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職場後,加班似乎是乙個無法避免或迴避的詞,雖然名義上規定你早上八點半上班,下午五點半下班。 但是,真正落實的時候,公司可能會在工作時間嚴格限制你,但當你下班的時候,公司不希望你這麼“準時”,甚至希望越晚越好。
然而,職場上很多人都會面臨乙個非常尷尬的困境,那就是雖然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加班,但最終似乎並沒有為自己得到一定的補償,最多不知道自己在乎與否。
但是,面對領導提出的加班要求,如果不執行,不利於他們未來的職業發展,如果因為得罪了領導而丟了工作,損失也是值得的。 特別是一些背負著高額抵押貸款和汽車貸款的中年專業人士,不敢失去寶貴的工作機會。
不過,對於“00後”來說,他們卻沒有這樣的顧慮,剛進入職場時,他們有努力、有個性、有想法,而且他們也有乙個鮮明的特點,那就是“不習慣”領導。 他們懂得如何合理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懂得權衡利弊,所以職場中一些常見的“PUA”方法,似乎對他們沒有多大影響。
小雅(化名)是以實習生身份入職的“00後”,實習工資2000元。
然而,讓小雅感到疑惑的是,她入職後,經常加班到晚上9點、10點才回家,身心疲憊,更重要的是,工資還是那麼少。
有一天晚上9點左右,小雅有事下班回家,領導知道後不同意讓小雅就這樣離開,而是希望她能留下來繼續加班。
領導的舉動讓小雅感到無語和憤怒,原本壓抑的情緒在那一刻爆發了。
“你把一切都給我堆了,以為我是個惡霸,對吧?”
“我是一名實習生,工資2000元。 ”
面對小雅的質問,領導解釋說,她不可能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完。 但小雅明確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屬於她的那部分已經完成。
作為回應,領導回應了“完成”和“完成”不是一回事。 但小雅不同意,小雅認為“今天”和“明天”不是一回事,明天可以做,為什麼今天一定要做。
說完,小雅收拾好東西準備離開,沒想到領導在這個時候想要阻止,小雅的態度卻更加強硬,直接回答道:
“我籤的是僱傭合同,不是賣身契! ”
然後,他背著袋子,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留下領導當場發呆。
這段經歷被小雅的同事無意中拍下併發到了網上,之後引起了大家的強烈共鳴。 因為加班已經成為各行各業從業者普遍的困惑,所以很少有人像小雅這樣,直接強硬地對待自己的領導,拒絕任何形式的“PUA”。
不過,有資深專業人士指出,雖然小雅的行為很令人耳目一新,但很難得到領導的認可,也很難在職場上取得良好的發展。
不過有網友表示,這家公司已經5個月沒有替小雅實習了,月薪也只有2000元,指望別人每天加班到晚上9點、10點,確實太過分了。
說實話,看完小雅的**,心裡很舒服,心裡很放心。 但是,也不建議大家效仿,特別是如果你背負了一定的債務,或者你的工作比較好,你應該更加謹慎。
小雅之所以能如此肆無忌憚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是因為她年輕有活力,有個性,有勇氣;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她只是乙個實習生,工資只有2000元,也就是說,就算她因為強勢的表達而得罪了領導,所以丟了工作,也沒關係,畢竟很容易找到乙份工資高於2000元的工作, 而且她沒有太大的經濟壓力。
不過,通過這次事件,我們可以看出,加班現象可以說是職場中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是難以避免的。 如果加班可以換取一些勞動補償,那麼大家可以理解。 但尷尬的是,很多加班費居然是“無償”付的,沒有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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