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關於是否認識中國國科院成一**陳雪明、李飛飛夫婦的網輿一直在發酵,事件不斷公升溫,廣大網友對成一**陳雪明和李飛飛有著各種看法。
隨著郝寶玲實名舉報的輿論不斷發酵,各種不同的聲音從四面八方接踵而至,有的同情,有的質疑,有的誹謗,有的道德綁架......
*譁然! 平方寸的評論區,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世間的起起落落,善與惡,美與醜。 究竟是怎樣的委屈,讓乙個弱女子拿著身份證,把自己暴露在**的風口浪尖下? 是怎樣的委屈和仇恨,讓乙個手無寸鐵、沒有勝算的弱女子,堅定果斷地將程怡、陳雪明、李菲菲夫婦告上到底?
網上有很多疑點,種種證據顯示,陳學明和李菲菲夫婦創立了“你知道嗎”討論廳,陳麗夫婦是實際控制者,誰在窩藏包庇夫妻,誰在為犯罪分子逃跑提供便利???
1.正義可能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據天眼查公開資料顯示,陳學明、李飛菲是“知”國學博物館、海南旅遊養老科技、山西遊世界、山西大智休閒旅遊文化等的實際控制人和法人。
2023年8月15日,信陽市石河區公安局以涉嫌詐騙罪從山西省太原市陳學明文旅大廈“知”農道堂帶走了一幫多人,現全部羈押在信陽看守所(詳見信陽市公安局石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函)。
據知情人透露,涉案金額巨大,涉案人員眾多,道堂實際控制人為“**陳學明、”石娘“李飛菲(可提供相關證據、微信群聊天記錄等佐證)。 陳學明之所以一直“在逃”,是因為陳學明在山西省太原市的朋友何志平和女友“馬”,於2023年8月15日將陳麗夫婦藏匿在太原市金源區蘭灣社群2號樓3單元801室數日。 在此期間,陳力夫婦由何馬夫婦照顧,購物、手機通話等事務由何馬夫婦處理。 其中,陳雪明多次利用何志平的手機向外界發號施令,這無疑為陳雪明和李飛飛潛逃創造了機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0條,該行為涉嫌窩藏、教唆罪。 請公安部和有關部門密切關注此事,並要求介入調查。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百一十條規定,窩藏、教唆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為其提供藏身之處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提供虛假證據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施前款罪,有共謀的,按共同犯罪處罰。
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窩藏罪、窩藏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知人不淑女,傷人害己。
孔子說:三人行必須有我的老師。 現在細細品味,孔子大師是在教導我們和誰同行的重要性,如果我們不能成為老師或朋友,如果我們不能成為路人的朋友,總之,我們不能傷害別人,我們不能被傷害。
陳雪明自稱是傳承了八千年法則傳承的高手,無所不能的“程一**”在逃亡的時候為什麼不用法術隱藏自己,傳承了八千年法則傳承,難道不是輕易飛走嗎? 網上隨便搜尋一下,程毅**會修仙法門,可以“看物”,可以599“清理隱秘狀態”,立即清理訂單。 相比之下,它比“偽氣功大師”王林要好,在央視《焦點訪談》揭開王林的真面目之前,再由石河公安局揭開成一**陳學明的神秘“面紗”要好。
程義**陳雪明為什麼這麼“能上天”,但權衡利弊後,卻會利用“好兄弟”何志平和“沒腦子”的女友“馬喆”,給他提供庇護和藏身之地。 看來,在關鍵時刻,“成義**”還是會孤身一人,不,再加上乙個“旅途孤單”的“好兄弟”陪伴,認人知面,卻不知心。 果然,人們“群居”是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
4. 從犯罪心理學專家講座中學習。
為什麼我們都有眼睛,看待事物的方式不同? 因為我們學習的東西不同,因為我們有不同的認知,我們從不同的角度和高度看世界。
圖片說明:李美金——-犯罪心理學專家、教育心理學專家、中國民民公安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在這次**採訪中,李美瑾教授講述了犯罪分子遇到的幾件超自然事件:如果這樣做,做事,就不會成為“罪犯”!
這**,這一段是送給陳雪明、李菲菲夫婦的,苦海無邊,回頭就是岸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