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過乙個問題,如果你在某公司“喝茶”,主觀上沒有簽署各種技術檔案,卻被公司暗中偽造簽名“簽字”,出了問題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以下是環評工程師的判刑案例,供大家參考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人民法院案件資料庫正式啟動並向社會開放資料庫收錄的參考案例均為具有重要指導作用的經典司法案例
“林某新等人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案 - * 環評報告資格頁面上的行為特徵”。
案情基本情況
2020年9月,被告人林某欣為獲取非法利益,合夥成立公司,**“環評報告資質頁”(主要包括“編制單位及編制人員表”、“編制承諾書”、“編制人員承諾書”、“編制單位承諾書”、“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書”、“環評工程師資格證書影印件”、“營業執照”等材料)。
林某欣委託被告王某在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註冊設立金華公司、悅華公司,林某欣為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經他人介紹,持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被告人金某彥被“依附”於金華公司等。 金華公司下屬的金某彥收取3的費用5萬元,並按照林某欣的要求,提供了生命**,用於在環評檔案中偽造環評工程師到專案現場的證明,但並未實際參與環評報告的編制、審核和簽字。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被告林某欣等人通過他人招攬業務,在被告金某彥等人未實際參與任何準備過程,且金華公司、悅華公司未開展任何環評工作的情況下,偽造環評工程師簽名,通過被告王某、王某等人將加蓋上述公司印章的“環評報告鑑定資格頁”交給他人。顧某歡**一套,每套300元至3500元不等,用於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報告書。
林某欣等人以金華公司、悅華公司的名義**環評報告資質頁,為他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48份,環境影響報告書879份,獲利79份91萬元。
經相關生態環境部門認定,25份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存在遺漏環保目標、隱瞞生態保護區等質量問題,涉案專案環評審批部門已依法撤銷對涉專案環評檔案的審批,責令相關專案停產停產。
2023年5月25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魯0215行初188號刑事判決:
經查明,被告人林某欣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名成立他被判處三年徒刑並處罰款50萬元;
被告人王某犯有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他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監禁並處罰款人民幣7萬元;
被告人顧某歡犯有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他被判處監禁一年零兩個月並處6萬元罰款;
被告人金某彥犯有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他被判處一年徒刑,處一年緩刑,並處罰人民幣5萬元。
判決宣判後,沒有上訴和反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裁判理由
法院的生效判決認為:被告林某欣作為承擔環境影響評價責任的中介組織成員,與被告王某寇、顧某歡、金某彥一起,實際未開展任何環評業務,未參與環評報告書的編制。
關於認定虛假證明檔案,經調查發現,具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專業資格的被告人金某彥等人,實際並未參與任何準備過程,以及涉案環境影響評價證明檔案這是EIA工程師的偽造簽名
經環保部門組織專家審查,發現涉案相關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存在專案涉及生態敏感目標錯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資料虛假、生態環境保護區隱蔽、生態環境保護區隱蔽等問題。 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
上述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中基礎資訊虛假、關鍵內容遺漏、資料結論不正確等嚴重質量問題,不能客觀反映專案實施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虛假證明檔案”。
對於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的主觀意圖,經調查發現,金華公司、悅華公司及涉案相關人員未開展任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而是轉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資質頁,用於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報告表。
根據國家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並要求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查,開展環境狀況調查等活動。
被告人林某新等人違反上述規定,未前往涉案專案現場調查,未實際參與對當前環境狀況的調查,並直接**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資質頁,並協助他人以上述公司的資質和名義編制虛假的環境影響評價證明檔案依法認定為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的主觀意圖
被告人林某欣等人通過《編制單位、編制人員表》等環評報告的資質頁,協助他人編制涉案金華公司、粵華公司資質、名稱等環評檔案,違法所得79項91萬元,共涉案環評文書927份,涉及多個省市、多個行業的建設專案,擾亂環評市場秩序,破壞環評體系公信力和有效性,危害生態環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綜合考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自願投案、認罪認罰、返還贓物等情形,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裁判的要點承擔環境影響評價職責的中介機構人員,未實際參與環境影響評價,而是直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資質頁供他人冒用資質,編制虛假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的“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的行為。
看完以上案例,那些在檢測公司“喝茶”的網友們應該注意:首先,您是否必須確保報告上有您的簽名? 二是看公司有沒有批量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有些東西不在秤上,沒有四兩,秤上一千斤都打不過,沒什麼事就好說,估計要是出了什麼事,就會被拉出來送進去。
其他情況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女局長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被查處,在11年內收了36萬元的“證明費”,並以幫助承接專案為由收受了大量財產,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款60萬元。
4月 26, 2023原南京鼓樓區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審理了Kuamuning的案件。
審判現場。 案情基本情況
葵沐寧,女,2000年5月加入中共,歷任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科副科長、南京新夏建設投資控股集團專案管理部部長、南京新夏市建設專案管理負責人、 南京市鼓樓區黨委委員、建設局副局長。
從2010年到2022年8月,Kuamuning利用了自己的職位協助他人辦理工程承包、工程貨款結算等事宜,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676件90,000元
其中,2010年Kuamuning向B公司提出以公司職工身份申請一級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並將證書附在公司身上。從2010年到2021年,錦木寧仍然接受公司董事長顏某某和辦公室主任周某某的禮物,明知公司實際上並沒有使用其證書從事相關業務“證書費”共計36萬元
從2013年到2022年,Kuamuning以幫助承接專案和協調工作關係為由向閆和周求婚,閆和周同意並先後給予了Kuamuning現金和購物卡277萬元。此外,為了表達感激之情和感情,顏某某和周某某在過年期間多次向奎沐寧贈送了大筆財物。
掛證拿工資,違紀還是**?
