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的婆婆說,要幫兒媳婦照顧孩子,她得先把三章法!第。
1.上班時帶上,下班後可以自己帶上! 第。
2.不要依靠我乙個人做所有的家務! 你得給我固定乙個月1000元! 不然我就不帶孩子了“婆婆帶娃的經歷被人稱讚為清醒
我今年65歲,退休後,我想和老朋友一起旅行、跳舞、享受清府。 可誰知,兒媳婦生了乙個大胖子,而身為婆婆的我也閒著,主動提出幫忙帶孩子!
但是,我不打算只是盲目地帶著孩子投身於軍隊。 我必須和兒子和兒媳婦達成三章協議,畢竟我有自己的生活。
首先,我只在工作時間幫忙帶孩子,下班後,他們年輕人自己做。 我不能免費為他們保姆,他們必須學會對自己負責。
其次,不能指望我乙個人做家務。 我累得幫忙帶孩子,他們要自己分擔一些家務,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鍛鍊。
最後,我得到了每月固定的1000元。 不是我貪他們的錢,而是我想讓他們明白,帶孩子是有代價的,我們不能一味地讓我們老人買單。
我的兒子和兒媳婦一開始並不了解這些條件,他們認為我太算計了。 但我告訴他們,這是我對我們家庭的責任的標誌,他們最終理解並接受了。
就這樣,我從小就開始了我的職業生涯。 雖然有時很累,但看到我的小孫子一天天長大,我也充滿了喜悅。
有一次,兒媳婦下班回家,看到我在哄小孫子,趕緊抱起孩子對我說:“媽,你辛苦了,我今晚做飯。 我微笑著點了點頭,心裡感到無比溫暖。
晚上,孫子睡著了,我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電視。 兒子走過來,拿出一張銀行卡,對我說:“媽,這是這個月的錢,你拿吧。 我接過來,放進錢包裡,看著他,說:“你們年輕人要好好生活,不要總是肆無忌憚地花錢。 他點了點頭,說:“媽媽,我們知道了。 ”
我覺得我已經履行了婆婆的責任,希望得到她們的理解和支援。
雖然我的生活不再是以前自由奔放的日子,但我並不後悔。 因為,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家人,為了我的小孫子,這是我作為婆婆的責任。
我希望我的經驗能對想要幫助照顧孩子的婆婆有所幫助。 請記住,聖約的三章不是關於計算,而是關於我們對家庭的責任,以及我們對孩子的理解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