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3年。
地點:雲南省昆明市。
*通過舉報線索迅速出擊,開啟出租屋的門後,一股腐臭味撲面而來,通過調查發現了13具屍體,全部是女性。
這一情況震驚了在場的所有人,他們都憤怒了,現場最小的女屍只有16歲,她們都是被毆打和**才死的。
他們是誰這麼生氣,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
黑夜中的惡魔。
2002年初,出獄後不久,范大勇來到雲南昆明工作。
他沒有文化,雖然蠻力不小,但去過好幾個地方後,每次不是累了就是不舒服,從來不會工作太久。
他在物質主義猖獗的大城市裡,天天看別人的風景,和他們比較,他什麼都不是!
這一天,他去洗浴中心洗澡按摩,看到還有其他讓他頭腦活躍的服務,他覺得那些女人每天賺得很快,一定很有錢,而且她們太糟糕了,沒有人知道她們失蹤了。
第二天,他在乙個老城中村小區租了一樓的房子,這個房子不大,成了他計畫作案的地方。
他覺得自己有點虛弱,然後就問了跟他一起出獄的范建民,兩人達成了協議,開始作案。
他們先是假扮老大,去找各種**女人,目的就是利用這些女人的天性,引誘她們到出租屋裡進行不人道的折磨。
他們會從年輕女士的卡中取出所有的錢,然後殘忍地殺死他們,最後將他們的屍體藏在房子裡。
他們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的好日子,沒錢就用這種方式賺錢。
但並不是每個**女人都是有錢人,她們也不再滿足於此,而是想綁架乙個有錢的女人或者乙個女老闆。
他們不得不想出乙個對策,他們必須拉攏乙個女人作為突破口,范大勇開始哄騙乙個23歲的女人安玉華,並在附近租了一間更大的房子作為活動場所。
這個女人雖然貪財,卻不敢和他們做秘密**人,但范大勇和范建民卻為了**把安玉花綁在了一間新的出租屋裡,當著她的面殺了乙個**女人。
這時,安玉華加入了他們的團夥,她負責在網上哄騙,最後把嫌疑人帶到了出租屋,范大勇和范建民負責強行輸入銀行卡密碼並殺人,最後將屍體運到最早的小出租屋安葬。
2002年下半年,安玉華通過手機聯絡到她的乙個同學,據說她是個有錢人,開了兩家店。
安玉華以投資的名義哄同學到昆明,她也不甘倖免,范建民和范大勇全程都是好朋友。
新的線索出現,**迅速出擊。
2003年5月,一對50多歲的夫婦來到昆明,尋找失蹤多日的23歲女兒。
無奈之下,他們趕到派出所報案,通過口述得知,他們從遼寧來到昆明,女兒宋在這裡打工,本來打算在不久的將來飛回老家。
因為老家的兒子要結婚了,宋某在這裡打工攢了5萬多錢,錢要借給弟弟結婚,但夫妻倆最近聯絡不上女兒。
*很快開始通過提供的線索進行調查,發現宋某名下的銀行卡在ATM機上取款,但**看到取款的人是男性,他把自己裹得很緊,看不清臉。
* 後來,通過宋某的人際關係,發現她與乙個名叫安玉花的女子關係密切,最近還一起喝過茶。
這讓**找到了破案的機會,安玉華迅速進入了**的視線,通過調查和取證,很快確定宋某失蹤,安玉華是主要嫌疑人。
安玉華面對**的質問,迅速供認了自己的罪行,她希望能寬大處理,范大勇和范建民很快就被抓獲。
從2002年到2003年,他們犯下了13起罪行,全部被逍遙法外,他們的屍體被藏在出租屋裡,有的在地下,有的在床底下......
2003年6月,范大勇、范建民被判處死刑,還敢上訴,簡直是白日夢。
安玉華因沒有直接參與凶殺案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主動供認不諱!
結語。 這三個惡魔終於得到了應有的報應,他們白活了,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失去了那麼多無辜的人的生命。
女生在外面一定要保護自己,不要炫耀自己的財富,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她們必須以不被人看到的目的接近你,你是這樣認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