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 2024年夫妻倆以3萬元的價格買了一套房子,17年後,價值1135萬,原房主後悔了,想收回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3-06

北京的土地堪稱一寸土地,當初不起眼的一間茅草屋,現在可能價值數千萬。 但在17年前,誰能預料到未來的房價會飛漲呢? 正因為如此,很多人錯過了這個“翻身”的機會。

北京柳格莊村有一棟特房,周邊房屋已經拆遷,搬出的居民收到了鉅額拆遷費。 然而,這所房子不能被拆除,因為它涉及兩個家庭。

何大海和他的妻子。

這所房子的現任主人是:何大海2001年,他們家湊了3萬塊錢,才在偌大的北京擁有了這個地方。

當時買房的時候,何大海一家人並沒有想到,這套房子將來會成為甜蜜點。 2018年,隨著北京的快速發展,房價飆公升,**的拆遷計畫也出台了。

按照柳戈莊村拆遷地價,何大海家買的房子可以拿到拆遷1135萬元。 對於這個普通的家庭來說,這無異於天上掉餡餅。

一家人喜出望外,剩下的人只需要等到拆遷後把“餡餅”送到他們手裡。然而,這個“餡餅”卻被原房東家盯上了。

于波. 得到訊息的原房東于波. 不願意讓這大筆錢落入別人手裡,吵著要收回房子,想讓何大海的家人把他們得到的大部分賠償金都給他。

已經賣掉的房子,雙方簽了合同,應該屬於何大海家,**有理由收回來嗎?

這起拆遷引發的糾紛案非常棘手,何大海一家和餘波一家都沒有拒絕讓任何人,他們緊緊抓住房子不放手。

按照常理,房屋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房屋的產權就應該屬於買方,也就是何大海的家人。 那麼餘波有什麼理由分掉天價拆遷的錢呢?

世事變幻莫測,如果餘波知道自己村里的房子將來能賣出鉅額資金,他一定會堅持下去。 但問題是房子已經賣掉了,這個時候後悔就有點不厚意了。

於是餘波一家絞盡腦汁想辦法拿到賠償,但巧合的是,這次房貸確實存在很大的漏洞,而這個漏洞就成了何大海的“後悔藥”。

當時,何大海和於波商量了住房事宜,並簽訂了書面協議。 這所房子的買賣沒有經過太多程式,房子的所有權是通過乙份紙質協議敲定的。

但是,房屋的所有權並不是通過單一協議完成的,即使協議約定房屋的所有者已成為何大海,但房屋原所有者的名字仍然在房屋的土地使用證上。

雙方在購房時簽署的書面協議。

因此,餘波得知自己賣掉的房子現在價值數千萬後,就以這個漏洞告發何大海家,要求收回自己的房子。

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是什麼? 房屋的最終所有權是原房主餘波所有,還是買主何大海所有?

事情的來龍去脈還要追溯到2000年,當時何大海一家離開家鄉四川,到北京打工。

他們之所以毫不猶豫地離開家鄉,來到不熟悉生活的北京,主要是因為兒子生病了。 人人都有兒子的心,何大海一家也不例外。 年幼的孩子耳聾,何大海夫婦雖然帶著兒子去老家看病,但兒子的耳聾還是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

當時,北京作為首都,擁有全國最好的醫療資源。 何大海夫婦想的很簡單,他們覺得也許可以去北京**,兒子說不定就好了。

懷著這樣的美好願望,一家人坐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車。 對於少數外地人來說,北京的生活節奏很快,身家不多的何大海,沒有固定的家,一直過著流浪的生活。

要是只有兩個孩子就好了,關鍵是要帶乙個生病的孩子。 和妻子商量後,何大海下定決心要在北京買房。

北京的房價對於兩個打工者來說是高手拿不住的,家裡的錢也只能在附近的乙個村子裡買房。 但有總比沒有好,當你找到它時,這對夫婦會看中它柳戈莊村里的一所房子。

當時的柳戈莊村很偏僻,誰能想到17年後,這個小村子會成為一筆巨大的財富? 更何況,當時對於何大海一家來說,他們已經費盡了全力,花了3萬塊錢在這個村子裡買了一套房子。

