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關最近大舉出動,扣押了一艘從中國駛往巴基斯坦並停靠在印度孟買的貨船,聲稱發現了“核”工具機。
耐人尋味的是,貨輪在1月23日就被扣押,但印度直到3月2日才公開承認,那麼這次的“核武器”工具機事件,到底是真的耍花招,還是阿三的又一場鬧劇?
今年1月初,這艘商船從中國出發,託運人是上海某公司,航行了10多天後,停靠在孟買的納瓦謝瓦港進行補給。
很快印方發現“敏感貨物”——義大利生產的民用數控工具機“謹慎”的印度海關官員立即向國防部報告,於是印度國防研究發展組織迅速進行了“核實”,最終得出結論,這台工具機是“兩用”產品,可能被用於巴基斯坦的核武器計畫,幫助巴基斯坦製造飛彈的關鍵部件,於是立即扣押了它。
為了證明這種行為的合理性,印度特意退出了1996年的《關於常規和兩用貨物和技術出口管制的瓦森納安排》,印度是《瓦森納協定》的成員,而數控工具機恰好是《協定》限制出口的範疇,作為《瓦森納協定》的堅定捍衛者,印度必須對“兩用”商品保持認真和警惕。
這個道理看似一目了然,但實際情況卻完全站不住腳,數控工具機在工業生產中應用廣泛印度如何確定巴基斯坦正在將其用於其核武器計畫? 而最關鍵的一點是,雖然數控工具機受《瓦森納協議》的管制,但只要用於常規用途和正常報關,就不會受到限制。
從巴方提供的資訊來看,此次中巴雙方有正常的報關單,收貨公司是一家位於喀拉蚩的汽車零部件加工企業,檔案清晰,銀行交易證明,與印度所謂的“核零部件”相去甚遠。
有意思的是,印度也有網友對此提出質疑,他們提出了乙個問題:“如果貨船真的在運輸'核'工具機,為什麼要停在印度港口,而不是直接開船到巴基斯坦”?
這次航行的終點是巴基斯坦喀拉蚩港,距離孟買的納瓦希瓦港不到1000公里。
而且,如果貨船真的是在運輸“核武器”工具機,那麼中國和巴基斯坦的這種行為就是“核擴散”,而“核擴散”也不是小事,公然允許運載“核武器”裝置的船隻停在第三國,冷戰時期的美蘇都不敢這樣做, 且不說中國一貫堅決反對“核擴散”,就算中國出於某種考慮選擇向巴基斯坦提供“核武器”製造裝置,難道還傻到把結果送到印度海關去嗎?30公尺寬的中巴國際公路還不夠寬嗎?
這在邏輯層面上根本沒有意義,所謂的“軍事用途”只能是印度人的想象!
當然,這並不是印度第一次打著“軍民兩用”的旗號扣押開往巴基斯坦的中國船隻。 早在2020年,印度海關就無緣無故扣押了一艘從中國開往巴基斯坦的名為“大翠雲”號的貨船,並在未經中國許可的情況下扣留和檢查了“大翠雲”號。
中國當時是如何處理的? **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對於印度的漠不關心,中國人民解放軍第23護航艦隊友好訪問了印度的鄰國孟加拉國,並進行了為期5天的軍事演習。 印度看到這種姿態,立刻意識到了自己的怯懦,在被扣留了16天後,“大翠雲”號離開了印度港口,順利前往巴基斯坦。
如今,印度海關捲土重來,中國的處理措施不妨參考當年的“大翠雲”,來表達不滿和**,但更多的是需要用實際行動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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