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重慶市開縣一名婦女在上班時接到丈夫的電話“快點回來! 薇薇出事了。 ”女子聞言連忙請假,騎馬回家,卻一時慌亂,無視丈夫的語氣,如果仔細聽,可以發現丈夫沒有絲毫的緊迫感。
文字 |法律先驅
編輯 |法律先驅
當她回到家時,她看到了她8個月大的女兒薇薇,但不是在她的搖籃裡,而是在救護車上女兒的額頭上淤青,後腦勺滲出鮮血,小個子早已失去了呼吸。
與此同時,她的岳父也在救護車上,但他一句話也沒說,經過醫生的解釋,她知道自己的女兒從房子的三樓摔下來,她的岳父從她的腳後跟上跳了下來。
沒有乙個母親在孩子受了這麼大的傷後能夠冷靜下來,她上前一把拉住公公問道:“你怎麼看孩子,怎麼這麼小就掉下來了! ”
薇薇的摔倒是意外還是人為? 如果是人為的,誰能這麼狠? 家裡只有薇薇的親戚,不管是誰,都是不能接受的。
那天晚上,只有8個月大的魏薇接到了死亡通知書,她的母親劉妍哭得差點暈倒,第二天劉妍的母親也來了,她幫劉妍一起組織了孩子的葬禮,但劉妍的岳父卻沒能來,因為他被送往醫院,檢查完後被警察帶走,沒有發生任何意外。
但孩子的父親和祖母都沒有出現劉彥的母親大發雷霆,立馬跑到劉彥丈夫家質問孩子的祖母:“我不好照顧孩子,你們家都是罪人! 你現在埋葬孩子,你不出現是什麼意思? 你們誰殺了孩子? 有罪? ”
劉妍的媽媽罵得很難看,雙手推搡,可是孩子的奶奶就是一句話也沒說,見她無法抗拒,趕緊跑回房間關上門,孩子的父親也在家,聽到婆婆來了,早就躲了起來, 劉彥拉著他出來後問他:“告訴我,你說警察帶走你爸爸是什麼意思! 你爸爸把薇薇扔下來了嗎? ”
蕭軍聞言很生氣:“你怎麼能這樣想? 我爸是她自己的爺爺,他怎麼會這樣,是薇薇自己滾下來的,跟我爸有什麼關係? ”
可是蕭軍的話劉彥就不信了,他們家雖然蓋了三層,但因為沒錢裝修上面兩層,一直都住在一樓,只有在晾衣服的時候才會上三樓,薇薇自己上不去, 她一定是公公蕭有福帶來的。
而且她只是乙個8個月大的嬰兒,樓上有欄杆,孩子不可能自己爬上去,不可能自己爬上去,她罵蕭軍,說他滿嘴胡說八道,他一定是在掩飾自己的父親!
這件事在村里引起了很大的討論,很多人都在說蕭有福真是惡毒,虎毒又不是小孩子,身為爺爺實在是忍無可忍,但也有聲音傳進了劉岩的耳朵裡有人猜測,幹的根本不是蕭有福,而是薇薇的親生父親蕭君!
第一次聽到這種話的時候,劉妍也是一怔,背後冒出了冷汗,嚇得無比,不過這只是村裡人大膽的猜測,她也沒能當真,可是接下來乙個人的出現,讓劉妍不得不相信,這個猜測有些是真的。
一天早上,劉燕在她家門口看到乙個熟悉的身影,仔細看了看是蕭軍的前妻,田姐她和這個人沒什麼關係,連幾次面都沒見過面,她問田姐在這裡幹什麼,田姐的話讓劉妍陷入了沉思。 ”
我這次是來看女兒的,昨天聽說你女兒薇薇遭遇了不幸,心裡很煎熬,也擔心女兒出事,所以就過來看看。 ”
田姐和小軍離婚後並沒有把女兒帶走,這姑娘現在已經輟學了,經常不在家,那麼田姐的擔心從何而來? 劉岩問道。
我之前和小軍離婚了,因為他們有嚴肅的重男輕女思想自從我生下女兒後,蕭軍家人對我的態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蕭軍甚至時不時地對我拳打腳踢,婆婆總是嫌棄我生了女兒有時甚至不想讓我在餐桌上吃飯。 ”
這次薇薇出事了,怕他們對女兒做這樣的事情,就偷偷過來看看。 ”
聽了田姐的話,劉妍心裡怒火中燒,她一開始真的是瞎了眼,不僅自己跳進了火坑,還讓女兒為自己的錯誤選擇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孩子的父親蕭軍也是起了疑心! 她立即向派出所報案,民警也告訴她,女兒摔倒的地方離她所在的樓有十幾公尺遠,乙個60多歲的老人不可能扔這麼遠。
這個證據進一步印證了劉岩的猜想,她忍著心裡的痛苦,等待著警察把丈夫帶走,這一刻,她的心裡充滿了對家族的怨恨!
