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批評莫言先生的人不少,但現在這種起訴他,索要12億元賠償的網紅,實在是史無前例。
起訴的理由也很獨特,侮辱烈士、傷害烈士感情,一下子被抬高到了道德層面,抹黑中國就是外國勢力的代言人。
有人說這是這麼多年教育的結果,也有人說這是乙個時代的悲哀,也有人說這是新一代的覺醒。
暫且撇開是否覺醒不談,他打官司的原因很奇怪,而且他從一開始就站在所謂的右邊,人很難反駁,因為反駁很危險。
該書的發行商還是很勇敢的說,內容沒有問題,也沒有網紅的證據。
那麼問題來了,網紅根據自己的理解和收到的資訊,對莫言的抹黑說些什麼,有什麼依據嗎?
按照現在的非專業歷史書和內容,那麼他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說是正確的,因為通俗的歷史書,對那段歷史的描述是正面的,是正反向的,而且是春秋時期的內容,包括中小學,甚至是歷史專業。
作為歷史專業的畢業生,我知道研究近現代史有多難,雷區有多大,研究資料有多缺乏,也知道研究材料有多沒用。
我上學的時候,老師說現在的課本不是歷史,而是專門的黨史。
所以,網紅看得出來,莫言寫的東西太骯髒了,這麼抹黑祖國和烈士,又太生氣了,要用12億的賠償來平息自己的怒火。
而問題是法律賦予了你權利,在乙個法治制度下的社會裡,只要你是合法的,你就可以起訴任何人,這是可以理解的,但網紅也發布了威脅性的內容,聲稱如果法律解決不了,你可以自己動手,這是妥妥的人身威脅。
你說他懂法律,他應該懂,因為他說他的權利被侵犯了,他想起訴侵犯他的人,你是不是說他想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受傷的感情,然後他赤裸裸地威脅他要起訴的人的人身安全, 這個矛盾的東西,為什麼?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只有你自己知道。
法律賦予人們的權利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個人的權益,是以不侵犯他人利益為前提的自由意志,不是以道德和民族正義來限制和綁架他人的手段。
最後,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歷史的答案,在某個特定時代發生了什麼,那就去一所更傳統的大學,聽聽歷史老教授的講座,聽聽那種不是在書本前講課的專業討論,在乙個小區域裡。
如果你真的覺得他的作品有問題,你會起訴並行使你的權利,而不是用**在網際網絡上毀掉別人,用暴力言論威脅別人,而不是用天價的補償來贏得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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