造成人為失誤或違規操作,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
6.忌諱盲目服從命令。
員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制危險作業,在執行工作任務時要動腦筋思考安全問題,不能盲目服從具有違章性質的指揮和領導強制危險作業,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不要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 而他們的安全權利只能靠自己來維護。
7、避免盲目、任性操作。
員工進入工作現場時,要放下任性,凡事不以自我為中心,不做自己的事情; 操作應遵守規章或規範,不得任性操作、違章操作、簡化操作流程、自我約束不安全行為、遠離事故。 (*嘎家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