後來,警察也把蕭軍傳喚了過去,面對警察的追問,蕭軍很認真,帶著幾分憤怒的說道:“那冤枉我了! 由於沒有證據,肖軍被釋放回家。
可是被警察傳喚走的訊息傳到了村民們的耳朵裡,大家議論紛紛,說是孩子父親的殘忍之手,聽到這些謠言,蕭軍在他家樓下薇薇出事的地方,為薇薇燒了不少紙, 並跪下請求女兒的原諒,讓人們看到他也為女兒的死感到非常抱歉。
但這一切都是在劉岩眼裡裝模作樣,替那些八卦他的人演戲,但實際上,他心裡根本不在乎乙個女孩的生死,哪怕是他的親生女兒,他也是徹頭徹尾的冷血動物。
一周後,調查工作基本完成警方認定凶手為蕭有福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劉妍聽到這個結果很是不滿,她覺得家裡的三口人應該為女兒的死負責,可就在這時,派出所突然出來了,蕭有福被無罪釋放!
劉妍的心痛得彷彿被針扎了一樣,怎麼! 凶手為什麼要被無罪釋放!
原來,就在蕭有福即將被判刑的時候,蕭軍站了出來說他的父親患有間歇性精神病,希望能對父親寬大處理,醫生診斷出來後,真的和蕭軍說的一樣,所以蕭有夫因為無刑事責任能力無罪 釋放。
警察問蕭有福為什麼無情地殺害了自己的孫女,他說:“孩子一直哭,太煩人了,所以我用磚頭打了她兩下,她還在哭,所以我把它扔了下來,然後我自己就摔倒了。 ”
但自從蕭有夫被無罪釋放後,劉岩就不再相信家裡人說的任何話,他們為了掩飾家人,把所有的謊言都說了出來,可憐的女兒被這家人折磨致死。
後來,婚姻也離婚了,劉岩也留下了巨大的精神創傷,不僅孩子可憐,她自己也不是乙個可憐人?
在上述案件中,大家想必也很疑惑,為什麼能說自己有精神病,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呢?
首先,有必要了解哪些人屬於無犯罪行為能力的範圍,這意味著行為人不具備或失去識別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其中,精神病患者在無法識別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時造成有害後果,經法律程式確認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時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本案中,蕭有福在病肆發作時被認定犯罪,因此不被判負刑事責任,但他做了危害他人生命的事情警方下令對他的家人進行嚴密的看守和治療,必要時由**強制醫療。
但如果蕭有福當時沒有生病,只是以病為擋箭牌為自己開脫,那麼,按照刑法的規定,他應該被判刑故意殺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無論如何,蕭有福不應該因為心中的重男輕女而殺死自己的孫女,而他的“**蕭君和他母親在知道蕭有福有間歇性精神疾病的時候,不應該讓蕭有福和薇薇獨處。
殺嬰的案例在古代非常普遍,在饑荒年代,人們換孩子吃飯,和平時期人們因為重男輕女而殘害女嬰,直到近代,在能夠查出腹中孩子的性別後,仍然有很多人殺死女嬰, 只有在國家對此進行立法之後,男孩和女孩的出生是一樣的觀念才開始流行起來。
但生命對男人和女人來說都是寶貴的且不說這只是乙個8個月大的嬰兒,任何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規定都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給成年人敲響的警鐘。
曾經有乙個案例挑戰了這個社會的底線,那就是2006年,陝西首例虐待兒童殺人案發生。
06年3月29日,一名清潔工在清理垃圾場時,突然有一具屍體從高高的垃圾堆上掉下來,他嚇得跑了出去,警察報警後封鎖了垃圾場。
經法醫鑑定,該男子為一名9歲男孩之後,派出所派出80多名警員組成專案組,歷時近6個月,凶手才被抓獲。
*是乙個男人,名叫張斌,這個九歲的男孩被他騙進出租屋,然後被抬**,然後殺人,一旦他的罪行被實施,他就成了人們所說的“**殺人犯”。
但據他說,他也是受害者,但當時沒有人站出來為他討回公道,原來張斌在9歲時被乙個男人用糖果勾引,並侵犯了他,10歲以後,他成了流浪街頭的流浪漢, 長大來不容易,更別說他能不能建立起健康的心理。
後來,在搜查張斌的出租屋時,**發現他有一本專門記錄受害人的筆記本,上面一共記錄了9個孩子最大的只有15歲,最小的只有8歲,他們被一些糖果和一些零錢欺騙了。
最終,張斌被依法懲處,以涉嫌**、殺人等罪名被判處重刑。
這起案件和蕭有福的孫女摔死的案例,都在提醒人們,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定要承擔責任,加強孩子的自我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