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離婚諮詢 離婚作為夫妻關係的合法終止,涉及一系列的法律程式和手續。 在提出離婚申請時,提交完整準確的資訊是確保離婚過程順利進行的關鍵。 那麼,離婚訴訟究竟需要什麼呢?
結婚證原件:結婚證是證明夫妻關係的重要檔案,離婚時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 如結婚證遺失或損毀,可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或簽發相關證件。
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身份證是證明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必須確保身份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戶口是記錄個人戶籍資訊的重要檔案,離婚需要提供戶口原件和影印件。 戶口簿遺失或損毀的,可向戶籍所在派出所申請補發或出具相關證明。
與財產分割有關的資訊
財產證明、車輛登記證和其他財產證明夫妻共同擁有不動產、車輛等財產的,需提供相應的不動產證明、車輛登記證等證明檔案,以便分割財產。
銀行存款證明、**賬戶等金融資產證明夫妻雙方都需提供銀行存款證、**賬戶等金融資產證明,以保證財產分割的公平性和準確性。
與子女撫養費有關的資訊
孩子的出生證明和戶口簿如果夫妻雙方都有孩子,他們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和戶口簿的原件和影印件,以確定孩子的身份和監護權的歸屬。
贍養協議或判決如果夫妻雙方已就子女撫養費達成協議或已由法院裁決,則需要提供相應的撫養協議或判決作為依據。
其他相關資料
離婚協議如果夫妻雙方選擇通過雙方協議離婚,則需要提供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等事項的安排。
起訴書和有關證據如果夫妻雙方選擇提出離婚,他們需要提供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起訴狀應當明確說明訴求和事實理由,證據材料應當充分證明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等事實。
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離婚時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同時,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有關情況。 當事人真正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費、債務等問題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離婚訴訟需要廣泛的檔案,所有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為保證離婚程式順利進行,建議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前,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並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