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三妻四妾”不是你想的那樣,誤會和道理
在古代,男女之間沒有禁忌,人與動物之間也沒有區別,雜交自然是普遍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組織逐漸走向高度文明,出現了基於年齡的代際區分,即同代男女可以結婚,而不同世代之間的婚姻則受到限制。
後來,對近親婚姻施加了限制,即不允許母系血統的兄弟姐妹之間通婚,這導致了所謂的氏族的產生,在這種情況下,婚姻必須在來自不同氏族的男人和女人之間進行,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男人和女人也是群體,沒有永久或所謂的個人夫婦。
乙個社群的男人可以成為另乙個社群的女人的丈夫,反之亦然,丈夫和妻子不必住在一起,關係非常自由。
後來,男女之間的婚姻變得更加有限,夫妻在組建家庭之前形成了持久的關係,並演變為一夫一妻制。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不同姓結婚和命中註定匹配的父母的話之外,一夫一妻制也是古代對男女婚姻的一種限制,任何不符合這三點的婚姻都被認為是不正當的、違法的。
有人說,如果乙個男人可以娶幾個老婆,那麼古代怎麼可能存在一夫一妻制,以"三妻四妾"描述古代婚姻不是更準確嗎?
被很多人誤解"三妻四妾"其實是一句俗語,指的是一群前夫妻妾,並不代表前夫真的可以娶三妻四妾。
如果用乙個更準確的詞來形容這個系統,那就是: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
這就是為什麼在古代,乙個男人身邊無論有多少女人,他只有乙個妻子,其他女人只是地位較低的妾。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會這樣"三妻四妾"這在古代到底是什麼意思?
三個妻子不是三個妻子。
父母的順序,媒人的一句話,對的家,這是古代阻礙男女自由婚姻的三座大山,尤其是在男尊自卑的時代,女人的作用是延續男人的血脈,根本就沒有地位。
因此,很多人會認為古代的女人不幸福,沒有選擇配偶的權利。 事實上,並非所有女性都是如此,或者更確切地說,並非所有偉大的女性都是如此。
在封建社會,乙個大家庭的男人確實可以娶幾個女人,但一家之主只有乙個,一家之主的身份決定了作為一家之主的男人也必須有禮貌。
一般來說,古代對婚姻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乙個男人要想娶媳婦,就要經過六道工序,也就是六道結婚儀式。
第一步是納菜,也就是男方的家人帶著沉重的禮物到女方家裡宣布求婚,類似於我們今天所說的求婚和約婚,如果女方的家人接受了禮物,就意味著可以進行第二步了。
第二步是名字問題,又稱八字問題,通俗易懂,相當於相親男女的自我介紹。
第三步是:"納吉",即男人告訴女人婚姻的後果,現在在農村地區被稱為"康復"。
第四步就是所謂的性質,也就是男人給女人的嫁妝,簡言之,就是嫁妝。
第五步是邀請。 經過反覆占卜,男方的家人會確定乙個有利的婚禮日期,算命先生會告訴女方。
第六步是男方帶女方回家時的親吻和問候,這顯然相當於今天的婚禮。
一旦完成了這六個步驟,婚姻就被認為是成功的,並且該婦女被丈夫的家人承認為合法妻子。
顯然,在舊的婚姻方式中,只有主妻是唯一的,只有三個妻子是不允許的,也是不允許的; 畢竟對於地位低下的女人來說,如此繁瑣的程式不會讓她們幸福,那麼地位低下的妾室又怎麼可能出嫁呢?
四個妾室不是四個妾室。
因為男女婚前相處不融洽,所以不能保證兩個互不相識的人婚後會相處融洽。
如果一男一女結過婚,進入不聖潔的婚姻,會發生什麼?
對於男人來說,妾室能給他們妻子不能給他們的溫暖和愛是好事,所以他們需要多一些妾室,才能讓自己的生活更幸福。
在古代,乙個男人可以娶多少個妻子沒有嚴格的規定,更沒有規定他必須有四個妻子和妾室; 如果他的經濟和健康允許,他可以娶盡可能多的妻妾。
比如在古代,處於社會金字塔頂端的皇帝自然享有這種權力,但**的美貌讓許多皇帝疲憊不堪,以至於很早就死了。
在古代,男妾的**也很簡單,不需要找婚介,有時候在街上看到乙個貧民家庭的美女,就直接買下來,回家當妾。
此外,主妻出嫁時通常會帶上一兩個丫鬟,也叫被動僕人,如果對主子有利,可以成為妾。
當妻子失寵,妾室被男人寵愛時,男人會通過談論枕頭來提高她的地位。
但是,如果妻子沒有犯妻子的錯誤,男人就不能拒絕她,然後他就會給自己最喜歡的妾加冕"老婆"跟"小老婆"當然,標題只是一種很好的表達方式,本質上它們仍然是"妾"。
古代王室的另一種選擇。
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總有一些另類的歷史人物。 由於婚姻制度的各種習俗,有人輕蔑地聲稱北周的宣帝宇文雍是皇室的後裔。
在封建社會,皇帝和皇后是相配的,這是舊婚姻制度的體現,如果皇后沒有被廢黜或英年早逝,皇帝只能通過任命另一位皇后來保住權力,以此類推。
但余文云覺得自己不是普通人,別的皇帝只有乙個皇后,他要比別人多的皇后,才能顯出自己的光彩。
所以,楊麗華當上皇后後,又當上了皇后,後來又成了四皇后,她的後宮也出現了"五崗位"共存的場景。
當然,這種奇怪的事情在歷史上是罕見的,不會影響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男人可能在正式結婚之前就已經納妾了——因為當他們無法控制體內的荷爾蒙時,當他們看到美麗的女人時,就會想到愛情。
比如韓高祖劉邦娶魯皇后之前,兩人是夫妻,劉邦也生下了劉飛,但是劉邦娶了魯皇后,當然這個女人只能袖手旁觀,劉飛雖然是長子,但還是"妾",沒有繼承權。
從歷史上看,下層階級是一股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但從婚姻制度的角度來看,他們很難實現娶妻納妾的夢想。
難道是因為這些人處於底層,處於生存的邊緣,很難娶到老婆,所以才有能力養更多的妾?
因此"三妻四妾"這只是一句流行語,無法解釋封建社會的婚姻制度,更不能解釋封建社會的普遍現象。
資料**:《漢書》、《隋書》、《中國通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