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網訊(記者**日前,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雲南省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實施方案(試行)》,充分發揮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巨集觀主導作用,加強與專案環境影響評價的高效聯動, 加快專案落地建設,降低企業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服務經濟發展。
《規劃》從試點納入開發區和建設專案兩個方面給出了聯動實施的適用範圍,並規定納入聯動試點的開發區應符合合規園區的要求; 依法完成規劃環評,落實環評結論和審評意見; 滿足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生態環境分割槽控制、環境准入、空間布局和產業規模要求; 園區環境質量穩定達標並持續改善,未納入區域審批限制範圍; 環境基礎設施完善,執行穩定,環境管理和風險防控體系健全,近5年未發生重大環境事故。 符合條件並開展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區可優先納入試點清單,而化工園區則不納入試點範圍。
同時,建設專案應符合園區規劃功能定位、布局、生態環境分割槽控制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環境准入要求,並按照相關要求,涉及重金屬、有毒有害汙染物排放、新增汙染物排放和“兩高”專案重點產業的專案不納入聯動改革。
按照國家和雲南省關於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的規定,對落戶試點開發區的建設專案進行環評程式優化,實現高效聯動。 免辦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等五類專案登記表試點豁免,優化生物醫藥生產和研發試點專案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實施“綑綁”審批,對園區家具製造等九類報告表專案實施環評“綑綁”審批,減輕小微企業負擔。
此外,簡化專案環評內容,將規劃環評、生態環境分割槽控制結果與區域環評銜接起來,對園區規劃中納入建設專案的專案環評進行簡化。 優化總量指標審核管理,對園區部分中小微企業專案免稅總額進行說明。 結合排汙許可證,“綑綁”批核批可作為申請排汙許可證的環評批文,各地可探索“環評兩證一體化”與排汙許可證。
方案明確了聯動試點園區對申報主體和具體申報材料的詳細要求,提出開展“後續考核”,對後續考核中發現不符合試點條件的園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聯動飛行員資格; 聯動試點出現重大問題的,終止試點園區資質。 該計畫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