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15年的除夕夜,我和爸爸在媽媽家吃了一頓豐盛的午餐,準備回巢。 車窗外的陽光懶洋洋地灑在路上,卻沒有驅散心中的陰霾。 早上,因為一些瑣碎的事情,我覺得他沒有考慮到我的感受,於是我向他抱怨了兩次。 沒想到,他踩了剎車,冷聲道:“你下去,回娘家去! ”
我愣住了,抱著剛一歲多的女兒不知所措。 他快速地把我從車裡拉出來,把他女兒的車和我的包扔到一邊。 我看著他堅毅的背影,心中卻沒有一絲波瀾。 這在我的生活中發生過無數次。
我推著女兒,在寒冷的冬風中行走。 街道上人煙稀少,大部分商店都關門了,世界似乎沉浸在節日的寂靜中。 我找了一家還在開著的旅館,開了乙個房間,安頓了我的女兒。 她在我懷裡安詳地睡著了,彷彿不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
乙個多小時後,我母親的家人打電話給他**,發現我沒有回家,就判斷我們又吵架了。 他們焦急地逼著我**,然後開車送我們倆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我下定決心,這段婚姻無論如何都不能繼續下去。 我看著窗外的風景,感到平靜。 為什麼我這麼好的女孩會在這麼絕望的日子裡把自己煮死?
回到家裡,我向家人宣布了我的決定。 他們沒有責怪我,而是表示支援。 媽媽說:“你要是想一想,以後就再也不會被催促去找了,你自己決定自己的生活,有沒有男人其實就是這樣! 她的話溫暖了我的心。
一年後重返工作崗位的第一天,我就果斷地遞交了訴狀。 經過一番努力,我終於結束了這段痛苦的婚姻,開始了新的生活。
現在回想起來,我還記得那個下午,我坐在母親家裡,冷靜地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 我告訴家人,分居後我不會怨恨他,也不會對同事說他的壞話。 為了女兒,我會和他好好相處,但我從來不考慮復合的可能性。 我不想再結婚了,如果遇到合適的人,我可以談戀愛。 我不會對女兒表現出一絲虧欠,我會讓她習慣家庭的特殊性,享受父母和長輩的愛。 我自己會享受獨自照顧孩子的樂趣,沒有人指著我,我不會感到疲倦和困難。
當時,我的家人認為我的想法太理想化了。 他們希望我把他吊一會兒,嚇唬他,然後復合。 他們還笑著說,我只談戀愛不結婚,怎麼會有人要我! 然而,現在我發現我真的做到了我所設想的一切。
即使在離婚後,我也因為心態的改變和生活的充實而增重了十磅。 這十斤肉,是我新生活的見證,是我奔向幸福的痕跡。
所以,離婚有時可以成為幸福的一劑良藥。 它讓我重新發現自己以及如何更好地愛自己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