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茅台,大家都知道貴州有茅台。
但有多少人真正知道茅台背後的故事呢? 今天,讓我們走進茅台的歷史,看看哪些被忽視的歷史。 眾所周知,現代意義上的茅台酒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茅台鎮“成益”、“榮和”和“恆興”三大民營酒廠於1952年成立的。要追溯茅台,就要追溯這三家烘焙屋的歷史。
早在清代,釀造茅台酒的釀酒廠就曾被毀過一次,直到清朝同治元年(1862年),茅台酒開始在被毀的遺址上進行修復和重建,從此有三個主要的釀造作坊,稱為“燃燒的房子”。 最先開業的是“城義焚燒樓”,其次是“融和焚樓樓”和“恆興焚樓”。
“誠義焚燒作坊”的前身是“成禹焚燒坊”,於同治元年(1862年)開業。 創始人是華連輝,他來自江西臨川。 當初釀造白酒,是為了讓奶奶彭氏再喝一次自己年輕時喝過的酒,於是他找到了曾經的釀酒師,在老址上建立了乙個簡陋的作坊,酒果然和奶奶當年喝的一樣。 因此,它繼續釀造,僅用作家庭飲料或作為禮物送給親戚朋友,不向公眾出售。 因此,酒的品質極好,親戚朋友互相稱讚,都來要酒。 後來,華連輝決定擴建焚燒房,將其命名為“成邑焚房”,附上“永隆宇”鹽號,不久改名為“成邑焚房”。
“榮太和焚樓”始建於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這座焚樓由仁懷縣大地主史榮孝、孫全泰和“王天河”鹽號的所有者王立夫開辦。 因石、孫二人的名字和“王天河”店名,所以被命名為“榮太和”。 燒房之初,孫全泰負責,三家公司按股提取利潤。 後來,三人發生了爭執。 仁懷縣執政後,石榮霄將200兩銀子作為股份和分紅歸還給孫全泰,於是“榮泰河焚樓”改名為“榮河焚樓”。
“恆興焚樓”的前身是1929年由貴陽人周秉珩在茅台開辦。 但由於管理不善,“恆昌焚燒房”後來被賣給了賴永初。 賴永初接手後,1941年,“恆昌焚燒房”改名為“衡興焚燒房”,並擴大了經營範圍,購置了12頭騾馬進行磨磨,工人人數增至40多人,達到巔峰時期60多人。 到 1947 年,白酒的年產量增加到約 32,500 公斤。
事實上,三大酒廠之間還存在著許多矛盾,茅台酒廠的真正成立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後。 1951年,貴州省收購了最大的城一燒房,並合併了另外兩座燒房,成立了國有茅台酒廠。 **立即調給有能力的幹部,投入大量資金擴大生產規模,茅台開始了一段蓬勃發展的歷史。
茅台酒已經發展成為如今的知名白酒,在不斷的市場拓展中,如今的茅台代表了中國傳統白酒,已經屹立在國際舞台上,並成功出口到國外。 如果說今天國際知名的白酒,我們的茅台酒一定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