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3月2日發布《住宅防火通知》,強調要提高防火意識,加強對電動車的管理,嚴禁在影響人員疏散的區域停放或充電電動自行車,如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住宅樓內安全出口等。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事故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增加。 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報告2起電動自行車火災10,000,與2022年相比增加了174%。
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對消防安全的各種知識並不陌生,社會上的各種宣傳可以說是鋪天蓋地,但問題一直難以有效解決,而這其中的關鍵恐怕就是電動自行車太多了。
據統計,中國兩輪電動自行車的數量至少已經3輛5億輛汽車,平均每4人中就有1人擁有電動自行車。 這導致許多管理措施難以落實:停車位嚴重短缺,非法充電管道無法使用,包括物業管理、居委會在內的基層治理單位在很多情況下幾乎無能為力。
更大的問題是,電動自行車的治理沒有“回頭路”。 考慮到電動自行車的量大,加上人們對電動自行車的依賴程度很深,不可能禁止電動自行車。 社會也不可能回到“前電動車時代”,人們只能長期陪伴電動自行車。
因此,電動自行車的治理確實需要凝聚巨大的力量,稱其為大刀闊斧的舉措也不為過。 例如,新社群需要將電動自行車充電區納入規劃,而舊社群需要重新調整區域,將部分公共區域改造成充電區。
無論是社群還是公共空間,都必須接受公共空間需要為電動自行車“讓路”的現實。 肯定會有一些損失,比如公共綠地和活動場地的可能性。 但為了安全起見,這是必須付出的代價,就像過去一段時間對老小區進行大規模改造,留出停車位一樣,現在為了解決電動自行車的問題,社會也應該有這樣的意識。
例如,蘭州市於2月28日發布緊急通知,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設施納入老舊住宅小區改造。 這是一種示範,在各種城市規劃、社群改造中,電動自行車應該放在更顯眼的位置,得到高標準的呵護。
此外,電動自行車的問題還在於質量本身。 2月26日,北京市通報電動自行車起火案件,今年2月以來,北京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起火28起,其中停車充電狀態9起,停車未充電狀態9起,行駛狀態10起。
由此可見,不規則充電並不是電動汽車發生事故的必然情況,即使正常使用中也存在風險,這其實與電池有關。 與傳統鉛酸電池相比,鋰電池具有更高的能量密度和更短的充電時間,但也存在電解液洩漏的風險,當溫度過高時,電池容易自燃。
由此可見,如果不從源頭上改善電池質量問題,僅改變管理本身未必能解決問題。 將於2024年正式實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安全技術規範》也有望推動行業標準化。
但即便如此,考慮到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眾多,上下游企業在各種改造轉型中,這也就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形成密集的監管網格,整體完善行業生態,這也是乙個很大的挑戰。
無論如何,“2.23”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表明,電動自行車的治理迫在眉睫,需要投入大量的社會資源。
但如果仔細想想,電動自行車的治理不僅僅是乙個負擔,電動自行車是綠色的,體積小,成本低,它的普及是有針對性地解決城市擁堵、汙染等問題。 因此,將公共資源(城市空間、公共政策、監管權力等)向電動自行車傾斜有相當大的好處,人們不必再猶豫了。
發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