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如期,新快遞規定正式實施,新規定下的處罰力度空前,最高3萬元,相當於快遞員三到四個月的工資。 我認為,如果出現違規行為,快遞員很有可能承擔相應的處罰,而這樣的處罰會讓很多快遞員無法承受。
新規明確規定,企業未經使用者同意從事快遞業務,未經使用者同意,使用智慧型快遞箱和快遞服務站投遞快遞,屬於違法行為,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
新規對快遞行為的監管具有極強的約束力,對各快遞公司的影響也不同。
首先,對於詢問客戶是否可以放在服務站或某個地方的快遞公司來說,門到門服務是否有嚴格的要求,它對自己的影響並不太大。 這些公司不可避免地會存在個別違規行為,只要受到嚴格限制。
其次,對於之前沒有這個要求的快遞公司來說,肯定會有一定的壓力,快遞員的工作量已經接近飽和,運營和配送成本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派送效率。
黑貓投訴平台搜尋“快遞”,相關投訴超過120萬條,其中不乏快遞員擅自將快遞存放在郵站的投訴,投訴物件涉及雲達、遠通、中通、申通、強聯等快遞公司。 這些是新規則解決的投訴。
資料顯示,2023年我國快遞業務量完成1320億件,營業收入為12萬億元,同比增長19%4% 和 143%,年人均快遞使用量在90件以上。 兩位數的增長速度顯示出強勁的發展勢頭,新法規的出台有利於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規範快遞服務行業的行為。
我個人認為規定很嚴格,還是有辦法去執行的。 首先,很難對每一次快遞都徵求客戶的意見。 例如,在快遞業務量巨大的校園內,一些快遞公司一天要送幾輛車,一輛接一輛,嚴重影響了快遞效率。 其次,其實有一些解決方案,比如在訂單頁面增加可以放置在服務站或快遞櫃的選項,讓使用者自己選擇,在派送時區別對待; 或者在交付前新增選項,依此類推。
至於是否加收快遞費,我覺得這是變相加收,快遞費是收到派給客戶的,這不是乙個可取的收費條款。 企業可以通過調整快遞單價來減輕新規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