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達到退休年齡,合同到期,但社會保障不足15年時,雇主將不再續保
你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而你的勞動合同剛剛到期,在這種情況下,你自己的社保不足15年,無法辦理正常退休,既然勞動單位不想繼續續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雖然你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按照正常的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終止的,當然,對你來說,只有勞動合同期滿也是一種自動終止的狀態,但是因為你不符合法定條件,雖然你達到了退休年齡,但在沒有法定退休條件的情況下, 作為勞動單位不能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當然,用人單位不續簽也是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之一。當然,用人單位不續約也是用人單位自願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之一。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想這樣做,那麼根據《經濟補償法》的相應規定,一般按照在用人單位的服務年限給予補償,每工作一年享受乙個月的全額工資,以此類推,服務年限越長, 經濟補償待遇越大。用人單位想終止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不續簽的,你也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這也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如果您找不到新的工作地點,您可以參加靈活就業計畫。 只要您沒有達到 15 年的最低供款期,您就不能退休並在未來領取養老金。
因此,如果您未滿 15 周歲,社會保障不具備自動終止僱傭關係的必要條件,必須正常給予您相應的經濟補償。 當然,作為乙個正常用工單位,在正常情況下,它還是會繼續用工,因為一方面,繼續用工,不會無緣無故地增加自己的工作成本,如果只是給你經濟補償,卻不能為公司創造任何經濟價值,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談判實在解決不了,那就去勞動仲裁,一般可以妥善解決。 所以,就個人而言,我們不應該著急,我們應該冷靜下來,和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溝通,看看我們能不能找到兩全其美的方法,如果他們繼續和你合作,每個人都會滿意,如果沒有,他們就不會繼續和你合作。 我們收集了相關材料,包括您的勞動合同、工資變更表等相關材料,並請求勞動仲裁處理此問題。
因此,有很多人可能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無法辦理退休手續,主要原因是他們的社保繳款不足15年,因此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但是,當社保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時,當您第一次辦理退休手續時,您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相應的遣散費,因為勞動合同處於正常終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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