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的女老師出軌男學生事件,我不想多說,作為乙個社會人,我只談五點,代表一些人的觀點: 1.女老師做了這件事,違背了老師的道德,也應該違反《教師法》和《婚姻法》等法律, 因為從**的資訊來看,兩人有身體上的親密接觸,對於這位女老師來說,她和男同學有師生關係延續的事實,而她和舉報人有夫妻關係延續的事實,她一定是錯的,不是冤枉的;2.男生不簡單,家庭背景和形象估計不錯,還有一點社交經驗可以調侃和聊天,父母沒有幫他把青春期的大門放好,如果窮學生天天吃書,沒有時間專心看老師, 希望男同學盡快接受教訓,調整狀態,全身心地投入到學習中;3、女教師老公的做法值得商榷,處理不忠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知為何選擇直接在網上爆火,不對就涉嫌違法; 4、初中、高中的時候,我們也非常尊重和喜歡年輕的男女老師,偶爾私下裡聊起他們,這也是特定時期的正常心理現象,沒有必要迴避;
5、相信當事人的不當行為會受到相應的懲罰,相信全社會也能從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