2023年5月15日,南京鼓樓區人民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60萬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Kuamunin在其他公司上市獲得報酬,是否構成違紀或**?
經調查,2010年,Kuamuning主動以公司職工身份申請一級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並提交虛假申請材料。
在獲得一級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後,Kuamuning長期依附於公司獲得報酬。 實踐中,如何區分違紀違法取酬是違法犯罪行為,關鍵在於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即是否存在權換錢交易。
從表面上看,非法證件獲得報酬是違紀行為,但實際上,B公司還是在誇莫寧當局的影響下,每年向所謂的“許可費”支付了總計36萬元,從未使用過庫莫寧的一級建築工程師資格證書從事相關業務。
相關證據證明,B公司通過不正當競爭承接專案獲得的鉅額利益,與國家工作人員的職位便利性密切相關。 因此上述36萬元實質上是委託事宜的福利費,廣寧以掛證為名收受了這36萬元的報酬,應認定構成**罪
中央企業人員被開除!
長期以來,對隸屬關係的調查一般是與隸屬單位的糾紛。 例如,當涉及到金錢時,您要退貨嗎? 您是否必須支付罰款等。 其實每年都會有被舉報的人,遇到體制內(**公務員)時,處罰一般比較重,一般是記過警告之類的。 此前有網友,剛考入公務員隊伍,被舉報在宣傳期間隸屬於二級結構,被勸退,放棄這個職位。
而對於企業來說,這種事情一般不會特別關注。 即使是國有企業,通常也會向員工強調不允許加盟,如果發現,會先溝通並退出,否則合同將被終止。 今天的案例是,西南學院某設計師將一棟樓掛在外面,被單位紀委懷疑舉報,後來被開除。 這種懲罰是偏重的,但因為可能驚動了上述人員,所以單位才這麼做了。
以下是**紀委**的報告:
注意事項 |消失的註冊證書
我在朋友的晚宴上遇到了這家公司的人,當他們第一次提議使用我的證書加入會員時,我猶豫不決。 但當時,家裡有點困難,需要錢......近日,中國西南建築設計研究院院士杜某一邊回憶一邊說。
幾個月前,中國西南建築設計研究院紀委接到杜某涉嫌掛上審計部門移交的報酬證據的線索杜某的參賽資訊顯示,他具有一級建設師資格,但未在任何單位註冊。 隨後的調查發現,杜某取消了原來隸屬於某單位的一級施工人員,入職後又將證書恢復到另一家單位,並領取報酬
調查人員發現,杜某自入職以來一直兢兢業業,對工作負責,是專案技術人員的骨幹。 但在最初的調查中,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為自己的違規行為找藉口。 “這個證書對公司沒有好處,我或多或少是乙個......這對公司完全沒有影響我收的錢不多,但實際上相當於幫了朋友乙個忙。 ”
家庭有困難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必要通過合法合規的渠道賺取福利。 如果大家都把“有證書”的打工當成增加收入的“錢袋子”,還認為自己的行為沒人知道,甚至簽了虛假承諾,故意向公司隱瞞“有證書”的打工事實,那麼這個單位會變成什麼樣子? 如果大家不守規矩作弊,單位會怎樣? ”
調查人員在對杜某進行思想工作的同時,把該單位的有關管理規定擺在桌面上:“你明知故犯,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關於登記證管理的規章制度。 ”
意識到錯誤的嚴重性,杜開始坦白自己的問題,這才有了開場的一幕。 最終,杜被開除。
案件查處後,西南建築設計研究院紀委會同人力資源部對註冊證外掛程式進行了專項檢查,同時約談了杜某所在地的黨組織,責令黨組織對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行為進行嚴查行業如員工證外掛程式,深入分析案件原因,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做好警示與案例治理工作。(通訊員:施毅熱點引擎專案||)主編周振華)加盟每月5000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職人員被處以“掛證”處罰。
2023年8月,**紀委、國監委**以“漫畫編年史”的形式披露了某處。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職人員祁某“拿工資”的案例。。齊也把自己的First Class 建構函式職業資格證書附在朋友的公司,並且違反規定收取每月5000元的附加費,受制於當事人警告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