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莫言講故事的方式,但我喜歡他的語言,有一種狂歡節般的敘事。
我對他沒有特別的好感,我沒有特別的不好的預感,僅此而已。
人怕出名,豬怕強,莫言成名後,就一直以各種方式摸瓷器。 比如以前有人編的魂雞湯,也就帶著莫言的名字四處流傳。 這一次變成了起訴他不愛國。
至於他作品的傾向和風格,在**10年代,國內最早的作家都是這樣寫的,迴避崇高,拒絕崇高是當時的潮流,在那個時候,如果不反思前30年,會讓你顯得很不一樣,與眾不同,容易被排斥。
只要看一下10年代出版的**,就會發現大部分都是他的調子,而他並不是這些人中最離譜的,他之所以出名,是因為他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不僅在文壇上,而且在整整十年的社會氛圍中,很多學術著作和文章都比這大得多,不僅像有人說莫言給日本侵略者洗白了,還推翻了河對岸鯉魚等各種近現代反動派的書籍和文章, 而且車輛的數量數不勝數。
其基本方向不僅是否定1949年的革命,而且是反對一切革命,甚至反對辛亥革命,甚至反對孫中山的徹底否定,推翻北洋軍閥的案子,粉飾袁世凱,評價李鴻章的功績,甚至為法國反思法國大革命。
而這種事情並不遙遠,十幾年前還是這樣,距離大氣層的變化也才幾年。
但起訴他是無稽之談,更像是行為藝術,就像十多年前有人在球場上裸奔。 但這沒什麼,只要法律不禁止,那就是你的權利和自由。
但是,無論是在政治意義上還是在法律意義上,代表他人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需要一定的程式和授權。
對於那些連一點常識都沒有的人來說,最好複習一點基本的法律知識。
*當然,10年代的思想文化中有很多錯誤,值得反思和批判,其實也有這方面的學者,但是他們沒有追究這種行為藝術。
但是,這種反思和批評應該侷限於一定的範圍,不能無限期地擴大。
這種行為藝術突然流行起來後,有人上躥下跳,這本身就很荒謬,但有些人卻用了過去的老把戲,說是中國人支援他,他不支援就不是中國人。
我們十幾年前就見過這種典型的網路營銷話語,到處都有不轉身、不中人的道德綁架。 也有一些類似的操作搞封建迷信的網路營銷,送一尊佛像,配上文字說很有效,看到就好運等等。
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多少有些意外的是,這種沒有支援的中文修辭套路竟然有這麼大的市場。
因此,就連胡錫進也受不了了,出來批評這種無稽之談。 結果,起訴人聲稱要一起起訴胡喜進。
之前的戰馬行動可以把鹿稱為南京的一匹馬,黑白顛倒,最後雖然曾經是**,但這種趨勢並沒有逆轉,這種對莫言的起訴和戰馬行動沒什麼不同。
如果說有什麼不同的話,戰馬行動就是扯虎皮做大旗,起訴莫言更像是摸瓷明星,但本質上都是博流量,快速增加粉絲,然後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