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與知名遊戲主播《小團》相關的話題再次登上熱搜。 比起她的名字或者長相,小團團的嗓音可能更出名,她的高德導航語音包陪伴了不少老司機的長途跋涉。 因此,當小團團被傳出可能涉嫌犯罪時,不少網友“懇求”高德不要下掉她的語音包。 當然,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蕭團團為什麼會停止廣播,她的語音導航還能正常使用,高德說,他目前正在關注這件事情。
隨著AI技術的飛速發展,語音合成已經到了“混真假假”的地步,這給法律帶來了新的問題。 我們先從小團團的語音包開始,聊聊一些與聲音、版權、AI合成相關的法律問題。
小團有自己發聲的權利嗎?
科學研究證明,人類聲紋具有與指紋、掌紋等物理特徵相同的特徵,具有唯一性和穩定性的特點。 因此,人類的聲音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就像其他生物學特徵一樣。 那麼小團有沒有合法的發言權呢?
我們可以明確地說,在中國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沒有法定的發表意見的權利。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對自己沒有發言權。 聲音的特性與我們作為人類的存在是分不開的,所以聲音可以反映人的人格利益,所以聲音被納入了一般人格權利的保護範圍。
小組的遊戲解說能叫作品嗎?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應該根據具體情況來回答。
首先,作為遊戲主播,小團團在直播中一邊玩遊戲一邊陪屏實時解說,可能不構成作品。 在廣州智財權法院審理的火山小**案中,法院認為,遊戲主播雖然在遊戲畫面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己的解說和與彈幕的互動,但新增的內容相對簡單,不具有原創性。
其次,如果小組對某款遊戲的競技過程進行選擇、編輯、安排,並新增自己的解說進行直播,那麼這包含原創內容,可以看作是基於該遊戲的衍生作品。
在上述兩個案例中,小團團的直播被分解,可以看到包含了遊戲畫面、小團團的聲音、小團團的即興語言創作等多個元素。 如果粉絲將自己的聲音提取給他人欣賞甚至收費,不會侵犯版權,但可能會侵犯問題1中提到的小團團的人格權。
小團體的導航語音包是法律意義上的作品嗎?
要討論導航語音包的問題,我們首先要分析語音包的製作過程。
據高德自己介紹,TTS語音合成技術被用於語音包的製作。 在語音包製作的前期,高德會在錄音棚裡錄製一些明星的固定句子發音,然後高德會分析明星的句子語音,提取各自的語音規則、聲紋細節、音調和語調等特徵,並通過演算法進行語音合成,從而填補導航語音中各種“可變詞”的缺失, 從而形成完整流暢的星語音導航語音。
因此,從使用AI技術合成的語音包的結果來看,作為原材料的小團團的聲音經過原創的創作過程,已經形成了乙個全新的作品,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小組是否有權使用語音導航包?
小群語音是語音導航包的基礎材料,但後續的處理、處理和編排過程都是由高德的技術人員完成的,所以導航包的權利屬於高德。
當然,小團團的配音包裡也有各種各樣的笑話,不清楚是高德寫的還是小團團自己即興創作的,如果是後者,筆者認為,如果這些即興內容單獨固定,小團團是有主張權利的依據的。
另外,別忘了,在問題1中,小團對自己的聲音感興趣,所以小團團的同意是語音包權利的起點。
用小團團的聲音製作語音包是不是侵權?
小團體的語音包是否會下架,已經牽動了不少老司機的神經。 萬一語音包真的下架了,不考慮技術能不能實現,網友自製的語音包會不會侵權?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在前面的問題中找到。 首先,您必須徵得小團團的同意才能將其語音作為素材,其次,您必須確保語音包的製作過程不使用您自己自主開發的高德語音包的任何內容(包括技術方面)。 如果您同時執行了這兩項操作,那麼恭喜您,您就擁有了您有權使用的語音導航包。 當然,這只是乙個非常簡單的分析,不應用作您開發語音包的任何法律建議。
語音導航只涉及聲音與AI結合的版權問題的一小部分,而這篇小文章只是乙個膚淺的陳述,筆者也會在後續文章中對文章中的很多內容進行展開。
最後,希望段曉團沒事,她的語音包能陪老車手們走到終點線。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正式法律建議,不能作為實務的法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