在與原房主餘波簽訂書面協議後,村里的房子歸何大海一家所有。 雖然房子位置偏僻,但好在這棟房子還自帶了幾百平方公尺的宅基地,加起來總共有530平公尺。

不過,對於當時的何大海一家人來說,守著一塊巨大的宅基地是沒有用的。 家裡的主要收入還是靠何大海和妻子外出打工,否則很難支撐兒子高昂的醫療費用。

而且,何大海夫婦學歷不高,只能在北京找一些低薪工作。 就這樣十幾年過去了,一家人的生活並沒有太大的改善。

雖然北京一直在與時俱進,但對於地處偏遠地區的柳格莊村來說,生活並沒有太大變化。

直到2018年,這個小村莊終於迎來了自己的“機遇”。 北京市順義區啟動了拆遷計畫,這是河東區棚戶區集體土地拆遷專案。

柳戈莊村恰好在這個專案覆蓋的區域內,得到訊息的柳戈莊村村民們都很興奮。 而在北京生活了近20年的何大海一家,覺得苦頭已經結束,好運終於降臨到他們身上。

一旦計畫實施,何大海的家人將獲得鉅額賠償。 原來買的房子加上村里的宅基地,足足有530平公尺,相當於何大海一家能夠拿到不少補償金和幾間安置房,高達1135萬元。

于波. 這個訊息傳遍了整個柳格莊村,同時傳到了原村民于波的耳朵裡。 一聽說自己以前的房子現在要賣天價了,他就坐不住了,開始思考如何把房子拿回來。

一方面,何大海一家人興高采烈地等待著拆遷,另一方面,原主餘波絞盡腦汁想回屋。

何大海的家人都覺得這套房子值得買,但於波卻後悔當初沒有當初,覺得這套房子虧本賣了。 何大海一家,原本還在等著過上好日子,萬萬沒想到,竟然遇到了餘波這個絆腳石。

俞波將何大海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歸還房屋所有權。 別人在一棟房子裡住了將近20年,原主現在有什麼資格回來?

就這樣來來回回,原本在拆遷計畫中的房子被反覆擱置。 該項目的1546戶人家早在兩年前就搬出了家,只剩下何大海一家被迫成為釘子戶。

眼看著自己的故居變成了價值數千萬的房地產資源,餘波一家後悔當初沒有當初。 當時賣了3萬塊錢,餘波還是覺得自己賺到了錢。

作為房子的原主人,于波與這所房子沒有任何關係。 但一想到1000多萬,誰不忍心眼睜睜地看著這筆錢飛走。

于波. 于波一家覺得他們的行為是合理的,已經搬走的餘波一家買了一棟不到90平公尺的樓房。

在他們看來,現在家庭人口不斷增加,90平公尺已經不能滿足家庭的需求了。 尤其是孩子生了,這房子實在是太小了,對於活著踢的孩子來說。

所以據他們說,他們想拿回曾經擁有的房子,主要是為了他們的家人。 雖然理由有點冠冕堂皇,但餘波手裡確實有東西可以作為證據。

那是當時於波和何大海簽訂的書面協議。 十多年過去了,紙質協議已經泛黃皺紋,但上面的字跡仍然清晰。

經法院判決,兩人當時簽署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由於房屋買賣協議違反了法律的有關規定,被判定為無效。

協議已經決定,於博覺得自己打贏了這場仗。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餘波擁有的財產在某種意義上屬於他,但宅基地不屬於他。

宅基地作為村里的土地,不屬於個人,而應該屬於農民集體。 宅基地的管理主要由村委會管理,因此不是私有財產。

雖然早在2001年餘波賣房的時候,他就買下了宅基地,但實際上宅基地是不能私下買賣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宅基地的所有權應該還是掌握在薄熙來手中,但使用權卻掌握在何大海家族手中。

現在何大海家已經用了將近20年的宅基地,地價一直在變化,所以不可能隨意交換使用權。

更何況,當時,于波有機會重新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隨著地價的上漲,柳各庄村的宅基地也漲了起來。 于波因為家裡的住房擁擠,就有了買回宅基地的想法。

