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時候,都希望自己有乙個愛自己的媽媽,乙個無所不能的父親,希望父母不要把自己和別人的孩子比,希望父母能像同學的父母一樣,感情和睦,永不吵架。 但很多人當了父母之後,卻忘記了對自己的期望和承諾,成了不講道理的父母。
孩子總是希望被關心和被愛,被愛過的孩子可以更好地愛別人,所以原生家庭對乙個人的影響是巨大的。 浙江有一家**,乙個男人殺了自己的繼母和弟弟,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原生家庭責任很大。 (案中人員姓名均為化名)。
*名叫小楓,他看起來若有所思,性格似乎也沒有任何瑕疵,是個好人,什麼話都沒說過,看起來也不像乙個會狠手辣殺兩個人的罪犯,但聽了自己的經歷,他發現一切都不像表面上的那樣。
小楓還在上小學的時候,父母因為感情不和就離婚了,每天忙著吵架打架的夫妻倆基本都不關心孩子,有時甚至還和小楓生氣,那時候他對家的印象是父母無數次互相指責,地上經常有玻璃碎片。
他被判給父親吳勇,但吳勇生性暴躁,動不動就喜歡和人打架,離婚沒多久,他就因為打人進了局裡,被判了幾年徒刑,這期間小楓一直跟著爺爺奶奶,偶爾和母親有接觸, 而幾年後,小楓的母親再婚,有了自己的新家庭,小楓突然覺得自己像個沒人要的孩子,明明父母在,但雙方都不是他的依靠。
2014年出獄後,吳勇開始自己承包專案,賺了一點錢後,覺得自己經濟條件還不錯,就準備帶小峰一起住。 蕭峰一開始還很開心,可是到了吳勇家,卻發現父親也又結婚了,繼母只比他大三歲,家裡還有乙個幾歲的弟弟。
吳勇平時事情很多,也沒時間跟小楓溝通,就讓小楓去他工地幹活,稍微控制一下工地,乙個月給他2000塊錢,但因為甲方沒給他錢,他沒錢發工資, 乙個月後才給小楓幾百塊錢,小楓為此和吳勇大吵了一架,吳勇也沒解釋什麼,只是指著小楓說:你做不到,滾出去!
沒有絲毫父愛感的蕭鳳真一怒之下離開,臨走前對吳勇大吼一聲:我要殺了你的家人! 他乙個人在外面找了份工作,打了半年,期間吳勇沒有給他乙個**,更別說他的繼母了。 沒有突出的技能,沒有學歷,小楓的收入不高,但揮霍無度的消費習慣讓他頻刷信用卡,半年就欠了信用卡20萬元。
2016年12月4日,當小楓回到家想拿衣服時,他的朋友在屋外等著他,小楓告訴他的朋友,如果他看到一輛紅色的汽車,就告訴他。 他說的那輛紅色的車是吳勇的車,他希望吳勇回來,他會問他要錢,怎麼說他已經想好了。 看到蕭楓回家,繼母乾脆視而不見,沒有打招呼,也不在乎,對她來說,蕭楓可能就是自己家外的人了。
半年沒回家,依舊被冷落的蕭峰心裡很是難過,他又對這個家感到失望,更讓他失望的是,他看到吳勇在樓上回家了,他卻又匆匆忙忙地出去了, 他連看都沒看他一眼,一句寒暄都沒說,也沒來得及問他要錢。
然而事實是,吳勇那天正好開著朋友的車回家取材料,所以沒有得到朋友通知的蕭峰錯過了在家等吳勇的機會,吳勇也不知道蕭楓回來了。 蕭峰心中的失望迅速積累起來,這麼多年被冷落、支離破碎的記憶在他腦海中翻騰,而弟弟此時的出現,將他所有的情緒都化為憤怒。
蕭峰走到一樓,發現弟弟正在書包裡翻找,發現什麼都扔了出去,看到他來之後,他沒有絲毫的恐懼。 想到自己從小就戰戰兢兢的樣子,再看著眼前這個少年的無所畏懼,蕭峰的怨恨瞬間湧上腦海,他掐住了弟弟的脖子,轉身拿起桌上的刀要殺他,趕到現場的繼母拼命想阻止, 最後被蕭楓殺死,然後他把兩人拖到了洗手間。
看著還在流血的兩個人,蕭峰並不害怕,也不後悔,他唯一在乎的只有一件事:吳勇看到自己殺了妻兒,會有什麼感覺? 他會難過嗎? 會因為他的大兒子殺了他的小兒子而受傷嗎? 到了派出所後,他依舊只顧及這些,甚至要求判處他死刑,他只是想看看吳勇同時失去兩個兒子後的愧疚和痛苦。
而吳勇的反應讓他失望,讓別人不寒而慄,吳勇一點也不難過,他說反正自己還年輕,再娶乙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為此,蕭峰再次向**提議,一定要判處他死刑,否則我出門可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殺了我的父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蕭峰一連殺了兩個人,殺人的是自己的家人,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很大,情節嚴重,應該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蕭楓已經被移交法庭宣判,審判過程和結果尚未公布,但蕭楓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