於是他找何大海夫婦商量此事,但出價並不高。 餘波覺得,他當時賣了3萬塊錢賣給何大海家,現在3萬塊錢買回來也是合理的。

不過,2011年的地價已經不是原來的水平了,對於何大海一家來說,3萬元少了一點。 見何大海家人不同意,餘波覺得他講道理,便告上法庭。

餘波的要求不合理,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對爭議作出裁決。 如果餘波想要拿回曾經屬於他的宅基地,那麼他現在至少要賠償何大海70萬元。

一聽到70萬,餘波就不高興了,他覺得自己只買了3萬,現在讓他付70萬,可以說是相當划算的。

由於餘波放棄支付賠償金,此事就解決了。 當時,他沒想到柳戈莊村的土地價格會翻倍這麼多。

何大海一家人覺得更倒霉了,他們用錢買的房子現在要回去了。

想到原主餘波的所作所為,何大海一家人感到無比委屈。 當時,俞波明明有機會拿回宅基地,但他自己卻放棄了。

現在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都屬於何大海家,餘波拿回來實在是沒意義。

何大海一家當時不僅簽了書面協議,還得到了俞波的口頭保證,他們永遠不會回家。

當時,餘波在買賣房屋的時候,戶籍已經從務農轉為非務農,已經住在縣城了。 對於當時的他來說,柳戈莊村的房子已經是可有可無的了。

既然不是自己住,不如賣掉賺點錢,畢竟3萬塊錢在當時可不是一筆小錢。 而現在對他來說,反正他在城裡有個地方住了,回到這個家也是錦上添花。

但這對何大海一家來說太不公平了,他們一家人辛辛苦苦在京城扎根,馬上就要過上了好日子,沒想到當初買的房子,竟然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如果這房子和宅基地被收回來,一旦拆掉,何大海一家就成了在北京打拼的浮萍。 無論房子是否被拆除,這個家庭都會有地方住,不會無家可歸。

何大海在朝堂上的家人在這件事情上態度很堅決,畢竟這關係到家族的性命。 兩家的生活水平本來就不同,所以在這件事上自然是沒有平等的。

但餘波一直咄咄逼人,因為他簽署的協議沒有生效。 他只想著拿回自己的財產,只想著天價拆遷的錢,卻沒想到這也侵犯了何大海家族的利益。

對於俞波來說,何大海家人說的話有些誇張。 沒房子怎麼辦,可以回老家住,不會像在北京那樣有這麼大的經濟負擔。

他一點也不為自己的失信行為感到愧疚,還向何大海的家人提出了乙個“建議”,告訴他們拿回自己在家鄉賣掉的房子,事情就解決了。

他覺得自己一定會打贏這場官司,頂多是給何大海一家一些錢賠償。 然而,他只看到了飛漲的房價,卻沒有意識到法律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善。

目前,北京市有關房屋銷售的規定已納入了“玉博”等糾紛的解決依據。 根據相關規定,在因拆遷而產生的糾紛中,特別是在獲得拆遷賠償的情況下,如果賣方起訴現有房主牟利,即使合同無效,房屋的出售也將承擔大部分責任。

因此,協議簽署的問題可以判斷為是薄熙來承擔了大部分責任。

此外,該區域進行改造和拆除的原因主要是為了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 換言之,只有當地房屋的使用者才有權獲得第一筆改善補貼。

由於餘波已經不屬於柳戈莊村的村民,在村里也沒有房子,拆遷的受益者應該是何大海一家。

但是何大海一家不是柳戈莊村的原住民,所以于波認為自己不合格,何大海一家也不合格。

無論餘波怎麼說,最終的判決還是由法院決定。 法院根據對具體情況的分析,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認為拆遷補償金應由兩家分攤,只是誰多誰少的問題。

因為村里的房子要換成安置房,換了371平方公尺的面積,小頭是1113平公尺分給餘波,其餘的分給何大海家。 拆遷得到的賠償金也被兩家分成了三七分,于波分成了三十八分22萬賠償金,何大海一家獲得賠償金215萬。

這場漫長的爭執終於結束了,一切又塵埃落定。 雖然按照法律,餘波確實參與了拆遷,但從道理上講,這種失信行為是不可取的。 **10,000粉絲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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